馬太福音 27章1節 到 27章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廿七章1至2節:
猶太人領袖決定要處死耶穌,但是他們沒有處死的權柄,因為耶穌不是現行犯,或是在聖殿裡違反法律。因此,必須送交給羅馬當局審判同意,才可以判處死刑(參考約翰福音十八:31)。他們「商議」好,決定要將耶穌「處死」。

  再者,已經到了清晨時間,若是不趕緊將耶穌移送給彼拉多,萬一被民眾知道他們抓了耶穌,恐怕引起更大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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