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26章57節 到 26章6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馬太福音第廿六章57節至第廿八章20節
1.第廿六章57至68節:
當時的大祭司是該亞法,他也是猶太人最高議會的主席,議會是由包括大祭司在內共計有71名議員組成,這些議員是由經學教師、祭司、長老等代表,議會名稱「三和林」(Sanhedrin)。除了不可在夜間審問案件外,開會應該是在耶路撒冷聖殿區域內的一個名叫「掘石」(Hall of Hewn stone)的大廳中開會審問。因此,可以看出這些猶太人領袖明明知道那是錯誤的行為,卻為了要殺害耶穌不擇手段。

第58節是為第69至75節有關彼得三次否認、他和耶穌之間的師生關係先作個前言交代,也表示所有門徒都離開,但彼得是「跟著耶穌,到了大祭司的院子」。他混在警衛當中,心中想要知道耶穌被捕之後會有怎樣的發展。他就是在這裡被認出來和耶穌有關係的。

第59至61節,這些猶太人領袖竟然是「找假證據控告耶穌」,這是很要不得的事,因為已經違背十誡的第九誡,難怪耶穌會用先知以賽亞的話譴責他們,說他們雖然口口聲聲說上帝,但是心確實是遠離了上帝(參考馬太福音十五:7—9)。他們雖然努力找證據,還是找不出來,最後有「兩個人上前指稱」耶穌的罪狀,說他能夠「拆毀上帝的聖殿,三天內又把它重建起來」,這句話是耶穌在潔淨聖殿所說的話(參考約翰福音二:19)。

第62至63節,耶穌「默不作聲」,這種態度也是他差派門徒出去傳福音時,給門徒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19—20),這種方式也是受難僕人呈現出來的特點(參考以賽亞書五十三:7)。

「我指著永生上帝的名命令你發誓」,這是一句很嚴肅的話,因為必須用發誓來說話,而猶太人發誓,必須用上帝的名發誓,表示上帝深深知道人內心的意念。但諷刺的是出自大祭司的口。

「你是不是基督、上帝的兒子?」這對耶穌而言是一個攸關生死的問題。如果耶穌說「不是」,就沒有甚麼問題。如果說「是」,那他隨即會被判為褻瀆上帝,可處死刑(參考利未記廿四:16)。
「這是你說的」,這句話原本的意思是「你說的是」,表示耶穌用肯定的語句回答「是」。然後他舉出但以理書第七章13節,以及詩篇第一一○篇1節的話作為回答,耶穌表示自己就是從天上要降下來審判世界者。

第65至66節,大祭司一聽到耶穌這樣的回答,心中認定耶穌已經落入他設計的陷阱中了。雖然表面上看起來他用「撕裂了自己的衣服」來表示極大悲痛之意,其實內心應該是非常高興的。他說耶穌「侮辱了上帝」連續說了兩次,表示大家都不用再懷疑,耶穌真的說出褻瀆上帝的話。於是大家都說「他該死」,就這樣,他們完成了長久以來就想要除掉耶穌的盼望。

第68節,這節很清楚描述猶太人領袖們怎樣羞辱耶穌,也可看出他們心中確實是痛恨耶穌到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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