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9章38節 到 9章4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6.第九章38至41節:
這段是繼續前段的教導。當門徒把自己當作權威看待時,耶穌告訴他們,任何人都可以用他的名去傳福音,甚至趕鬼。因為他們都是在做對人的生命有益之事。

第40節,耶穌給門徒一個重要的基本原則,只要不反對他們傳福音工作,就是在幫助他們。也從這句話,看出早期教會在傳福音的事工上確實是有很大的困境。因為在第41節特別提到「屬於基督」這詞,這已經是早期教會的背景。為了「基督」的緣故,就算給「一杯水」這麼卑微的協助,也會獲得上帝的獎賞。

這裡的為了「基督」和第37節的「為了我」,已經在表明:接待耶穌,等於接待拯救者一樣重要,就是在見證上帝拯救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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