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7章24節 到 7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3.第七章24至30節:
「泰爾」,是外邦人城市,因此在猶太人眼中屬於不潔淨的人居住的地方。耶穌在這裡遇到一位婦女,她的女兒也是被「不潔淨」的「污靈附着」,她因為「聽見耶穌的事」,因此當她聽到耶穌來到「泰爾」,馬上就來請求耶穌醫治她女兒的病。

第25節說這位外邦的女人就像那位患血漏病十二年久,「聽見過耶穌的事」的女人一樣。她們都是一聽見耶穌的事,就相信,而宗教領袖是親眼看見、親耳聽見,都還不相信。

第27節是引起許多爭議的經文。猶太人喜歡將外邦人比喻成「狗」,而外邦人則會戲謔猶太人,說他們是「骯髒的羊」。耶穌對這外邦女人的請求,用外邦人所熟悉的句子來回應。耶穌表示他想要先在猶太人當中做事,這也是他差派十二位門徒去傳福音時的交代(參考馬太福音十:5—6)。

第28節,這節是整段經文的中心。這女人展現了她對耶穌的信心,她表示一定有猶太人會拒絕耶穌所傳的信息,和所做的事,因此她要求的不多,只要把那些拒絕的人所留下來的恩典給她就夠了。這表示她不是要跟猶太人搶上帝的恩典,她只想要他們不要而剩下的。

第29至30節,耶穌並沒有親自去她家,耶穌只用一句話,那女人的女兒就痊癒了。這清楚說明了耶穌的話就是生命,是創造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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