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可福音 5章21節 到 5章4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1.第五章21至43節:
這段經文也是「三明治」編輯法的另一個例子。

第21節至24節,記載管理會堂的葉魯要求耶穌醫治他的女兒,耶穌正要去的時候,插入了第25節至34節的記事,說有一個患血漏十二年的女人混在眾人當中摸耶穌的衣裳,她的病終於得到醫治,然後第35至43節繼續記載耶穌去葉魯的家,救治這被宣告已經死去的女孩,使她復活過來。

這兩個醫治神蹟的事件以「十二年」這個數目結合在一起;一個是一生的歲月才要越過「兒童期」(猶太人從「十三歲」開始算成人,要負擔聖殿的責任),就因生病而生命垂危,另一個婦女卻受血漏病之苦,整整十二年。而兩個病人都是女性,葉魯的女兒是小孩子,這在猶太人社會之地位、角色都相當低。再者,另一個重點是「信」這個字。

第25至34節是醫治這位患血漏病的神蹟。作者將重點放在第27、28節這兩節,說這位婦人「聽見過耶穌的事」,心裡就相信耶穌有能力醫治她的病。而她要「雜在人群中」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甚至得冒生命的危險。根據律法規定,她的病使她與任何人接觸到,對方都會變成不潔淨的人(參考利未記十五:25—30)。因此,這種病人通常都會被隔離出來。但她「聽見過耶穌的事」就相信,並且付諸行動,結果得到醫治,因此耶穌說是她的「信心救了」她。

再者,當她得到醫治之後,願意在眾人面前勇敢地「把實情都說出來」,她不再有羞恥,也不再需要隱藏。

第35至43節,死,在一般人看來,是所有希望的結束,但是,在耶穌的身上,不是這樣,他有能力使「沒有希望」變成希望,成為生命的開始。作者用這種方式告訴我們,耶穌就是生命的主,在他的裡面,有生命。就像耶穌聽到葉魯家僕來說主人的女兒「已經死了」,而顯示出心中的懊惱和無限難過時,耶穌告訴葉魯:「不要怕,只要信!」

要到葉魯家,耶穌只帶彼得、雅各和約翰,並沒有其他的門徒同行。耶穌對那些為女孩的死而傷心嚎哭的親人說,那女孩並沒有死,「只是睡著了」而已。耶穌將那些譏笑他說這女孩沒死的人趕走,不讓他們親眼看見他行神蹟。

第43節,這是耶穌為了要讓葉魯夫婦確認他們的女兒是復活過來,特地交代他們「給孩子一些東西吃」,同時他也吩咐葉魯夫婦「不要向人宣揚」這件事,就像馬可福音第一章44節記載耶穌吩咐那位痲瘋病得醫治的人也是這樣。這也是福音書記載耶穌使死人復活的第一件神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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