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6章24節 到 6章30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25.第六章24至30節: 這是有關「贖罪祭」的條例。在第四章至五章13節已有記載。這裡強調的是「贖罪祭」的神聖,只有祭司才能食用,且必須在「聖幕的院子裡,吃這祭牲」,其他人不准吃。 第24至25節,這裡提到贖罪祭的祭牲,也是屬於至聖的祭物。 第26節、第29節,這兩節說祭司和祭司家中的男人都可以吃這種贖罪祭的祭肉。但必須在聖幕的院子裡吃。其他的人不可吃這種祭肉。 第27至28節,祭司的衣服若是沾到這種牲祭的血,就必須洗淨,煮這種祭肉的瓦鍋必須摔破,而銅鍋要洗滌擦拭乾淨。 第30節,這裡特別提醒祭牲的血若被帶進聖幕灑在祭壇上,那塊肉是不能吃的,只能燒化獻給上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