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3章1節 到 3章5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8.第三章:
這章是記載第三種祭,也就是「平安祭」的條例。平安祭,和燒化祭很類似,用牛(第1至5節)或用「羊」(第6至16節),最大的差別:燒化祭是全部要燒獻,而平安祭只把祭牲的一部分在祭壇上燒獻。

這種平安祭也可以說是個人祭。有兩種內涵,一是表示感恩,二表示還願(參考民數記六:14)。雖然是個人祭,若一個民族或團體要向上帝感恩的時候也可獻此種祭。例如:五旬節的時候,祭司要代表人民獻「贖罪祭」作平安祭(參考廿三:19)。燒化祭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燒掉祭牲的脂肪和內臟,肉留下來給獻祭者和祭司食用。和獻燒化祭一樣,選用祭牲品必須是沒有殘缺的才可以。

9.第三章1至5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獻牛作平安祭的規例。

第1至2節,無論是獻甚麼牲祭,都有一個共同基本要件,就是「必須選用沒有殘缺的」牲畜,用公牛或母牛都可以。但燒化祭只能用公牛。同樣的,祭司要將手放在牛頭上,然後將牛的血灑在祭壇的四周。

第3至4節,這裡指出牛的內臟器官最好的部分要燒獻給上帝。會獻內臟之因,可能是和以色列人民的觀念有關,他們認為人之所以有感情,是因為有內臟器官的關係。這些獻給上帝的牲祭,就是要完全燒獻,任何人都不可以吃燒獻給上帝之物,否則會有很嚴重的懲罰(參考七:25)。

第5節,強調上帝喜歡這種祭,原因是平安祭在表示感恩,和上帝和好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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