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記 24章17節 到 24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9.第廿四章17至23節:
這段經文可說是「報復法則」;也就是「以命償命」。這種方式在古老的遊牧民族非常管用。

第17節,殺人者必須償命,包括殺害別人的動物,也是一樣,必須償還動物,例如牛、羊等都要相同的賠償。

第18至22節,殺害動物可以賠償,但殺害人的性命,不是用賠償,而是用生命抵生命,且這法律適用包括寄居在以色列人民當中的外僑。

摩西在講完上述的法律規定之後,隨即把那褻瀆上帝的示羅密帶到營區外面,用石頭將之處死刑。
耶穌對此項的法律採取不同的看法,他認為應該用愛赦免欺負我們的人(參考馬太福音五: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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