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書亞記 13章8節 到 13章14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
24.第十三章8至14節: 這是記載早先已經確定要將約旦河東岸分配給呂便、迦得,以及瑪拿西的半個支族(參考民數記第三十二章)。很可惜的是後來也因地理環境的影響,呂便的後裔在大衛王朝的時代幾乎都被迦得的後裔所同化,每當提到約旦河東岸的事,只提到迦得,而不再提起呂便了(參考撒母耳記上十三:7;撒母耳記下廿四:5)。很可能就像士師記的作者所提起的,他們與外族人通婚,也因為有河為界,與本族人的來往隨著日子而遠離。 第8節,是關於呂便、迦得,和瑪拿西半個支族因為摩西已經分配好了,所以沒有任何問題。 第9至13節,述說這兩個半支族在東岸所分配到的土地。 第14節,利未支族並沒有分配到土地,特別提醒他們的需要都從獻祭的物品中獲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