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埃及記 34章10節 到 34章2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1.第三十四章10至28節:
這段經文談及上帝再次和以色列人立約。這裡的約和第二十章至廿三章19節的「約」有很大的差異,並且簡略許多。

第10至13節,上帝再次告訴摩西,祂要行神蹟奇事,讓以色列人可以進入應許之地居住,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神明能做出這種偉大的事。而上帝應許之迦南地,已經有原住民居住。這裡再次提起的六個族群(參考三十三:2),都是迦南地最強悍的族群。但上帝要伸出行大能的手,讓以色列人可以順利進入居住。但上帝特別提醒摩西,遇到這些族群,絕對不可以跟他們簽任何的約,因為以色列人已經和上帝有永遠的生命之約。

古代中東的社會有一種看法,雙方立約,需要神明作證。若以色列人和迦南地的居民簽約,表示他們承認迦南地的人所崇拜的偶像神明和上帝同等,但十誡的第二誡非常清楚,上帝絕對不允許這種事發生。因此,不可以跟當地的人簽任何的約,且要摧毀他們所拜的偶像神明、祭壇。可惜的是,以色列人後來進入迦南地之後,就離棄上帝所教導他們的這些規矩。

第14節,這是第一誡,可參考第二十章3節。

第15至16節,是在解釋第12節的禁令。不但不可和當地居民「結盟」簽約,也不可和當地的居民「通婚」,以免因此而受到「影響」,「去拜異教的神明」這件事,後來卻發生在所羅門王身上,他帶頭犯罪(參考列王紀上十一:1—8)。

第17節,這是第二誡,可參考第二十章4節。

第18節,是關於除酵節的規矩,也提起這是和出埃及的事有關。這節參考第十二章1至14節、第15至20節、第21至28節、第43至51節、第十三章3至10節等處都有記載相關的規定。

第19節,這節可參考第十三章11至12節。

第20節,參考第十三章13節。這句「不可空手來敬拜我」,可參考第廿三章15節。

第21節,這是第四誡。可參考第二十章8至11節。守安息日,被看成是維繫和上帝之間約的記號。換句話說,若沒有遵守安息日,等於是破壞了這約。

第22節,「七七收穫節」,以及「收藏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4至17節。

第23至24節,這裡強調所有男丁每一年有三次要去「朝拜上帝」,這是指逾越節、五旬節,和住棚節。

第25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8節。但有差異的,是在第廿三章說牲祭的脂肪不可以留到隔天,但這裡是指逾越節宰殺的牲畜不可留到隔日。

第26節,可參考第廿三章19節。「不可用母羊的奶來煮小羊」,這句話在第廿三章19節b句也有提起過。
第27至28節,上帝要摩西把這些吩咐的話都「寫下來」,上帝要用這些和以色列人重新「立約」。這裡很清楚,說寫下來刻在石版上的,就是「十條誡命」。而摩西這次在上帝那裡停留的時間和上次相同,都是「四十晝夜」,這裡說他這段時間是「不吃不喝」,用禁食的方式來表明以專注的心領受上帝的誡命,使這誡命歸化為聖。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出埃及記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