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第廿三章20至33節:
這段經文是對上述法律、規例的結論。經文中以「守法」和「不守法」之間的差別分別清楚。基本問題還是回到第一誡的忠心於上帝。
第20至23節,一再出現「天使」,這詞也可以用「使者」解釋。這裡的使者可能是指摩西,因為在第四章16節,上帝說摩西代表著祂,因此,反對摩西等於是反對上帝,摩西也曾警告過以色列人(參考十六:8)。先知耶利米也說過類似這種警語(參考耶利米書十一:7—8)。
第23節記載了居住在迦南地的原住民族群共有六族。
第24至26節,再次強調對上帝忠實的心,是上帝子民首要具備的。第25至26節特別提到上帝要賞賜給以色列人有「食物、水」,並且要除掉他們一切的疾病,和婦女生育的平安,這表示賜給他們福氣,人口可以增加。
第27至30節,上帝繼續表示祂將賜福給以色列人,使他們在迦南應許之地,成為強壯的民族。而且依照時間表逐漸帶領他們茁壯起來。
第31節,可參考創世記第十章19節,這是迦南人居住的地區。這節提到上帝賞賜給以色列人的疆界,其實,歷史證明這樣的疆界後來只有在大衛王朝和所羅門時代才有,但時間並不長。
第32至33節,這裡重申以色列人必須對上帝忠實,不去拜迦南人的偶像神明,也不要讓外族人跟他們混合居住,以免受到誘惑離棄上帝去拜偶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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