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6章1節 到 6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2.第六章:
這是非常重要的一章,特別是在第4至9節,被以色列人民看為是「示瑪」(Shema),意思就是終身謹記在心,不可忘記的事。用心讀申命記,就會發現有一句話一再重複敘述,就是要以色列人民記住,他們是上帝從埃及作奴隸之地搶救出來的,並且賜福給他們有一片廣大的土地可以安心居住。上帝會把他們從埃及搶救出來,並不是因為他們有甚麼好,或是有甚麼特別,只因為上帝愛他們,遵守和他們祖先之間所立的永遠之約的緣故。因此,遵守上帝的話,等於是肯定上帝對以色列人民生命的再造之恩,相對的,如果疏忽了上帝的誡命、律例,等於是在否定上帝拯救的恩典。也因為這樣,在申命記裡,一再出現「相對」的語句:如果遵守上帝的法律,就得以存活;如果沒有,就會滅亡。

23.第六章1至9節:
這段經文也可說是整本聖經最中心的經文。特別強調遵守上帝誡命的重要性,並且還要將這些誡命教導後代子孫嚴格遵守。

第1至3節,這三節也可以看成是遵守誡命之重要性的序言。只有遵守上帝所頒佈給以色列人民的誡命,他們才能在迦南上帝賞賜的土地上長居久安。

第4至9節,這段經文被以色列人民列為「示瑪」經文,表示必須終生背誦,絕對不可以疏忽或忘記的經文。第4節說到十誡的第一誡,上主就是唯一的上帝,祂就是創造宇宙萬物的獨一上帝,也是帶領以色列人民離開埃及的上帝。

第5節是整本聖經最中心的一節經文,這節說:「你們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主──你們的上帝。」這節被引用在耶穌的教訓中(參考馬太福音廿二:37—38)。之所以有這樣的教訓,主要的原因就是聖經的作者認為人與上帝之間的關係,應該就像夫妻之間的關係一樣,必須絕對忠實,不能有任何半點可質疑的地方,也就是將整個人的生命都投入。

第6至9節,這裡告訴以色列人民必須將誡命教導後代子孫,而且要防止子孫忘記,還要將這誡命繫在手上、戴在額上,寫在門框上,這樣,無論到哪裡去,都會知道且謹記在心。後來以色列人民用兩種方式,(1)是將這誡命寫在「靜電帶」(是一種特製的帶子,據說可以幫助祈禱的人專心,沒有其他意念)上,將此帶子緊緊地綁在手臂或額頭上。(2)他們將此誡命寫在小片羊皮上,然後放在隨身包中,這樣,無論到哪裡去,或任何時候,都可以拿出來讀、默唸之。很類似今天有基督徒將聖經的金句卡片放在身上一樣。而寫在「門框上」,是進出時,都可以看見而重複唸一次,就會記住在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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