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2章1節 到 22章12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1.第廿二章:
這一章包含了許多單獨的條例,像是在勸告、勉勵,不太像法律條文。因為在這裡並沒有提到若是違背這些條文,會受到的懲罰。

12.第廿二章1至12節:
這段經文共計列了九條的條文,這些條文都是和一般家庭生活相關的事件。

第1至3節,這是一種勉勵人怎樣與鄰人相處的箴言,也是勸人誠實相待,不要有貪的念頭出現。因為發生在別人身上的事,也可能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而「羊」是當時社會的經濟來源,且是重要的祭牲。「驢」是重要的交通運輸工具,衣服是生活必須用品,也可能是窮人倚靠取暖不可或缺的重要東西。

第4節,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廿三章5節。「驢或牛跌倒了」,一個人的力量無法拉起來,必須有更多人來協助。

第5節,禁止人穿異性的衣服或打扮,主要是要端正風俗,很可能當時迦南地民間宗教慶典活動,有人以這種方式打扮,就像台灣民間宗教祭祀禮儀中,也有女人扮演男人角色(例如「五子哭墓」)。為避免耶和華宗教被混入這種行為,因此,禁止擴大範圍到一般生活中。若是對照申命記第廿三章17至18節來看,當時迦南地的寺廟已很盛行孌童、娼妓。因此,有這項禁令,表示需要嚴格保持神聖的行為,包括在衣著上的要求,以示對耶和華上帝的尊崇。同樣的,這項禁令不僅是用在宗教禮儀,也用在一般生活中。

第6至7節,這是非常人道的作法,因為取走母鳥,將會讓整窩的雛鳥死去。這裡雖然說「可以帶走小鳥」,其實意思是指看見母鳥在鳥巢裡撫育小鳥或孵蛋時,就不要去驚動,讓鳥兒的生命可以延續下去。

第8節,要在屋頂的四周設置欄杆,這項規定很可能跟以色列人民習慣在屋頂平台上祈禱、睡覺、聚會有關。因為有這樣的生活習慣,他們的屋頂通常都建造得很堅固(參考列王紀下四:10)。有時他們也會在屋頂平台上曬穀子。而爬上屋頂的樓梯就在房子的外面,任何人都可以爬上屋頂。設置欄杆這項措施可以預防意外的傷亡發生。而在意外發生時,也可免除屋主「流人血」的罪名。

第9至11節,這三節說出了三項跟自然現象不搭配的禁令。這也說一個基本觀念:各歸其類,表明一種次序之意。利未記第十九章19節也很清楚提出這種生存的要件。「不可在葡萄園裡栽種別的農作物」,其原本之意是指同一果園不要有兩種果樹。在耶穌的比喻中,特別用這樣的比喻,說出結果沒有收成(參考路加福音十三:6)不要讓「牛和驢並肩耕種」,因為這是兩種不同的家畜動物,牛的耕種力比驢大。因此,若將兩者架在一起並肩耕種,只會造成事倍功半的結果,甚至更糟。因為這兩種力道不同的動物,很難同負一軛。「羊毛和細麻紗」,這是兩種不同的材質,一起混織成布,很容易使衣服變形。這些都在說明一個基本要件:有秩序,不混雜。上帝的子民應該知道秩序的重要性。

第12節,參考民數記第十五章37至41節的規定。有關衣裳要「縫上繸子」這條法令,是用在以色列成年人的男子身上。其主要目的是在提醒以色列人民,要記得上帝「一切的誡命,並且遵行」。而上帝的誡命中有兩項最重要,就是「愛上帝和愛鄰舍」(參考路加福音十:27)。耶穌就曾譴責過那些宗教領袖,故意將衣裳的繸子加長(參考馬太福音廿三:5),以顯示自己的地位,這是錯誤的信仰態度。因為若非真實遵行上帝的旨意,就算加長了這些繸子,也是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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