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1章22節 到 21章23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10.第廿一章22至23節:
這裡所說的「柱子」,也可說「樹木」。在舊約聖經中有好幾個例子都是如此處理囚犯或敵人,例如約書亞記第八章29節、第十章26至27節,撒母耳記下第四章12節;第廿一章13節等,這種處罰就像早期歐洲社會的「絞刑臺」一樣。將受刑人的屍體掛在柱子上「示眾」,有殺雞儆猴之作用。就像非利士人將掃羅的屍體「釘在伯‧珊的城牆上」一樣(參考撒母耳記上三十一:10)。這裡強調屍體必須當天埋葬,不可「留在柱上到第二天」。請注意,這裡的「第二天」,也表示在當天日落之前。因為以色列人民是從日落開始算第二天。

會有這樣的規定,跟舊約聖經時代對死去的屍體看法有關,他們認為屍體會傳染疾病,因此,摩西法律一再要求觸摸過屍體的人,必須在潔淨之後,才可以再出現於公眾面前(參考民數記五:2—3)。但這種作法並不是因為他們尊重死者,而是他們認為土地乃是上帝所賞賜,讓屍體在柱子上多停留一天,會污染上帝賞賜的土地。另外,留置過夜,可能會引來豺狼、秃鷹等野獸撕裂、吞噬屍體(參考創世記四十:19,撒母耳記下廿一:10),而玷污了土地(參考民數記三十五:34)。上帝賞賜的土地是神聖的,因此,保持土地的神聖非常重要,這樣才能使土地有潔淨的生命力,養育上帝的子民(參考創世記三:17—19、四: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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