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2章26節 到 2章3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9.第二章26至37節:
這段經文是重述民數記第廿一章21至30節。

第26至29節,在第29節特別強調說以東和摩押人都准許以色列人民經過他們的土地,依照民數記第二十章14至21節的記載,並沒有這樣,而是被拒絕借道通過,甚至還派出大軍要敵對他們。有一種可能說法,就是以色列人民後來是「繞道」通過,並不是穿越而過。這裡是說以色列人民跟亞摩利人談判,希望能夠獲得准許,採和平方式借道通過。

第30節,亞摩利王西宏拒絕這件和平談判,結果為他們帶來災禍,因為逼得以色列人民必須攻打佔領他們的土地。

第31至35節,這段經文最令人感到難以接受,就是類似第33至35節所說的,以色列人民攻打希實本,就像大屠殺一樣,殺光了所有的人民。為甚麼要這樣做?這確實是件很難回答的問題。也許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1)古代的戰爭類似這樣的例子很多,殺死敵對族群所有的人,因為本身的糧食不足,如果留下對方人口,也會影響到本身的生存。(2)為保存本族人的純潔性,怕因為與外族結合,導致神的不喜歡,而使自己的族人帶來生命的威脅。因此,通常會將所俘虜的敵人獻祭給神。這裡主要說明,既然上帝要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任何阻擋這命令的人都不得寬恕。

作者這樣描述,其主要目的在強調:絕對不准許他們在佔領的土地上學習當地人民的生活習俗和宗教信仰,因此,用這種句子來形容「滅絕」,且是徹底的消滅。但事實也證明以色列人民進入迦南地之後,並沒有完全這樣做。否則他們就不可能學他們的宗教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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