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5章12節 到 15章18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9.第十五章12至18節:
這段經文是關於對待奴隸的條例,也同時記載在出埃及記第廿一章1 至11節。強調要善待奴隸,主要是在提醒以色列人民也曾經在埃及當過奴隸,是上帝「釋放」了他們的緣故。因此,他們也需要學習上帝的仁慈,釋放他們當中的奴隸。

第12節,這節開始就說明這些奴隸是因為家裡貧窮而賣身舉債。當服事六年之後,在第七年就是安息年,就要釋放他們回去,且是無條件地釋放,讓他們重新獲得完全的自由。

第13至15節,這段經文是非常人道的。當安息年來到,釋放奴隸時,不可讓他空手而回。因為他就是貧窮才賣身來當奴隸。如今又教他空手回去,他依舊貧窮。因此,必須慷慨地給他足夠的羊及五穀等食物,這樣,當他回家鄉時,鄰居看見會以為他是去外鄉賺錢回去,不會認為他是賣身為奴。這裡特別提起以色列人民也曾在埃及當過奴隸,要離開時,上帝也一樣讓他們尊榮地離開埃及,且手上裝滿了埃及人給的珠寶財物(參考出埃及記十二:35—36)。

第16至18節,從這裡就可看出有的人當奴隸,是和前面所提起的舉債有關係,因為欠錢舉債,有時必須以奴工來還債。因此,規定不可以讓一個人永遠成為奴隸,因為那不是上帝的愛。除非是心甘情願當奴隸,因為主人善待他,才使這個人覺得有感恩圖報一生的必要。而當一個人心甘情願當奴隸的時候,在耳根穿洞,表示他願意終身為奴感謝主人,也是在表示當這個奴工年老體衰時,主人不能拋棄他,因為主人有照顧奴隸的責任。這樣善待奴隸,也是獲得上帝賜福的要件。
重新查詢 專卷研經 申命記系列
錯誤回報,請聯繫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