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命記 14章3節 到 14章21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5.第十四章3至21節:
這段經文可以參考利未記第十一章,當中談及所謂潔淨與不潔淨的動物。

第3至8節,這段經文提出如何分辨潔淨與不潔淨動物的方法。

第9至10節,這是關於甚麼種類的魚可吃,甚麼是不可吃的魚。

第11至18節,這是關於空中飛翔的鳥類也有潔淨與不潔淨的分別。

第19至20節,這是規定潔淨與否的昆蟲。

第21節,自然死去的動物之所以不可以吃,是因為自然死去的動物肉裡還有血。因為不可吃帶有血的肉,但可將之送或賣給外邦人。

「不可用母羊的奶煮小羊的肉來吃」,這句話可參考出埃及記第廿三章19節、第三十四章26節。很可能是迦南人用這種方式來祭祀他們的神明,認為這樣神明才會喜歡。因此,嚴厲禁止,表示不可以將這種祭祀偶像神明的方式引用到敬拜上帝的禮儀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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