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2章12節 到 2章17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7.第二章12至17節、第22至26節:
從第12節開始,直到第36節,是同時在介紹示羅大祭司以利的兩個孩子,和年紀小小的撒母耳。這種編輯方式在凸顯雙方的差異,以及後來撒母耳成為上帝所喜愛的僕人之因。

第12至17節是記載以利的兩個兒子的行為相當惡劣,他們的罪,在上帝眼中可說是「非常嚴重」。然後在第22至26節則是描述以利怎樣告誡他的兒子。這種編輯方式在說明,當人還不知道之前,上帝已經洞察人的所作所為。

第12至14節,「以利的兩個兒子都是無賴」,這句話已經說出上帝的僕人祭司以利並沒有好好管教自己的兒子,他們的態度甚至是「藐視上主」,這是非常有問題的。而他們藐視上主的表現,就是從獻祭的行為看得出來。

第15至16節,這兩節表示以利的兩個兒子不但不遵守獻祭的規矩,甚至比盜匪更惡劣,等於是把要獻給上帝最好的部分都搶奪過去。依照利未記第七章31至36節,第十章14至15節,以及申命記第十八章1至5節等處經文都有記載祭司可得的份。但是以利的孩子並不守這樣的本份,這是因為他們心很貪婪。以利當然知道這些行為,卻無法阻止他那兩個無賴的兒子囂張之行徑。

第17節,以利這兩個兒子在上帝眼中,他們所犯的罪「非常嚴重」,這表示上帝一定會嚴厲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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