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母耳記上 15章1節 到 15章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2.第十五章:
有關以色列建立君王制度,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是支持君王制度,這是比較早期的資料。另一是反對君王制度,這是晚期的資料。而撒母耳記上第十五章,是比較晚期的作品,作者主要在表明反對沒有依照上帝旨意行事的君王,持這種觀點的強調:只要設立君王就會有這樣的危險。掃羅就是沒有確實遵照上帝所指示的話去做,因此,上帝決定要廢掉他,並且指示先知撒母耳膏立一位新的人來接替掃羅的王位。

23.第十五章1至9節:
這段經文是為掃羅不再受上帝喜悅作了解釋,主要內容是說明上帝交代掃羅的事,掃羅並沒有照著去行。值得注意的是,為甚麼上帝要求將亞瑪力人全部剷除,並且連所有的一切財產都不可當作勝利品使用?原因是這次的戰役是一場「聖戰」,意思是指這場戰爭並不是為國防上的防禦之需要,也不是要擴張以色列國的疆域,而是為了要執行上帝的命令打仗。因此,此次的戰爭並不是以色列軍隊在打仗,而是上帝要以色列人民去為祂執行「審判」的工作。

若是這樣,戰利品就不是屬於以色列人民的,而是屬於上帝的。這種觀念不僅是在以色列人民當中存在著,在當時的中東地帶也相當普及。申命記第二十章描述這種來自上帝的命令之「聖戰」規則,不是出自勉強,只要膽怯,或是有家務纏身者,都可以不用參加出征的行列。再者,在開戰之前,必須給予敵對一方有和解的機會,而不是一味地進行殺戮。因為上帝喜歡人認罪悔改。但是誰可以決定這項命令真的出自上帝旨意?或是統治者個人的喜好而利用上帝的名字?這才是真正問題所在。

第1至3節,先知撒母耳一開始就對掃羅說「你要聽上主的話」,這點是整本聖經的中心思想。聽從上帝的話,就可存活到永遠。也是申命記派作者的中心思想(參考申命記八:1、3、6、11、20)。這裡提到「亞瑪力人」,這是當時在曠野中相當強悍的遊牧民族(參考民數記廿四:20)。當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曠野之後,經常受到他們的騷擾(參考出埃及記十七:8,民數記十四:45),即使以色列人已經進入迦南地,也一直深受亞瑪力人侵犯的威脅(參考士師記三:13、六:3—5、七:12、十:12)。他們經常利用以色列人過逾越節、收藏節(即「住棚節」)的時候,進去搶劫、掠奪。造成以色列人甚大的困擾。因此,先知撒母耳要掃羅帶以色列軍隊去懲罰亞瑪力人,且是嚴厲懲罰。這裡說「毀滅他們所有的一切」,意思是指亞瑪力人所擁有的,都是從以色列人身上搶奪得到的,上帝全都要索回。

再者,這句「毀滅他們所有的一切」,也是在表明這次屬於上帝的戰爭,戰利品就是上帝的。因此,必須將之看成是「無條件獻給上主的東西」,不可以有任何一部份存留下來(參考利未記廿七:28—29),就是必須徹底毀滅的意思,就像所多瑪城和蛾摩拉城一樣,被徹底毀滅。

第4至6節,掃羅召集的軍隊依舊是以北方的以色列十個支派為主要兵力來源,共出兵二十萬人,而南部猶大只有一萬名。集結這麼多的兵力,顯然是有點誇張之意。而聖經中也沒有「亞瑪力城」這地方,有可能是表明亞瑪力人聚集比較多的地方,或是他們的領袖居住之處。「基尼人」是在西奈半島上的遊牧民族,和米甸人有親族關係(參考士師記一:16),因此,有時米甸人和基尼人沒有分別(參考民數記十:29)。由於怕這次的毀滅也同時損傷到基尼人,因此,掃羅派人先去警告基尼人,要他們避開以免遭受池魚之殃。這裡特別提到當年以色列人出埃及進入曠野之際,基尼人曾經幫助過以色列人(參考民數記十:31—32)。

第7至9節,這次打亞瑪力人的戰役是成功的,就像撒母耳記上第十四章48節所說的,他過去也曾打敗過亞瑪力人一樣。不但這樣,連亞瑪力人的國王「亞甲」也被以色列軍隊給生擒。以色列軍隊依照上帝給予掃羅的指示,將這些亞瑪力人消滅。掃羅確實做到了「殺滅所有的人民」。但掃羅和他的軍隊雖然生擒了亞瑪力人的國王亞甲,卻沒有將他殺死,這不是上帝的意思。作者在暗示著,有些亞瑪力人是逃脫了。因為若是殺死百姓,留下國王並沒有意義。設若有人逃脫了,或是大部份人逃脫了,則留下國王就有更好的籌碼可用。至少可用國王的生命來作為交換。再者,上帝原來的意思是要將一切都殺了(參考第3節)。可是,掃羅並沒有這樣執行,他是將「最好的」,包括家禽、牲畜,以及「其他的好東西也都留着」,這明顯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依照掃羅後來解釋,說他會這樣做,是要把這些最好的「牲祭獻給上主」的(參考第21節)。但若這是屬於上帝的戰爭,也就是「聖戰」,就必須完全聽從上帝的旨意,否則就不能稱之為聖戰,也不必將所有的一切都獻給上帝。因此,掃羅的決定已經違背了上帝的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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