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2章1節 到 2章29節   背景資料  上一筆  下一筆
2.第二章:
一個基督徒既然領受了新的祝福而擁有了新的生命,必定會有新的命令要他去遵行。約翰一書的作者在這方面著墨甚多,這也是第二章重要內涵之一。在這章,作者幾個重要觀點:一是耶穌基督的愛,使人的罪因此獲得贖回。二是人在耶穌基督的救恩裡,很自然地會將耶穌基督的愛表現在生活中,這樣的生命,就像看見亮光一樣,充滿盼望。但相對的,就是仍然活在黑暗中。三是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要注意這個世界的誘惑,稍微不慎就會掉落在陷阱中。這些誘惑包括了肉體、眼目的慾望,和人的虛榮心。四是作者提醒大家要謹守起初所聽到的福音信息,也就是在最先感動人心的信息。

第1節,在約翰的書信中用「孩子們」這句子相當多,例如除了這一節外,還有第二章12節、18節、28節、第三章7節、18節、第四章4節、第五章21節等。作者用這樣的稱呼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讓讀者覺得作者看待讀者就像自己的兒子一般那樣的親密。

這節提到說寫信的目的是要使受信的讀者「不犯罪」,這包含兩種意義,其一就是指對耶穌基督有明確的信心,不要離棄原來所持有對耶穌基督的信仰。其二是指生活規律上不會有違法亂紀的行為,也就是一般所說的,信耶穌基督的人應該活出信仰的好榜樣,讓人看出耶穌基督的信徒跟一般人不一樣。因此,這裡所說的「不犯罪」,是含有警惕作用,是預防在先,因為已經有了過去的經驗。

第2節,這裡提到在耶穌基督裡顯現出來的就是上帝豐富的愛。作者提到耶穌基督的赦免有三個特點:
一是他的赦免是「公義的」。這裡所謂的公義,就是憐憫、寬恕的愛。

二是耶穌基督「犧牲自己」。這裡的犧牲是一種奉獻生命的愛。因為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如同為了贖罪而獻在祭壇上的祭物,這樣的獻祭是一種「贖回祭」,也稱為「贖罪祭」。耶穌基督就像這種贖罪的牲祭一樣,將生命獻祭在十字架上。

三是耶穌基督的贖罪是為了「全人類的罪」,而不是只為了猶太人而已。這一點非常重要,也是整本新約聖經所要宣揚的見證。

第3節,這裡所用的「認識」,希臘文是「ginoskomen」這個詞,也是約翰這本書信的作者最喜歡用的一個詞,在這本書信中則是了二十六次。這個詞的意思是指:經過直接的接觸而認識。這樣說來,一個人認識上帝,是因為與上帝有直接接觸過。不是憑空想像,也不是單單從別人聽到。就像作者在第一章特別強調「親手摸過」(參考一:1)一樣,現在是說因為有過接觸而「認識」。換句話說,這個「認識」是確確實實的,不是捏造的。

第4節,作者強調一個信徒必須有個基本原則,就是信仰和行為是分不開的。當基督徒說他「認識」上帝時,卻不聽上帝的話,或是不遵守上帝在聖經中的教訓,這樣要對人說「認識」上帝,是很諷刺也是「撒謊」的話。雅各書的作者就是這樣子強調的,認為一個人若是要說自己有信心,就必須在行為上見證出來,否則那個人的信心就是死的(參考雅各書二:17)。

第5至6節,這兩節是繼續在解釋第4節所提到的,一個真正認識上帝的人,必須在行為上顯明他有確實遵行上帝的道,就是生命之道(參考一:1)。作者在這裡指出的「上帝的道」,是比第3節所提到的「上帝的命令」還要廣闊;上帝的命令,指的是誡命、典章、規例等。但「上帝的道」則包括了所有的教訓、勸勉、指引,也就是上帝指示的一切旨意。

在這裡,約翰書信的作者強調真正愛上帝,就是會遵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去行。而這樣行,就是在表明和耶穌基督連結在一起。可以用一句話來表明耶穌基督的言行與生活,就是一個「愛」字。因為「愛」就是「完全」上帝的旨意,也是實踐了上帝的道。

第7至8節,在第3至4節提到基督徒應該遵守上帝的命令,現在這裡提到「舊的命令」是從「一開始就領受」,且是「已經聽過了的信息」,這可以從兩個方面來了解:
其一是指摩西法律的教導,就是要全心、全情、全力愛上帝(參考申命記六:5),也要愛鄰舍如同自己(參考利未記十九:18,路加福音十:26—28)。作者說這不是新的,而是舊的。

其二是當加入基督徒信仰團契時,聽到耶穌基督的教導是要彼此相愛(參考約翰福音十三:34—35)。這裡雖然所說的是「新的」,其實,也是「舊的」,這就像第7節開始所提起的,「不是新的命令」。因為耶穌基督已經教導過,只不過是再次提起而已。

耶穌基督要所有跟隨他的人都將這「彼此相愛」的教訓列入在團契生活,因為只有愛才能使一個團契緊密地結合在一起,就像耶穌基督與上帝連結,合而為一的樣式(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b、21—23)。

	第9節,這裡作者用「光明」和「黑暗」作比喻,主要是希望讀者一看就清楚明白,光明和黑暗是無法並存的。就像在一個人若是有愛,就不會有恨。就像在一間房屋內,若是有光照耀的地方,黑暗一定會消失一樣。作者這樣說,就是在進一步解釋第5節所提到的「那說他有上帝的生命的,應該照耶穌基督的言行生活」這句話,就是讓生活見證出信仰的內涵,不是只停留在說說而已。

	第10節,愛,如果是用「光」來代表,那麼,「光」就是導引生命的路徑。有「光」在導引的人,當然就不會「失足犯罪」,更不會成為別人跌倒的絆腳石。

	第11節,這裡說「那恨弟兄或姊妹的,就是在黑暗中」,這樣的人是有如「眼睛瞎了」的人一樣,生命迷失了方向。這樣,可以了解作者在這裡所要說明的就是:使人離棄上帝救恩的,就是絆腳石。這也說出了初代教會那些傳說耶穌基督沒有真正生活在這世界上的人,就是這種人,他們使人離開了復活的耶穌基督的救恩,找不到生命復活的方向,如同瞎了眼的人一樣。

第12至14節,細注意一下短短三節經文中,一再出現的一句話,就是「我寫信給你們」,這句話共計出現六次,其中有三次出現在第14節中。可以將這段經文分成兩組,其一就是第12至13節,其二就是第14節。而這兩組的對象程序都是一樣,先從「孩子們」,然後是「父老們」,再來就是「青年們」。

從作者用「孩子們、父老們、青年們」等這樣的詞句來看,好像讀者分成三種不同的年齡層,其實,並不是指年齡,而是以信仰的內涵來區分。也就是有人在信仰上很堅定,但有的人卻是初信者。

但有另一種看法,認為這裡只有兩種對象,其一就是在信仰上比較有資深經驗者,另一種則是初信者,就像嬰兒一樣,而所謂「孩子們」,是包括所有的讀者在內。對那些在信仰上有過歷練、成熟的長者,作者在這裡提到他們認識「那位從太初就已經存在的」,這句話不僅在說萬物的起源來自上帝,也同時在說上帝早就已經存在了(參考出埃及記三:14)。

第三個對象就是那些「青年們」,是指那些在信仰上算是剛入門的,或是剛加入基督徒信仰團契的人。作者在這裡提到兩件重要的事,其一就是在第13節說這些「年輕人」已經「勝過了那邪惡者」,其二是說他們「強壯」,因為有「上帝的道」活在他們的生命中。

所謂「勝過了那邪惡者」,指的就是第三章8節、10節所提起的「魔鬼」(參考約翰福音八:44)。魔鬼,這是指誘惑人離棄上帝話語的力量,因此,這裡指的就是這些年輕人已經勝過了這樣的誘惑。如果「年輕人」指的是那些初信的信徒,或是用現代在描述信徒的話語,指的就是「第一代」信徒而言。

再者,作者也提到因為有上帝的話在他們的生命中,使他們在信仰上也很強的意志力,不受到魔鬼的誘惑,並且勝過那邪惡者。這點也往往是第一代信徒最美好的見證。

第15至16節,這裡所提到的「世界」,指的就是第16節所說的「肉體的慾望、眼目的慾望、人的一切虛榮」等這些領域說的。而不是上帝創造給人類和所有萬物所生存的這個世界。作者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希望讀者千萬不要把愛的對象弄錯,而是要先弄清楚。作者將「愛上帝」和「愛世界」作個對比,要讀者必須將二者分清楚,並在其中選一。這種寫作的方式,也是這本書信作者最喜歡使用的筆法,他用「光明」與「黑暗」比喻為「生命」與「死亡」,然後在這裡用「愛上帝」和「愛世界」比喻「永遠生存」和「消逝」。這種鮮明的對比就是要讓讀者容易明白其中的差別,在抉擇的時候就不會有混淆,或是猶疑。作者要告訴所有的讀者,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誘惑充斥在生活的每個角落,這些都是讓人離開上帝的教訓。

第17節,這裡提到「愛上帝」與「愛世界」對比的結果,就是這個世界所帶給人的慾望,都「正在消逝」,而「愛上帝」且去遵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遠生存」,這是指得到永恆生命,也是指擁有「愛」的生命。使徒保羅說過「愛是永恆的」(參考哥林多前書十三:8a),其它的一切都會隨著時間的消逝,或是隨著世上的轉變而有變化,甚至消失殆盡。

這裡強調「實行上帝旨意的人」這句話,正好回應了耶穌基督所說的教導(參考馬可福音三:35)。這句「實行上帝旨意的人」,表示出來的意義,就是和耶穌基督建立了「親屬」的人,而耶穌基督和上帝是合而為一的(參考約翰福音十七:11),因此這確實去實踐了上帝旨意的人,是和上帝有了不可分的關係。

第18節,作者說「世界的終局就要到了」,表示上帝審判的時刻即將跟著來到。這時「敵對基督者要來」,其實,可以理解世界末日之所以會來臨,是因為這些敵對基督的勢力囂張大膽,甚至不把上帝放在眼裡。因此,引起上帝的忿怒,決定嚴厲懲罰這些敵對基督者。

「敵對基督」這個詞只出現在約翰的書信中,在本書第二章22節、第四章3節、約翰二書7節等都有。在這些經文中,作者提到幾種「敵對基督」者的特性:一是他們否認耶穌基督真的降生在這個世界上(參考四:1—3,約翰二書7節),也同時否認耶穌是生命的救主(參考二:22)。二是他們拒絕了聖父上帝就是萬物生命的創造者和主宰(參考二:22)。三是他們不願意公開承認聖父、聖子(參考二:23)。四是他們喜歡撒謊(參考二:22),因為這種人就是心裡不信有上帝的人。在這些經文中可以明顯看出作者用「敵對基督」這個詞句時,所要說的就是:只要是拒絕承認耶穌基督是真正活在這個世界上,且不承認這個世界萬物都是來自上帝創造的人,就是「敵對基督者」。

第19節,這節說明基督徒所建立的信仰團契——教會,就是承認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主;他真的活在這個世界上,曾經和人一樣生活在這個世界。從這裡可看到早期教會內部發生的問題之一,就是有人因為不承認耶穌基督是一個真正的人,而離開教會。

第20節,這裡的「聖者」,是指耶穌基督。注意,這不是只表示尊敬的稱呼,而是含帶有「賜永生話語」的意思。因此,「聖者」也在表明是能夠使人得到永恆生命的力量,也是含有潔淨人心靈的力量(參考馬可福音一:24)。

「恩膏」,這裡在希臘文並沒有「恩膏」這個字,只有「膏」而已。這有兩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指貴重物品,古代用香油來抹在君王或是特定的對象身上,使這個受膏者得到人民的尊崇,也同時表示上帝會賜給這受膏者有「一顆新的心」,且被聖靈充滿著(參考撒母耳記上十:9—10)。

其二,這個「膏」還有另外一個意思,是指對上帝有明確的認識。這也是說當一個人被上帝的恩典充滿時,這個人是對上帝有清楚認識的人,不會受到迷惑或是誘惑而離開上帝的救恩。

第21節,這裡指出「真理」和「虛謊」是相對立的;真理,所表示出來的,就是實在。虛謊,意思就是不誠實的。作者說只有確信耶穌基督就是真實活在這個世界,且是生命的救主,才會看這書信,也是他寫這書信的主要目的,為的是要幫助大家更清楚信仰。

第22至23節,這兩節進一步在解釋誰是敵對基督的人。在這裡作者說那些專門在教會中撒謊的人就是。將第22節對照第二章4節來看,就會更加清楚作者的用心。「撒謊」所指的,就是既然說「認識上帝」,就應該要清楚知道上帝和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是不能分開的,既然承認上帝是聖父,那麼就應該承認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就是聖子。因此,作者在第23節用相對性的句子,說出真正信徒就是承認上帝是愛,而祂的愛是透過耶穌基督的救贖恩典顯明出來。相對的,若是否認這件事,等於否認上帝是愛一樣。

第24至25節,「謹守當初所聽到的信息」,這是指一個基督徒怎樣接觸到福音的信息,並且感動而決定接受,這是非常珍貴的信仰,不要放棄。「當初所聽的信息」,也是指最單純的信仰內容和認知。作者說這樣就會「常常活在聖子和聖父的生命裡」,這句話說出一個純潔信仰者最珍貴的地方,就像耶穌基督所說的:「心地純潔的人多麼有福啊;他們要看見上帝!」(馬太福音五:8)所謂的「活在聖子和聖父的生命裡」,這表示這樣的人必定和上帝,以及耶穌基督分不開。

「永恆的生命」,這是含有祝福的「應許」。只要是將當初所聽的信息給守住,沒有放棄,也沒有遺失,這樣的人都會因此得到耶穌基督所應許「永恆的生命」之福氣。

	第26至27節,作者說他寫這些有關永恆生命的事,主要是在揭穿那些混入教會「欺騙」信徒的人。因為他們一再強調耶穌基督並沒有真實地活在這世界上。但這很清楚:如果沒有耶穌基督真的活在這個世界上,就不會有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件,也就不會有復活的神蹟顯現在眾人面前。

	這裡的「他的靈」,這在中文《和合本版本》用「恩膏」,在《台語版本》聖經用「抹油」,《呂振中教授版本》用「膏沐」,天主教《思高學會版本》用「膏傅」,這是因為古人認為當一個人被油膏抹時,表示這個人擁有特別的權力、地位。在這裡也含有這種意思,表示當耶穌基督將他的靈充滿在誰的身上時,這就好像耶穌基督以貴重的香膏油傾倒在這個人的身上一樣,會使這個人充滿力量。因此,在這裡所說的「恩膏」、「抹油」等,都是在說明來自耶穌基督的靈充滿、澆灌一樣的意思。這樣的人已經領受耶穌基督的教導,就「不需要別人的教導」,作者的意思就是指那些用很深奧的話語,並不一定就是在信仰上有幫助的教導。因為真正的教導是來自耶穌基督的靈,他的教導才是真實的。使徒保羅就曾表示他除了講耶穌基督的受難於十字架上之愛以外,不用「什麼華麗的詞藻或高深的學問」來宣講上帝的奧秘(參考哥林多前書二:1)。

	「你們要順從聖靈的教導」,這句話可說是作者誠心的建議。聖靈才是帶領人認識上帝救恩的力量,不是人可以做甚麼大事,特別是關於拯救生命的事,絕對不是人用自己的力量可以達成,這一點在基督教信仰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認識。因此「順從聖靈的教導」,也是讓信徒謙卑回到上帝面前的最佳途徑。

	第28節,從這節開始,直到第四章6節止,這段經文中,作者將重點放在「怎樣才能成為上帝的兒女」這個主題上。作者要強調一個基本的信仰觀念:信仰,是必須用實際的行動表現出來,否則信仰就沒有甚麼意義可言。

「始終活在基督的生命裡」,這句話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指出一個耶穌基督的信徒,必須和耶穌基督相連結在一起,這樣才會與上帝相連。因為耶穌基督就是生命的源頭,在他的裡面,才有生命的果實。當有一天他「再來的日子」,有結果實的信徒就可以「坦然無懼」面對著主耶穌的審判。
第29節,當聖經說「公義」的時候,指的就是上帝的憐憫、寬恕、慈悲、公正無私等。整本聖經都在強調上帝是公義的,不但這樣,公義的上帝也喜愛祂的子民行公義(參考阿摩司書五:24,彌迦書六:8)。

	作者說「遵行公義的人就是上帝的兒女」這句話,說明上帝的公義和上帝的愛是相同的,因為沒有愛的地方,對人的苦難就不會有憐憫、同情的心。唯有建立公義才會讓人看到他的生命有上帝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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