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一書 1章1節 到 1章10節   背景資料  下一筆
約翰一書第一至五章
1.第一章:
	短短只有10節的一章經文,卻說出這本書信兩個重要的主題:一是生命之道,就是在耶穌基督的生命裡。二是上帝是愛,這愛帶來生命的亮光,這光讓所有信耶穌基督的人,都可看見生命的盼望。

第1節,作者開始就清楚寫出他之所以會寫這書信的原因,就是要將他所知道的有關「生命之道」陳述讓大家明白。作者說這「生命之道」是他(也許還有其他在一起同伴)「聽見」,且是「親眼看見」,又是「親手摸過」的。作者用這種方式在說明一件事:他現在所說的都是事實。

再者,這封書信還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沒有作者的自我介紹。這跟第一世紀的時代,寫書信的都是作者先自我介紹的方式大不相同。

這裡所提起的「生命之道」中的「道」,是指使徒們所要見證的信息,就是關於生命獲得拯救的好消息之意。因此作者用「我們」,這表示不是只有一個人的見證,而是有多數共同的見證。

作者會強調所要見證的信息,都是經過「親手摸過」,這是因為早期教會中有人認為耶穌基督並不是真實的人存活在這世界上,而是一種虛幻、想像的、不是真實的。如果是虛幻的、想像的存在,就不可能摸得到。因此,當作者強調「親手摸過」這句話時,是在說明這件事確實是真的,不是虛幻想像的,他和其他同工就是要見證這件他們親耳聽見、親眼看見,並且還用他們的手摸過,才做出這樣的見證。

第2節,在這裡作者強調這個他們聽過、親眼看見、親手摸過的生命,就是「永恆的生命」。而這也是約翰福音最中心的一個主題,就是有關「永恆的生命」問題。如果談到「永恆生命」,就是在表示這生命是過去就存在、現在也存在,將來一直存在。換句話說,生命沒有時間的限制,而是超越時間的。作者說這個「永恆生命」是和上帝同在的生命,而上帝乃是永恆的上帝,因此,與上帝連結在一起的就是永恆的生命。

第3節,這節是接續第1節所說的,傳揚耶穌基督福音的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將「所看見」、「所聽見」的事實見證出來,並且「傳給」接受福音信息的人。作者在這裡更進一步地將上帝、耶穌基督和所有相信的人,三者之間連結在一起。在耶穌基督裡,信的人將會得到永恆的生命,而這永恆的生命就是和上帝連結在一起的。

作者在這裡用「團契」這個字,這個字的希臘文是「koinonia」,意思就是緊隨在身邊、也是「一部份」的意思。換句話說,在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和耶穌基督分不開,是交織相連著,也同時和上帝的關係緊密在一起的意思。

第4節,這節說出了傳福音的人,和聽了而相信的人都會得到相同的結果——「喜樂滿溢」。所謂「喜樂滿溢」,可以參考詩篇第一三三篇所形容的,兄弟姊妹和睦相處,自然就會散發出特別的香氣。

第5節,「上帝是光」,這也是約翰福音作者非常重要的見證,在該福音書中,作者就這樣說:「光照射黑暗,黑暗從沒有勝過光。」(約翰福音一:5)然後又說:「那光是真光,來到世上照亮全人類。」(約翰福音一:19)然後在第八章12節,耶穌基督就這樣對大家說:「我是世界的光;跟從我的,會得著生命的光,絕不會在黑暗裡走。」而現在約翰一書的作者說「上帝是光」,並且說這是從耶穌基督聽到的消息。因此,有可能就是作者聽過耶穌說「我是世界的光」這句話,並且確定耶穌基督就是來自上帝「道成肉身」在人當中,因此,作者用「上帝是光」來替換耶穌基督所說的「我是世界的光」,為的就是要表示一個重要的信息:在耶穌基督裡,就有生命的盼望。
第6節,這節很清楚說明一個真正信靠耶穌基督的人,就是一個生命有盼望的人,這盼望就是在復活和永恆的生命。作者在這裡說信耶穌基督的人,就是和他同屬一個「團契」,也就是交織在一起的意思。因此,如果一個自稱是基督徒的人,必定是對復活的生命再存著濃厚的盼望,這樣的人才是明白上帝救恩的人。

這節提到「行為不合真理」這句話,意思是指行為不符合上帝的旨意或教訓。這很清楚在強調:行為和信仰必須相符合,否則就是虛偽、不實在,也是自我欺騙。

	第7節,正好與第6節相對應;在第6節說到行為不符合上帝教訓者,就如同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樣,生命沒有甚麼好盼望的。但相對的,就是生活樣式符合上帝旨意的人,他們就如同生活在光明中,這是和上帝來往關係密切的人。

	這裡特別強調一個人若是與上帝和好,他就是被「耶穌的血洗淨」一切的罪的人。會這樣說,就是要打破當時流傳在教會中的錯誤觀念,以為耶穌基督並不是真實生活在這個世界上。因為若是耶穌基督沒有真實存活在這個世界上,就不必談耶穌基督的死;因為耶穌基督確實死在十字架上,才會流血。而幻影是沒有血肉之軀的,會流血就表明是真實的肉身。

	「耶穌的血洗淨我們一切的罪」,這是在說明信耶穌基督流的血洗淨人的罪,使人「聖潔」。因為上帝是聖潔的,祂希望祂的子民也是聖潔的(參考利未記十一:45、十九:1—2、二十:7、26)。

第8節,所謂「有罪」,在基督教信仰中,並不是指那些法律上的問題,而是在表示和上帝的關係破壞、疏離了。或是說從上帝的救恩中被隔離出來之意。

第9節,這節提到一個人若是知道自己的軟弱、有限,就是等於承認自己是個有罪的人,這樣的人,上帝必定會願意「赦免」,因為上帝乃是「信實公義」的。聖經在講上帝的「公義」時,表現出來的就是上帝的憐憫和慈愛。而上帝的憐憫和慈愛,就是在耶穌基督身上顯現出來。使徒保羅在羅馬書第三章26節說明了上帝的公義,顯明出來就是祂拯救的愛。

上帝是「信實公義」的上帝,這是整本聖經很重要的信息。當聖經說上帝是「信實」時,這個信實和「約」有關係,表明上帝是個守「約」的上帝(參考詩篇八十九:28、34)。

第10節,這裡是第三次用「如果我們說」這樣的詞句(參考第6節、第8節),這是作者想要戳破當時那些亂傳信息者所用的語句之方式。因此很清楚的與據說「如果我們說」這樣的語詞。作者說一個人若是不承認自己「犯過罪」,這和拒絕上帝在耶穌基督裡的愛一樣,這樣的人沒有辦法見證上帝是愛。因為上帝的愛就是在耶穌基督裡顯現出來的。也因為耶穌基督的愛,才使人能和上帝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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