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12:2 | 掩盖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隐藏的事没有不被人知道的。 | |
12:3 | 因此,你们在暗中所说的,将要在明处被人听见;在内室附耳所说的,将要在房上被人宣扬。」 | |
12:4 | 「我的朋友,我对你们说,那杀身体以后不能再做甚么的,不要怕他们。 | |
12:5 | 我要指示你们当怕的是谁: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 | |
12:6 | 五个麻雀不是卖二分银子吗?但在 神面前,一个也不忘记; | |
12:7 | 就是你们的头发,也都被数过了。不要惧怕,你们比许多麻雀还贵重!」 | |
12:8 | 「我又告诉你们,凡在人面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认他; | |
12:9 | 在人面前不认我的,人子在 神的使者面前也必不认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