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3:20 |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 神面前称义,因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 |
3:21 | 但如今, 神的义在律法以外已经显明出来,有律法和先知为证: | |
3:22 | 就是 神的义,因信耶稣基督加给一切相信的人,并没有分别。 | |
3:23 | 因为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 神的荣耀; | |
3:24 | 如今却蒙 神的恩典,因基督耶稣的救赎,就白白地称义。 | |
3:25 | 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耶稣的血,藉着人的信,要显明 神的义;因为他用忍耐的心宽容人先时所犯的罪, | |
3:26 | 好在今时显明他的义,使人知道他自己为义,也称信耶稣的人为义。 | |
3:27 | 既是这样,哪里能夸口呢?没有可夸的了。用何法没有的呢?是用立功之法吗?不是,乃用信主之法。 | |
3:28 | 所以(有古卷:因为)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