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22:7 | 「人若将银钱或家具交付邻舍看守,这物从那人的家被偷去,若把贼找到了,贼要加倍赔还; | |
22:8 | 若找不到贼,那家主必就近审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没有。 | |
22:10 | 「人若将驴,或牛,或羊,或别的牲畜,交付邻舍看守,牲畜或死,或受伤,或被赶去,无人看见, | |
22:11 | 那看守的人要凭着耶和华起誓,手里未曾拿邻舍的物,本主就要罢休,看守的人不必赔还。 | |
22:12 | 牲畜若从看守的那里被偷去,他就要赔还本主; | |
22:13 | 若被野兽撕碎,看守的要带来当作证据,所撕的不必赔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