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12:6 | 要留到本月十四日,在黄昏的时候,以色列全会众把羊羔宰了。 | |
12:7 | 各家要取点血,涂在吃羊羔的房屋左右的门框上和门楣上。 | |
12:8 | 当夜要吃羊羔的肉;用火烤了,与无酵饼和苦菜同吃。 | |
12:9 | 不可吃生的,断不可吃水煮的,要带着头、腿、五脏,用火烤了吃。 | |
12:10 | 不可剩下一点留到早晨;若留到早晨,要用火烧了。 | |
12:11 | 你们吃羊羔当腰间束带,脚上穿鞋,手中拿杖,赶紧地吃;这是耶和华的逾越节。 | |
12:12 | 因为那夜我要巡行埃及地,把埃及地一切头生的,无论是人是牲畜,都击杀了,又要败坏埃及一切的神。我是耶和华。 | |
12:13 | 这血要在你们所住的房屋上作记号;我一见这血,就越过你们去。我击杀埃及地头生的时候,灾殃必不临到你们身上灭你们。」 | |
12:14 | 「你们要记念这日,守为耶和华的节,作为你们世世代代永远的定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