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和合本经文 | 注释 |
19:2 | 他们所得为业之地就是:别是巴(或名示巴)、摩拉大、 | |
19:3 | 哈萨・书亚、巴拉、以森、 | |
19:4 | 伊利多拉、比土力、何珥玛、 | |
19:5 | 洗革拉、伯・玛加博、哈萨・苏撒、 | |
19:6 | 伯・利巴勿、沙鲁险,共十三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 | |
19:7 | 又有亚因、利门、以帖、亚珊,共四座城,还有属城的村庄; | |
19:8 | 并有这些城邑四围一切的村庄,直到巴拉・比珥,就是南地的拉玛。这是西缅支派按着宗族所得的地业。 | |
19:9 | 西缅人的地业是从犹大人地业中得来的;因为犹大人的分过多,所以西缅人在他们的地业中得了地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