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 | 经文 | 注释 |
12:2 | 你们要将所赶出的国民事奉神的各地方,无论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树下,都毁坏了; | |
12:3 | 也要拆毁他们的祭坛,打碎他们的柱像,用火焚烧他们的木偶,砍下他们雕刻的神像,并将其名从那地方除灭。 | |
12:4 | 你们不可照他们那样事奉耶和华―你们的神。 | |
12:5 | 但耶和华―你们的神从你们各支派中选择何处为立他名的居所,你们就当往那里去求问, | |
12:6 | 将你们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举祭,并还愿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头生的,都奉到那里。 | |
12:7 | 在那里,耶和华―你们神的面前,你们和你们的家属都可以吃,并且因你手所办的一切事蒙耶和华―你的神赐福,就都欢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