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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拉基书

玛拉基书查经资料
资料提供者:tjm,tyhou,janewu,blackbird,chenkent
零、背景:
  一、时间:比较可能是尼希米第二次任省长的时候,西元前433年左右。
            也可能是比尼希米、以斯拉早十年左右,那就是西元前465年左右。
  二、背景:
    (一)本书与以斯拉记、尼希米记着作时间相近。这段时间相关的史料比较缺
          乏。犹太人被波斯人管辖,大利乌一世(西元前552-586年)准许犹太
          人重建圣殿。
    (二)一开始大约有五万犹太人归回本地,以斯拉归回时正好埃及与波斯战争
          ,导致以斯拉最初的改革失败。
    (三)西元前516年所罗巴伯领导归回的以色列人完成了圣殿的建造。
    (四)尼希米接续以斯拉回到耶路撒冷任省长,此时城墙已经破坏不堪,尼
          希米以十二年的时间整顿犹大之后,回到波斯去。
    (五)尼希米第二次回到耶路撒冷后,发现他以往改革掉的败坏又发生:娶外
          邦女子、犯安息日、忽略对圣殿的贡献。
  三、作者:
    (一)玛拉基:字义是「神的使者」,也有可能是「耶和华的使者」省略字尾
                  的结果。
    (二)七十士译本与许多学者都认为「玛拉基」不是一个人名,而是一个职称
          。不过也有许多证据证明这是一个人名而非职称。
    (三)一些古代的教父或拉比(耶柔米等)、加尔文认为「玛拉基」是文士以
          斯拉的头衔。
    (四)亚兰文译本在"玛拉基"后加注他的名字是文士以斯拉。
  四、信息:
    (一)玛拉基书信息的基础是「约」的观念。
    (二)玛拉基书的主题是「耶和华不变的爱」。
  五、特点:
    (一)五十五节经文中,有四十七节都是耶和华以第一人称向以色列人说话。
    (二)散文体的形式多于诗歌体,以辩论的方式引入主要的段落,信息中不断
          穿插着读者与耶和华提出的问题。常用「你们都说」记载读者的抗辩作
          为开头,然后引入从上帝来的新宣告。
    (三)犹太人称玛拉基书是「先知书的印」,用来印证与结尾整个先知书。
    (四)希伯来文的玛拉基书只有三章,但是各译本都是四章。
    (五)经文保存状况良好,七十士译本、古拉丁译本都很接近马所拉抄本。

  ☆参考资料:
  1.「研经导读丛书 玛拉基书研经导读」,伊斯贝着,李保罗译,天道书楼。  
  2.「丁道尔旧约圣经注释--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拉基书」,包德雯着,刘
     良淑译,校园出版社。
  3.「不变的爱(玛拉基书注释)」,华德•凯瑟着,潘秋松译,华神出版社。
  4.「人人圣经注释--哈该书、玛拉基书」,沃尔夫着,谢国英译,宣道出版社。
  5.「天道圣经研究丛书--十二先知书注释(四)」,唐佑之着,天道书楼。
  6.「十二先知书注释(下)」,克莱基着,戴哲民译,基督教文艺出版社。
  7.「新国际版研读本圣经」,更新传道会。
  8.「启导本圣经」,海天书楼。
  ☆代号说明:
  「●」:经文注释
  「◎」:个人感想与应用
  「○」:相关经文
  「☆」:特殊注意事项


经文:

耶和华藉玛拉基传给以色列的默示。耶和华说:「我曾爱你们。」你们却说:「你在何事上爱我们呢?」耶和华说:「以扫不是雅各的哥哥吗?我却爱雅各,恶以扫,使他的山岭荒凉,把他的地业交给旷野的野狗。」以东人说:「我们现在虽被毁坏,却要重建荒废之处。」万军之耶和华如此说:「任他们建造,我必拆毁;人必称他们的地为『罪恶之境』;称他们的民为『耶和华永远恼怒之民』。」你们必亲眼看见,也必说:「愿耶和华在以色列境界之外被尊为大!」 1:1-1:5

注释:

壹、比较以色列与以东,表明神的爱  1:1-5 
  一、标题:本卷书是耶和华藉玛拉基给以色列的启示。  1:1 
      ●「默示」:原文是「重担」,又可翻译为「神喻」相当于是「启示」的意
                  思。
      ●「耶和华...的默示」:NIV译做「一个默示:耶和华的话...」。

  二、以色列人质疑耶和华对他们的爱,耶和华表明雅各没有什么条件强过以扫,
      以扫的后代将面对荒凉、毁灭的遭遇,而以色列却不是如此。 1:2-4 
      ●「曾爱」你们:希伯来文的时态是完成式,表达神的爱是过去运行,现
                      今仍然运行着。
      ●「恶」以扫:原文是「恨」。
      ●「爱雅各,恶以扫」:这是希伯来文学的表达方式,表示「最爱雅各」
                            、「次爱以扫」的意思。
      ● 1:3 为对以东的预言。以东是以扫的后裔参考  创 36:1 。
      ◎以东成为荒凉:可能是拿巴提人(Nabateans,也就是古阿拉伯人)于西元
                      前550到400年间由沙漠
                      入侵巴勒斯坦,掠夺了以东,只留下少数的以东人散居在
                      犹太南方的尼吉夫(当地是旷野地)。
      ●「重建」:也可译为「归回又建造」。
      ◎耶和华「说」、你们却「说」:以此「说」字呈现出耶和华彰显主权以及
                                    以色列人的反抗主权。
      ◎其实,我们也常常健忘,怀疑起神的爱。尤其是这时的以色列人,归回建
        圣殿的热情已过,现况是国家弱小、社会上的欺压不断,人对上帝的崇拜
        冷淡,难免让人怀疑起「上帝爱我」这个信息。现代的圣诗鼓励我们「数
        主的恩典」,玛拉基也邀请以色列人看看邻国,或者健忘的我们可以重新
        得回信心。

  三、以色列人要存留,亲眼看到以东人荒凉的遭遇,并敬拜、尊崇神。 1:5 
      ●「之外」:也可以翻译为「之上」,不过以「之外」比较可能。
经文:

「藐视我名的祭司啊,万军之耶和华对你们说:儿子尊敬父亲,仆人敬畏主人;我既为父亲,尊敬我的在哪里呢?我既为主人,敬畏我的在哪里呢?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藐视你的名呢?』你们将污秽的食物献在我的坛上,且说:『我们在何事上污秽你呢?』因你们说,耶和华的桌子是可藐视的。 1:6-1:7

注释:

贰、责备祭司藐视耶和华 1:6-2:9 
  一、对祭司罪行的控诉 1:6-14 
    (一)耶和华质问祭司为何违反众所周知的道理,藐视上帝的名?而祭司却
          反问:「在何事上藐视上帝的名?」。上帝以「污秽的献祭」来责备
          祭司藐视耶和华。  1:6-7 
          ●「父亲」: 出 4:22-23  申 32:6  何 11:1  提到耶和华是以色列
                      的父亲。
          ●「仆人」: 出 3:12  9:1  拉 5:11 提到以色列人是上帝的仆人。
          ●「尊敬」:「尊重」、「荣耀」。
          ●「敬畏」:「害怕」、「惧怕」。
          ●因此 1:6 开始玛拉基首先指责神的百姓(儿子)中最优秀的份子竟
            犯了否定神(父亲)最起码的权利—当得他们的「尊重」!儿子尊重
            父亲为何重要,因为申命记(参考  申 21:18-21 )提到「儿子执意
            不顺从父母是可以处死的」。由判死刑可看出当日社会很重视子女对
            父母的尊敬,并且玛拉基用这个命题来取得听众的同意,才举出他们
            的罪状。
          ●「污秽」:应该是指「礼仪上的不洁」。但在此除了表达祭物的不洁
                      ,也表达献祭的人的心态不洁。
          ●「将....献在我的坛上」:这里是指动物的祭,由 1:8 可见。
          ●「耶和华的桌子」:参考 结 40:39-43 ,圣殿内宰杀祭牲用的桌
                              子。旧约中唯有玛拉基用过这个词汇。
          ●第七节提到祭司不仅是心态不正确,并且产生出的行为更具体的表现
            出来。在利未记(参考  利 22:2利 22:9 )清楚吩咐祭司「要
            尊敬所献的圣物」。但他们却将污秽的食物献在神的坛上,可见这些
            祭司真的藐视神的名。
经文:

你们将瞎眼的献为祭物,这不为恶吗?将瘸腿的、有病的献上,这不为恶吗?你献给你的省长,他岂喜悦你,岂能看你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现在我劝你们恳求神,他好施恩与我们。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他岂能看你们的情面吗?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8-1:9

注释:

    (二)耶和华责备祭司将污秽、有缺陷的祭物献给耶和华。 1:8-9 
          ●「瞎眼、瘸腿、有病」:律法明文禁止献上这些动物。
                                  参考: 利 22:18-25  申 15:21 。
          ●「省长」:指代表波斯皇帝于犹大所属省分执政的官员,此字是外来
                      字。
          ●「情面」:原文是「赏脸」、「举起脸」、「背负脸」。
          ●「这妄献的事既由你们经手」:原文是「这事既由你们经手」。
          ●「这事」:指 1:6-7 节中妄献的事。 
          ● 1:9 是一种讥讽的用法,不过既然祭司献上不合格、侮辱神的祭
            物,上帝怎么可能施恩看祭司的情面呢?
          ◎此段批判祭司看起来虽然好像玛垃基有点小题大作,用事奉神的礼仪
            细节来指责祭司,但值得注意的是,玛垃基指责的并不是「事情应该
            怎么作」,而是当时祭司对神的不在乎,以致于行为表现出对神不敬。
          ◎ 撒上 2:12-17 也是一个藐视耶和华祭物的例子。
          ◎这里提的是百姓犯罪,但祭司没有把关。祭司为什么会没有把关呢?
            很可能是他们觉得「残疾的祭物」也是「祭物」,不献白不献,还是
            让步一下献上去好了,反正现在时机不是很好,总不能太过拘泥。结
            果反而让「献残疾祭物」成了一种习惯。
          ◎试想为何百姓会犯错误,可能是因为贪图方便和便宜,因此对祭物并
            没有遵守神的命令,反而随心所欲,此等行径反映了他们对神的轻率
            态度。我们是不是也常贪图方便来草率奉献呢?
          ◎人的心态将会反映在其行为上,而且我们常有「隐而未现」却自以为
            没有的罪。此处玛拉基的提醒让我们看到,神要我们献上的是对他从
            心底而来的「尊敬」,就像子女对父母的尊敬一般,要小心自己是不
            是「妄献」。
经文:

甚愿你们中间有一人关上殿门,免得你们徒然在我坛上烧火。万军之耶和华说:我不喜悦你们,也不从你们手中收纳供物。 1:10-1:10

注释:

    (三)上帝认为与其献上污秽有缺陷的祭物,还不如不要献祭,上帝不悦纳
          妄献的祭物。 1:10 
          ●「门」:可能是指通往祭司院的门,处理祭牲的桌子就放在那里。
                    (参考  结 40:39-41 )。门被关上,就无法献祭。因此
                    这段的意思是说,神希望有人去关上圣殿的门,使人不能
                    再做那些无意义的敬拜。
          ●「在我坛上烧火」:指祭司在敬拜上的工作。杀牲畜是献祭的人作
                              的。(参考  利 1:5利 3:2利 4:24利 4:29 )
          ●「徒然」:「毫无理由」、「无原无故」。
          ◎神希望有人去把殿门关闭,让这种「用残缺的祭物来敷衍神」的举
            动可以停止。我们自己是否也常常用仪式性的祷告、随意的读经、
            聚会来敷衍神?这样的对待,如果连人都不要,神怎么会要呢?会
            不会神也会希望很多教会或机构不如关门还比较好?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在各处,人必奉我的名烧香,献洁净的供物,因为我的名在外邦中必尊为大。你们却亵渎我的名,说:『耶和华的桌子是污秽的,其上的食物是可藐视的。』 1:11-1:12

注释:

    (四)上帝预言自己的名字必在外邦中被尊为大、被敬拜,但以色列人却亵
          渎上帝的名。 1:11-121:11 之前有一个「因为」和合本未翻出。
          ●「从日出之地到日落之处」:指「全世界」。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
                    而且按照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 1:11 的「烧」是分词,实际的意义应该被视为随时会临到的未来
            式,也就是说耶和华的名被尊大的事情是在未来,而非是当时已经
            发生的事。
          ●「你们」:与 1:10 的你们都是指 1:6 的「祭司」。
经文:

你们又说:『这些事何等烦琐!』并嗤之以鼻。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你们把抢夺的、瘸腿的、有病的拿来献上为祭。我岂能从你们手中收纳呢?这是耶和华说的。行诡诈的在群中有公羊,他许愿却用有残疾的献给主,这人是可咒诅的。因为我是大君王,我的名在外邦中是可畏的。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1:13-1:14

注释:

    (五)上帝控诉以色列人觉得献祭的事情繁琐,对上帝行诡诈,将有残缺的
          祭物拿来想欺骗耶和华, 1:13-14 
          ●「嗤之以鼻」:原文和「呼吸、吹」同字,创世纪第二章神「将生气
                          吹进的吹也是用这个字(参考  创 2:7 )。
          ●「烦琐」:「麻烦」、「艰苦」的意思。显示出祭司把献祭的事情
                       当成是麻烦的工作,而非是对至高神的敬拜。
          ●「抢夺的」:指被野兽抓去分尸而残缺不全的牲畜。 出 22:31 提
                        到这样的牲畜(撕裂的动物)是不可以给人吃,要
                        扔给狗吃的肉,甚至人也不可以吃,更不用说拿来献
                        给神。这样做是无效的献祭(因有瑕疵变无效)。
      	  ●「公羊」:羊群中最好的。
          ● 1:14 以甘心祭为例,人许愿若神施恩拯救,应献祭感恩,此时还愿
            所献燔祭必须无残疾无瑕疵。(参考  创 28:20-22民 30:2拿 2:9 )。且利未记规定(参考  利 22:18-19 )必须献『公』
            的牲畜。
      	  ●「可畏的」:译作「受尊敬」。
      	  ●「万军之耶和华」:圣经中出现三百多次,原文的含意与统领天上
                              的众天使有关,用来表明上帝的权能。
          ◎第一章就出现了三次神「在外邦中被尊为大」,和这里玛拉基提到
            以色列人(尤其是从祭司开始)「不尊重神」成为强烈的对比。
          ◎这段表达祭司以为自己并没有错,错误应该归那些带祭牲的人才
            对,但神却表达祭司有责任要拒绝百姓向上帝施诡诈,神喜悦的
            是人将最好的献上!祭司不能因为自己对仪式感到厌烦,就任凭
            百姓恣意妄献。
          ◎现在我们的服事、每周的聚会,到底是烦琐的例行公事?还是
            呼召、敬拜?我们有服事、敬拜大君王的自觉吗?
经文:

「众祭司啊,这诫命是传给你们的。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若不听从,也不放在心上,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我就使咒诅临到你们,使你们的福分变为咒诅;因你们不把诫命放在心上,我已经咒诅你们了。我必斥责你们的种子,又把你们牺牲的粪抹你们的脸上;你们要与粪一同除掉。 2:1-2:3

注释:

  二、对祭司罪行的审判  2:1-9 
    (一)诫命既然是传给祭司,祭司不听从,就要被咒诅、被除灭。 2:1-3 
	  ◎『祝福』和『诅咒』在「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约」的关系中是非常
	    重要的。为何如此说?古代近东国家中,盟约条款都会订定应尽的
	    责任与义务,如果都遵守则没事;如果其中一方「失责」的话,约
	    中的诅咒就「随即生效」了。这并不是说这个『盟约失效』,而是
	    从起初定下的『反面(诅咒)生效』了!因此从神与以色列人之间
	    的关系来看,神和人的约也常有双重的意义,例如出埃及记(参考
	     出 20:5-6 )清楚说明违犯诫命的人要受刑罚,同时也应许那些
	    遵守诫命的人必得着神的慈爱。另外很多例子是出现在申命记,也
	    说明顺服人和背叛神的后果( 申 28:3-6  比对  申 28:16-19 )
	    。所以说,当人不顺服时,『神有责任』要诅咒,并收回人当成
	    『惯常』的祝福。
	  ●「这诫命」:亦作「这命令」。
 	  ●「若」:条件字句,表达神的诅咒必然来临,除非他们立刻再度顺
		    服神。(神给百姓的最后通牒中,还是带着盼望的条件。)
      	  ●「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此处的荣耀和 1:6 的「尊敬」为同
      	                          一个字。指他们应该要尊敬神的名。
      	  ●「福分」:原文就是「祝福」。此处的祝福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
		      个是解释为「物质资源」,对祭司来说就是接受百姓的
		      十一奉献(参考  民 18:21 );第二种解释是指「祝福
		      的话」,这是祭司有权的宣告, 可以奉耶和华的名为百
		      姓祝福(参考  民 6:23-27 ),但如今他们的祝福要变
		      为诅咒,这样他们独特的祭司职分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不论是哪一种解释,主要是警告祭司不要既不听从,而且
		      又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后果将是失去祝福与职份。
          ●「斥责」:「责备」、「使败坏」。
          ●「种子」:「后裔」的意思(参考  耶 31:27 ),也有可能指「田里
		      的出产」,这是参考申命记28章(参考  申 28:18-19申 28:21申 28:23-24 上下文),不过多数人认为
		      这种看法不太合理。一般认为此字在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
		    译本做「膀臂」较为合理,因为「膀臂」的原文与「种子」
		      相近,就本段上下文来看也比较合理,因为祭司的手臂是举
		      起用来宣布祝福的,「斥责种子」译成「败坏膀臂」,就是
		     「除去祭司的职分」。
          ●「牺牲」:原文指祭典中用来供神的祭品。
          ●「牺牲的粪」:参考  出 29:14利 4:11-12  8:17  16:27 ,即
			  献祭活动中产生的排泄物。此字在圣经中只出现七次,
			  纯粹就是指粪便,这边并没有含内脏的意思。通常献祭
			  后的剩下的废物(包括祭牲的排泄物和内脏)。这些不
	 		  洁之物要从圣所清除,搬到圣所(营外、城外)的某一
			  处烧。
          ●「与粪一同除掉」:就是搬到城外烧掉的意思。

经文:

你们就知道我传这诫命给你们,使我与利未(或译:利未人)所立的约可以常存。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我曾与他立生命和平安的约。我将这两样赐给他,使他存敬畏的心,他就敬畏我,惧怕我的名。真实的律法在他口中,他嘴里没有不义的话。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使多人回头离开罪孽。祭司的嘴里当存知识,人也当由他口中寻求律法,因为他是万军之耶和华的使者。 2:4-2:7

注释:

    (二)祭司被刑罚,是为了坚固神与利未立的约。神把律法托付给祭司们,
          并要他们与神同行,就可以使人离开罪孽、学会律法。 2:4-7 
          ◎这一段是旧约中说明设立祭司制度之目的与祭司职分,最清晰与崇
            高的地方。祭司应该「说话、行为合宜」 2:6 。
          ●「利未」:指整个献祭制度与祭司体系,而非特指雅各的儿子利未。
                      祭司都是利未支派的人。      
          ◎在旧约五经里除了民数记(参考  民 25:12-13 )外,再也没有其他
	        地方形容利未祭司的设立是一个约。而且民数记那一段的记载,也只
	        是和亚伦的子孙非尼哈所立,不确定是否有指整个利未支派。但是圣
	        经在耶利米( 耶 33:20-21 )与尼希米记( 尼 13:29 )有提到这
	        个约,可见那里假定这个约较早就存在。而且在申命记(参考 
	         申 33:8-11 )摩西的最后祝福中也将教导(藉着乌陵和土明提供引
	        导)的责任交给利未支派,虽然并没有称之为一个约。
          ● 2:4 在大部分的直译中表达出神警告有积极的目标(希望命令
	        是带来悔改,以致于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而非消极,主要是希望
	        挽回以色列人和他的关系。
	      ◎ 2:4 会被提问的是:玛垃基是否暗示神有可能会背弃他的约?
	        先知书常提到约被破坏,但是每一次都是人先没有守约。 2:8 就提
	        到是祭司先背弃利未之约,而不是神先背弃。可见神不会背约,因此
	        所有的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不然就会从圣殿中被清除,以便利未之
	        约能够立稳。
          ●「生命和平安的约」:指神与亚伦之孙非尼哈所立之约。非尼哈为
			                    捍卫神的尊荣,杀死一对正在冒犯神的男女。
                                (参考 民 25:1-13 )
          ◎生命和平安的约倒底是两样还是一样,待确认!
          ●「真实的」律法:「稳定的」、「确实的」、「可靠的」。
	      ●「与我同行」:这个片语在旧约圣经中只用在两个人身上:以诺
			              (参考  创 5:22-24 )和挪亚(参考  创 6:9 )。
	      ◎本段表达若祭司处在各方面健全的状态(平安)下,存正直的心态
	        跟上帝同行,这样生活形态,将使许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律法」:直译为「训诲」。这里提出祭司有教导的职分。
          ● 2:7 中提到祭司为「耶和华的使者」,旧约仅有此处用耶和华的
	        使者称呼祭司,「耶和华的使者」这个词常常是指「天使」。
经文:

你们却偏离正道,使许多人在律法上跌倒。你们废弃我与利未所立的约。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所以我使你们被众人藐视,看为下贱;因你们不守我的道,竟在律法上瞻徇情面。」 2:8-2:9

注释:

    (三)目前的祭司却偏离正道,使人在律法上跌倒,因此耶和华要让祭司被众人
          藐视。 2:8-9 
          ●「许多人」:与 2:6 的「多人」用同一字,作为对比。
      	  ●「废弃」:这个动词意味着「道德腐败」( 创 6:12 )或「破坏」
		      ( 玛 3:11 )。
          ●「在律法上瞻徇情面」:在教诲时看人的情面(给人面子、偏袒人)。
				  申命记(参考  申 17:9-11申 19:17 )
				  指名祭司要执行司法审判的责任。但此处指出
				  祭司徇私偏爱的可憎。
	  ◎现在的我们似乎也负担着以往祭司部分的工作,我们有时也教导圣经,
            有时也讨论神学,那我们能够「口中存真实的律法,以平安和正直与我
            同行」,以致许多人能够透过我们回头离开罪孽吗?我们能够胜任担任
            神使者的身份吗?
经文:

我们岂不都是一位父吗?岂不是一位神所造的吗?我们各人怎么以诡诈待弟兄,背弃了神与我们列祖所立的约呢?犹大人行事诡诈,并且在以色列和耶路撒冷中行一件可憎的事;因为犹大人亵渎耶和华所喜爱的圣洁(或译:圣地),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凡行这事的,无论何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应的),就是献供物给万军之耶和华,耶和华也必从雅各的帐棚中剪除他。 2:10-2:12

注释:

参、责备犹太人在娶妻的事情上得罪耶和华  2:10-16 
  一、先知责备以色列人背约,娶事奉外邦神的女子为妻,并预言上帝必要剪除这
      样的人。 2:10-12 
      ●「一位父」:应该就是指后面的「神」。如果是指别的父(如「亚伯拉罕
                    」)应该会放在神后面才对,参考: 王上 3:3 。以赛亚也称
                    耶和华为父,参考 赛 63:16 。申命记中也有类似的观念
                     申 32:6 。
      ●「诡诈」:原文是由「外衣」衍生出来的,外衣是穷人唯一可以御寒的衣
                  服,旧约圣经中特别提到不可以把当作借钱抵押品的外衣留过
                  夜 申 24:10-13 ,也不可以把寡妇的外衣拿来当抵押品
                   申 24:17 。「诡诈」这个字的原始意思就是指人用不当的方
                  法夺取别人的外衣,后来引伸为「人用不当的方法夺取别人拥
                  有的东西」。
      ●「背弃」:「亵渎」、「败坏」。
      ●「圣洁」:原意是「被分别出来的」。
      ●「事奉外邦神的女子」:原文是「外邦神的女儿」,与 2:10 犹太人是耶
                              和华的儿子相对。指的是「事奉外邦神的女子」
                              而非「外邦女子」。
      ◎ 出 34:16  申 7:3 禁止与迦南人通婚。禁止异族通婚,为的是宗教的理由
        而不是种族的偏见,如果异族人也信耶和华,就被当成是犹太人看待(如
        路得)。
      ●无论「何人」:原文是「叫醒的,答应的」,有几种不同的解释,叙利亚
                      和亚兰文译本作「儿子与孙子」,拉丁文译本作「老师与
                      学生」。正确的翻译如何可能难以确定,但意义却很清楚
                      ,就是「所有犯这罪的人」。
      ●「雅各的帐棚」:指「全体以色列人」。
经文:

你们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以致耶和华不再看顾那供物,也不乐意从你们手中收纳。你们还说:「这是为甚么呢?」因耶和华在你和你幼年所娶的妻中间作见证。她虽是你的配偶,又是你盟约的妻,你却以诡诈待她。虽然神有灵的余力能造多人,他不是单造一人吗?为何只造一人呢?乃是他愿人得虔诚的后裔。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谁也不可以诡诈待幼年所娶的妻。耶和华―以色列的神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2:13-2:16

注释:

  二、先知并责备以色列人随意休妻,以强暴与不义的手段对待婚姻关系。
       2:13-16 
      ●「又行了一件这样的事」:指同性质的另一件事,都是跟婚姻方面有关的
                                犯罪行为。
      ●「使前妻叹息哭泣的眼泪」:原文没有「前妻」,不过从后面的经文可以
                                  看出叹息哭泣的眼泪应该是前妻的,或者也
                                  有可能是指敬拜的人。即使用强烈的宗教表现
                                  「叹息哭泣的眼泪遮盖耶和华的坛」来献供
                                  物,耶和华仍不理会。
      ●「幼年所娶的妻」:以色列人大约在20岁以前就会娶妻。
      ●「配偶」:「伴侣」,此字用来指「可以同生死共患难的亲密伙伴」,只
                  有在此处用来指「妻子」。
      ●「虽然神」:原文开端可译为「无一位」,本无「神」字,RSB、NEB、
                    NIV均以「神」为主词。
      ● 2:15 指的是创世记中,上帝只创造一男一女成为「一体」,照理说上帝
        也有能力可以创造一夫多妻,但他只创造一夫一妻为一体,就是希望人有
        虔诚的后裔。
      ●「愿人得虔诚的后裔」:这是上帝要人谨慎婚姻的背后动机之一。
      ●「虔诚的后裔」:原文是「上帝的后裔」,意思当然是「虔诚的后裔」。
      ●以色列的「神」:这个「神」字形态都是「阳性复数」,但意义是单数,
                        这个复数是荣耀的复数,用复数来表示伟大。
      ●「休妻的事....所恨恶的」:这里是旧约唯一一次清楚记载离婚是神所恨
                                  恶的事。
      ●「以强暴待妻」:原文是「以强暴盖住外衣」。当时把外衣铺盖在妇女身
                        上就宣告要娶她为妻 得 3:9 ,因此以强暴遮盖外衣就
                        是以强暴对待婚姻关系。
      ●「谨守」:「小心保护」。
      ◎以色列人娶妻时是否如同今日的基督教婚礼一样进行誓约(发誓),我们
        并不清楚。但是圣经在此清楚的说明上帝不喜悦遗弃发妻。更不用说我们
        今日基督教的婚礼是以神面前誓约为中心的。又!我们如果真在乎上帝的
        心意还能跟异教徒结婚吗?
经文:

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你们还说:「我们在何事上烦琐他呢?」因为你们说:「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并且他喜悦他们」;或说:「公义的神在哪里呢?」 2:17-2:17

注释:

肆、犹太人埋怨耶和华不公义,耶和华反驳并应许施行公义 2:17-3:6 
    ◎当时以色列仍被波斯统治,归回的欢欣已经过去,还遭遇蝗灾,圣殿的敬拜
      也渐渐形式化,一点都不像上帝应许的弥赛亚国度。
  一、犹太人埋怨上帝不公义。 2:17 
      ●「烦琐」:「产生厌倦」、「感到疲倦」、「厌烦不能容忍」。这个字
                  通常用来形容人因为过度劳累而身体疲倦。
      ●「凡行恶的耶和华眼看为善」:这其实是否定神的公义属性,是对神的
                                    亵渎。
      ●「或说」:连接词,也可以翻译为「不然」、「啊!」。
      ●「公义」的神:同一个字也可以翻译为「审判」的神。
      ◎祭司视献祭为烦琐的事;却要求神行公义—使神烦琐,全能的神居然会
        为以色列人「质疑神的公义」觉得「感到疲倦」、「厌烦不能容忍」。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预备道路。你们所寻求的主必忽然进入他的殿;立约的使者,就是你们所仰慕的,快要来到。」 3:1-3:1

注释:

  二、弥赛亚自己要忽然进入圣殿  3:13:1 一开始有个「看啊!」,和合本圣经未翻出。亦即应该翻成「
        万军之耶和华说:看啊!我要差遣我的使者....」。
      ●「我的使者」:原文就是「玛拉基」,此书作者的名字。有人认为这
                      就是指作者自己,有人认为这是指施洗约翰。以后者
                      比较可能。 太 11:10 
      ●「忽然」:「出乎意料之外的」。
      ●「立约的使者」:等同于「你们所寻求的主」,应该就是指「弥赛亚
                        」。他也是「圣殿的拥有者」、「犹太人所仰慕的
                        」。

经文:

他来的日子,谁能当得起呢?他显现的时候,谁能立得住呢?因为他如炼金之人的火,如漂布之人的碱。他必坐下如炼净银子的,必洁净利未人,熬炼他们像金银一样;他们就凭公义献供物给耶和华。那时,犹大和耶路撒冷所献的供物必蒙耶和华悦纳,彷佛古时之日、上古之年。 3:2-3:4

注释:

  三、弥赛亚来的时候,要做炼净、洁净的工作,洁净利未人与所献的供物。
       3:2-4 
      ●「炼金」:用加热的方法,把金属由合金的状态或内含的渣滓中提炼
                  出来。金属炼净与否,是透过炼金者俯身看熔液是否能够
                  清晰的反映自己的容貌来决定。
      ●「漂布之人的碱」:「漂布之人」指洗礼服的男工,他们用强烈的碱
                          当成漂白水加在衣服中,然后践踏衣服直到除掉
                          污垢。这种方法可以把礼服洗的很洁白,满足礼
                          仪上的洁净需要。
      ●「坐下」:「居住」、「停留」。
      ●「利未人」:指的仍是「祭司」。
      ●「古时之日、上古之年」:指「摩西、大卫」之时。
      ◎ 3:2 这段应该指的是最后的审判, 3:3-4 很可能跟基督徒在世的生
        活有关,那第四节就是指基督徒的祷告与奉献蒙神悦纳。
        或者也纯粹是讲最后的审判,那第四节就是指审判之后所带来的纯净
        敬拜。 彼前 1:6-7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临近你们,施行审判。我必速速作见证,警戒行邪术的、犯奸淫的、起假誓的、亏负人之工价的、欺压寡妇孤儿的、屈枉寄居的,和不敬畏我的。」 3:5-3:5

注释:

  四、耶和华来时,也必施行审判。 3:5 
      ●「临近」、「审判」、「作见证」:都是法庭用语。
      ●「速速作见证」:原意是「成为迅速的见证人」,「迅速」也有「有
                        技巧」、「专家」的意思。
      ●「亏负人之工价的」:少付或延迟不发工资的。
      ◎行邪术  出 22:18 、犯奸淫   出 22:19 、起假誓的 利 19:12 、
        亏负人之工价的  利 19:13 、欺压寡妇孤儿的 出 22:22 、
        屈枉寄居的 出 22:21 、和不敬畏我的 出 22:28 。其中「不敬畏我
        的」,不是一项特别的罪,而是总结上面所列的罪,都是「不敬畏上
        帝」的表现。
      ◎对整体如果是熬炼、炼净,那对渣滓来说就是审判与毁灭了。
经文:

因我―耶和华是不改变的,所以你们雅各之子没有灭亡。 3:6-3:6

注释:

  五、上帝重申他的属性就是「不改变」(也就是保证公义的意思),所以
      以色列人才不致灭亡。 3:6 
      ●「因」我:也可以翻译为「实在的」、「这是真实的」。
      ●「雅各之子」:讽刺以色列人如他们祖先一样奸诈。这词在旧约其他
                      地方并没有出现过。这里的用法可能是为表达约的双
                      方身份中以色列那方。
      ●本段圣经与 诗 89:34   用的「改变」在希伯来文为同一字,而且
         诗 89:34   用到神不会「背弃」的字也和 玛 2:10   提到
        以色列人背弃和神之约同字。
      ◎圣经中提到神不改变之属性的经文有四处: 玛 3:6  诗 89:34 
	 诗 102:27  来 1:12 。
      ◎意思是上帝如果不是不改变(因此会守约),以色列人早就灭亡了。
        上帝不改变的属性跟其「公义」有关(上帝的标准不改变),这也间
        接回应了本段中以色列人的质疑:「上帝不公义」。
      ◎神不改变并不是指东西不移动或不更动,而是表达神的信实与值得信
        赖。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从你们列祖的日子以来,你们常常偏离我的典章而不遵守。现在你们要转向我,我就转向你们。你们却问说:『我们如何才是转向呢?』 3:7-3:7

注释:

伍、关于十分之一奉献的事情  3:7-12 
  一、耶和华责备以色列人常常偏离他的典章,并要求以色列人转向他,但以
      色列人却问:「如何才是转向」。 3:7 
      ●「典章」:「律例」、「法令」、「律法」,典章与律例常相提并论
                  ,是神所定的律法。
      ●「转向」:实际上就是「悔改」的意思。
      ◎第 3:7 应与 3:6 一起看,表达神要以色列人转向,接下来表达转向
        神的方法就是应该要遵守神的律例( 3:8-11 )。

经文:

人岂可夺取神之物呢?你们竟夺取我的供物。你们却说:『我们在何事上夺取你的供物呢?』就是你们在当纳的十分之一和当献的供物上。因你们通国的人都夺取我的供物,咒诅就临到你们身上。 3:8-3:9

注释:

  二、耶和华责备以色列人夺取当纳的十分之一与当献的供物,以致咒诅临到
      以色列全国。 3:8-9 
      ●「夺取」:「用暴力夺得」。
      ●「供物」:指的是「所献的祭牲中归给祭司的份」( 出 29:27-28 
		   利 9:22  民 5:9 )或「甘心乐意为了特殊目的献上的
		  礼物」( 出 25:2-7 )。
      ●「十分之一」:亚伯兰把掳获之物的十分之一给麦基洗德  创 14:20 ,
                      雅各在伯特利也发誓要把十分之一献给神 创 28:22 ,
                      律法规定一切出产的十分之一要归给耶和华,给利未人
                       利 27:30  民 18:24 ,利未人再把十分之一归给祭司
                       民 18:28 。另外,每三年收十一奉献时,要把十分之
                      一归给利未人、寡妇、孤儿等  申 14:28-29 。
      ●「通国」:「全国」、「整国」。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你们要将当纳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仓库,使我家有粮,以此试试我,是否为你们敞开天上的窗户,倾福与你们,甚至无处可容。万军之耶和华说:我必为你们斥责蝗虫(原文是吞噬者),不容它毁坏你们的土产。你们田间的葡萄树在未熟之先也不掉果子。万军之耶和华说:万国必称你们为有福的,因你们的地必成为喜乐之地。」 3:10-3:12

注释:

  三、上帝要求以色列人把十分之一送入圣殿,以此测试看看上帝是否如所应
      许的赐福给以色列人到无处可容。 3:10-12 
      ●「十分之一全然」:完整的十分之一,可能不只是个人必须把完整的
                          十分之一献上,全国百姓也都必须献上。
      ●「仓库」:圣殿的广场筑有仓库以存放供物。
                   代下 31:11  尼 10:38  12:44 
                  原文也可以翻译成「府库」(上帝的,为存放雨,雪,冰
                  雹,风,海)。 申 28:12 提到神的仓库是在天上的。
      ●「我家」:指「圣殿」。或抽象的指神在天上的家。
      ●「窗户」:原指「水闸」,也可以指「窗户」,这里可能表达神赐
                  福的源头( 王下 7:2  申 28:12 )。 
      ●「敞开天上的窗户」:表明这是神介入的神迹。参 王下 7:2 
                             赛 24:18 。
      ●「试试」:查验、尝试、证明的意思,在旧约出现2次,经常与
                  「熔化或炼净」和「加以试验」两个动词平行。这个字通
                  常是神测试人,这里才用在人测试神上。
      ●「以此试试我」:原文有「鼓励」的意思。上帝禁止人「试探他」
                         申 6:16  诗 95:9-11 ,但在此鼓励百姓「试验」
                        他是否真的会赐福给他们。
      ●「无处可容」:直译为「直到无法足量」。 
      ●「蝗虫」:原文是「吞噬者」,但意思应该是「蝗虫」。蝗虫通常在
                  干旱之后造成灾害,因为干旱使得蝗虫产卵后得以保持繁
                  殖,以致数量大增,造成灾害。
      ●「蝗虫」、「掉果子」:摩西警告背约者将遭咒诅的例子。
                               申 28:39-40 
      ●「喜乐之地」:NIV作「可喜悦之地」。 
      ◎这里的重点是「心态问题」,就算我们不以十分之一为今日奉献标准
        的铁律,但我们是否真的尊重神是我们能有收入的背后原因,愿意把
        当纳的奉献献给神。「是否有奉献的心志」则应该是神是否咒诅的关
        键。

经文:

耶和华说:「你们用话顶撞我,你们还说:『我们用甚么话顶撞了你呢?』 3:13-3:13

注释:

陆、预言恶人与义人的命运  3:13-4:6 
  一、耶和华指责以色列人用话顶撞上帝,但以色列人反问:「用甚么话顶撞
      了你」。 3:13 
      ●「顶撞」:「胜过」、「攻取」、「加强」、「刚硬」(不好的意思)
                  。和出埃及记 出 7:13 法老心「刚硬」同字。
      ●你们用「话」顶撞我,跟  2:17 的「你们用言语烦琐耶和华」中的「
        言语」意义一样。
经文:

你们说:『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在万军之耶和华面前苦苦斋戒,有甚么益处呢?如今我们称狂傲的人为有福,并且行恶的人得建立;他们虽然试探神,却得脱离灾难。』」 3:14-3:15

注释:

  二、以色列人说: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无益处,恶人反而得以
      被建立、脱离灾难。 3:14-15 
      ●「徒然」:「虚空」、「虚妄」、「无价值」。这个字和十诫第三诫
                 ( 出 20:7 )的「妄称」是同一个字。
      ●「苦苦斋戒」:原意是「穿着丧服、悲哀的行走」。
      ●「益处」:简单的说就是「利益」、「一份利润」,「不义的获利
                   」,「用暴力取得的获利」。
		  是一个专门术语,指织工将一块布从织布机里割下来。
		  这边是反面的含意。表示人期望/要求他的「分一份羹」。
                  就像非法取钱财的人或歹徒为了他的恶行而要求他的那「
                  一份」。(需参考 创 37:26 )
                  这也显示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顺服」、「苦苦斋戒」的目
                  标居然是获取「利益」,并非是出于真诚。所以只要没有获
                  得所图谋的利益,就心存不满,嫉妒起那些根本没有「顺服
                    」、「斋戒」的恶人。
      ●「狂傲」:「傲慢自大」。
      ●「建立」:「建造」、「重建」。
      ◎这段跟 2:17 意义相近,但讲的是集中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上,而非只
        是「行善行恶」。我们事奉上帝是否也只为了「利润」?还是因为我们
        真心觉得事奉神是应该的?如果事奉神没有利润,反而导致损失,我们
        会不会也赌气说「不事奉神的人比较懂得获取利益」?
经文:

那时,敬畏耶和华的彼此谈论,耶和华侧耳而听,且有纪念册在他面前,记录那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万军之耶和华说:「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属我,特特归我。我必怜恤他们,如同人怜恤服事自己的儿子。那时你们必归回,将善人和恶人,事奉神的和不事奉神的,分别出来。」 3:16-3:18

注释:

  三、先知提及另有一群敬畏神的人将蒙神记念、蒙神怜恤,神也要将他们分
      别出来。 3:16-183:16 两次提到这群人的特色是「敬畏耶和华」。
      ●「思念」:「经深思熟虑」、「细想」、「思量」。
      ●「思念他名」:集中心思去思考神的本质。这里是指「敬畏耶和华的
                      人」就是「思念他名」的人。
      ●「纪念册」:应该是引用波斯人的习俗,把重要的事情记录在一本书
                    上。参考 斯 6:1 。
      ●「他们必属我」:这句话是未来式。
      ●「特特归我」:原文是指「贵重的财产」、「罕见的财富」、「特别
                      的珍宝」。本来,以色列民族被当成神的「特别的珍
                      宝」 出 19:5  申 7:6 ,但这里只把敬畏神的真以色
                      列人当成「特别的珍宝」。
      ●「分别出来」:原文是「看见」、「察看」、「显现」、「显明」。
                      这里应该是「显现」、「显明」的意义。
      ◎这边提到人思念神的名,神也「侧耳而听」且记在本子上,实在是令
        人感动。
      ◎「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被上帝当成是儿子来怜恤,这是何等
        难以令人想像的状况。而且这里似乎也就带进了「真以色列人」(那
        些敬畏耶和华、思念他名的人)的观念。
经文:

万军之耶和华说:「那日临近,势如烧着的火炉,凡狂傲的和行恶的必如碎秸,在那日必被烧尽,根本枝条一无存留。但向你们敬畏我名的人必有公义的日头出现,其光线(原文是翅膀)有医治之能。你们必出来跳跃如圈里的肥犊。你们必践踏恶人;在我所定的日子,他们必如灰尘在你们脚掌之下。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4:1-4:3

注释:

  四、耶和华的日子必带来审判,狂傲和行恶的要被烧尽,敬畏上帝的人却要
      被医治,要跳跃如圈里的肥畜。 4:1-34:1 前有个「看啊!」,中文圣经未译。
      ●「碎秸」:草禾碎屑、粗糠、谷壳。
      ●「根本枝条一无存留」:连子孙都不能存留。
      ●「一无存留」:「离弃」、「撇弃」的意思。
      ●「公义的日头出现」:意思是耶和华的日子,公义将如阳光普照遍地
                            般的运行遍地。也有可能是指「神自己」或「
                            基督」。
      ●「光线」:原文是「翅膀」,代表太阳的「光线」。
      ●「必如灰尘」:已被火烧毁了。
      ◎这里被火炉完全烧毁的,是 3:15 被称为有福、得建立的人。显然他
        们只不过是暂时脱离灾祸,终究还是难逃神的审判。
      ◎ 4:1-3 正好可以用来反驳「普救主义」。

经文: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 4:4-4:6

注释:

  五、耶和华要读者记念律法,并预言耶和华的日子临到以前,上帝要差遣先
      知以利亚来,使人心改变,免得遍地受咒诅。  4:4-6 
      ●「记念」:不仅有「记忆」、「回想」的意思,也有「切实遵行」的
                  意思。 民 15:39-40 从上下文来看,不只是回想过去的事情
                  ,而且带有「重新认定」、「重新建造」的意思,就是要他
                  们重新经历过去忠于神的生活。
      ●「何烈山」:本意是「沙漠」,就是「西乃山」。
      ●「以利亚」:根据犹太的传统(死海古卷也这样记载),这个未来的
                    以利亚是大祭司。所以施洗约翰否认自己是以利亚
                     约 1:21 ,而耶稣认定施洗约翰就是以利亚
                     太 11:13-14 。
      ●「父亲....儿女」:都是复数,所以不是指上帝和以色列人的关系,
                          而是指以色列的列祖与当代的以色列人,或指当
                          代的家庭关系。
      ●「咒诅」:原意是「分别出来要拿去毁灭的东西」、「被奉献来彻底
                  毁灭的东西」。例如:迦南民族 书 6:17 就是被咒诅的。
                  这跟 1:14  3:9 的「咒诅」有点不同。
      ●有些学者认为本段是外加的,代表整个十二先知书的结尾。不过也很
        有可能是玛拉基书本身的结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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