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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一书查经资料
零、背景
  一、作者:约翰一、二、三书本身未指明作者,但教会历来认为这三卷
            书都是使徒约翰写的。另外此书信的内容、措辞、观念与约翰福音相
            似,学者多同意这三卷书信与约翰福音是由同一作者写成。
            约翰是耶稣的亲表弟(母亲撒罗米是马利亚的姊妹,可参考
             太 27:56  可 16:1  约 19:25 ) 。
            约翰早年家境不错,雇有工人( 可 1:20 ),其母亲还资助过耶稣的
            布道工作( 可 15:40-41 ),约翰还认得大祭司( 约 18:15 )。约翰后半
            生大概生活在以弗所城附近,他在罗马皇帝豆米仙(Domitian)大迫
            害中,被放逐到「拔摩岛」,后来回到以弗所,死于第一世纪结束之
            际。
  二、写作地点:可能是以弗所
  三、写作时间:大约是西元八十到九十年代
  四、特点:本书流露长辈对晚辈说话的语气,可知是使徒约翰晚年的作品。
  五、面对异端:当时小亚细亚教会正受雏形诺斯底主义的异端影响,约翰所针对的
                异端便是这主义的某些型态―克林妥主义或是幻影说。这些异端认
                为知识是得救的条件,比信心、行为重要。物质是邪恶的、灵界是
                善良的。所以他们认为肉身既然属于物质,则上帝绝不能成为肉身
                ,基督的肉身是灵界的投影(幻影说),或者说基督的灵是在耶稣
                这人受洗时临到他身上,到耶稣死前则离开了他(克林妥主义)。
  六、诺斯底主义:「诺斯底」希腊文的意思就是「知识」,盛行于西元二、三世纪
                  ,其实诺斯底的论点到今日还留下其影响力。其主要论点如下:
      1.真正最高的神为纯灵的,居住在净光之中,与黑暗的世界完全隔开,是美善
        的。
      2.宇宙不是由这最高神所造,因为宇宙由物质构成,物质是邪恶的, 所以最
        高神不可能创造邪恶的物质世界。
      3.世界是由次神所造,而此次神并不认识最高神。
      4.世上的人为灵体二元的,只有少数的人心中有灵智慧光,需要一位救主来救
        他们脱离罪恶世界。
      5.耶稣只是约瑟与马利亚的儿子,并非童女所生,但他的道德高超,胜过世人
        。
      6.耶稣受洗后,「基督」降临在他身上,这基督乃来自最高神。
      7.这位基督在身上的耶稣向世人宣讲最高神,并施行神迹。
      8.有灵智慧光的人,可以得此知识认识最高神,投归天父。
      9.耶稣钉十字架前,基督离开他回到天上,死在十字架上的只是一个人。
     10.而所谓的「救恩」是指脱离身体,但不是藉着信基督,而是靠特殊的知识而
        得。
                  此说因为把人当成灵、体二分,基督徒就被看成是一个得救的灵
              住在有罪的身体中, 而身体犯罪与灵无关,因此这一派的人有放纵欲
              望的倾向。
                  其实诺斯底思想不是由基督信仰内产生的,而是希腊的二元思想影
              响基督徒的信仰所致。希腊两大哲学派别「伊比鸠鲁」和「斯多葛」学
              派即是希腊诺斯底主义的两大派别。此说以「二元论」为前题,不接受
              道成肉身的真理,而灵与体真的能二分吗?物质真的是邪恶的吗?这都
              是此说的根本问题所在。

                  新约圣经所记载的诺斯底主义是这类异端的雏形,并不是第二、三
              世纪中所发展出来的复杂系统,新约中许多书信都反映出作者对早期的
              诺斯底主义有相当的认识。
  七、写作动机:约翰书信的读者正面临克林妥主义的挑战,这异端在道德方面主张放
                任,撇弃一切的约束。约翰写这封信有双重的目的,一方面要揭发假
                教师,一方面要让基督徒对救恩认识更加坚定。



经文:

论到从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们所听见、所看见、亲眼看过、亲手摸过的。(这生命已经显现出来,我们也看见过,现在又作见证,将原与父同在、且显现与我们那永远的生命传给你们。)我们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传给你们,使你们与我们相交。我们乃是与父并他儿子耶稣基督相交的。我们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使你们(有古卷:我们)的喜乐充足。 1:1-1:4

注释:

壹、引言:生命之道( 1:1-4 )
  一、生命之道是作者亲身接触的。  1:1 
      ●「起初原有」:一直都存在的。
      ●「听见、看过、摸过」:为了反驳诺斯底主义所做的见证。
      ●「所看见」:原文是「亲眼见过」。
      ●「亲眼看过」:原文含有「仔细观察过」之意。

  二、这生命不是隐密的,而是已经显现的,作者亲身接触,而且要传扬给收信
      者。  1:2 
      ●「显现」:指基督首次到世上来的显示。

  三、作者把生命之道传给读者的目的:  1:3-4 
    (一)使读者与作者团契(作者是与上帝和耶稣基督团契的)。 1:3 
          ●「相交」:「团契」、「共同享有」,指信徒和基督在属灵上的联合
                      。指共享福气、经历、使命、并且互相契合的意思。

    (二)使作者的喜乐充足。 1:4 
          ●「你们」:比较好的抄本作「我们」。
          ◎除非约翰的读者能与他同享在基督里的真知识,约翰在主里的喜乐就
            不够完全(参考 约二 1:12 )。
经文:

神就是光,在他毫无黑暗。这是我们从主所听见、又报给你们的信息。我们若说是与神相交,却仍在黑暗里行,就是说谎话,不行真理了。我们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他儿子耶稣的血也洗净我们一切的罪。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们心里了。我们若认自己的罪,神是信实的,是公义的,必要赦免我们的罪,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我们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便是以神为说谎的,他的道也不在我们心里了。我小子们哪,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要叫你们不犯罪。若有人犯罪,在父那里我们有一位中保,就是那义者耶稣基督。他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单为我们的罪,也是为普天下人的罪。 1:5-2:2

注释:

贰、与神相交之道( 1:5-2:17 )
  一、行在光中  1:5-2:2 
    (一)神就是光,这是我们所知道的,所以与神相交的人不应该仍在黑暗中行
          。  1:5-6 
          ●「光」、「黑暗」:光与黑暗象徵真理与邪恶的对立(参考
                               约 1:5  3:19-21 )。
    (二)我们在光明中行,就与神彼此团契,基督的血也洗净我们的罪。 1:7 
    (三)我们若说自己无罪,便是自欺,而认自己的罪,上帝要因他的信实和公
          义洗净我们一切的不义。  1:8-9 
          ◎「信实与公义」:「信实」指上帝应许要赦免而言,「公义」是指耶
                            稣已经替代了我们的罪,上帝不随意忽略罪,也不
                            会计算已经替赎的罪。
    (四)若说自己没有犯过罪,就以神为说谎者,上帝的道就不在我们心里了。
           1:10 
          ◎诺斯底主义者并不承认他们不道德的行为是罪,他们认为人为要获得
            知识,有义务要尝试不道德的生活。

    (五)写以上的话目的是要读者不犯罪。 2:1 
          ●「不犯罪」:原文时态指不「习惯性犯罪」。
    (六)我们在父那里有一位中保,就是基督。他为我们以及普天下之人的罪作
          了挽回祭。  2:1-2 
          ●「中保」:当日法庭中一位替被告辩护的人。
                      原指法庭上帮助被告答辩和脱离困境的朋友, 约 14:16 
                      译作「保惠师」。
          ●「挽回祭」:或译作「赎罪祭」。
经文:

我们若遵守他的诫命,就晓得是认识他。人若说「我认识他」,却不遵守他的诫命,便是说谎话的,真理也不在他心里了。凡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实在是完全的。从此,我们知道我们是在主里面。人若说他住在主里面,就该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亲爱的弟兄啊,我写给你们的,不是一条新命令,乃是你们从起初所受的旧命令;这旧命令就是你们所听见的道。再者,我写给你们的,是一条新命令,在主是真的,在你们也是真的;因为黑暗渐渐过去,真光已经照耀。人若说自己在光明中,却恨他的弟兄,他到如今还是在黑暗里。爱弟兄的,就是住在光明中,在他并没有绊跌的缘由。惟独恨弟兄的,是在黑暗里,且在黑暗里行,也不知道往哪里去,因为黑暗叫他眼睛瞎了。 2:3-2:11

注释:

  二、遵守诫命  2:3-11 
    (一)我们若遵守上帝的诫命,就知道是认识上帝。认识上帝的,必遵守上帝的
          诫命。 2:3-4 
          ●「他」:指上帝。
          ●「诫命」:原文是复数,表示神对人多方面的具体要求。
    (二)遵守主道的,爱神的心在他里面是完全的,由遵守主道可以知道我们在主
          里面。  2:5-6 
          ●「爱神的心」:原文可能有三种解释:神对人的爱、人对神的爱、神圣
                          的爱,也可能三方面可以综合,指以神一般的爱向神回
                          应。
    (三)所说的是旧命令,也是新命令。  2:7-8 
          ●「命令」:原文是单数,指「爱人之律」、或指着「所听见之道」的总
                      称。
          ●「真的」:指「真是新的,不断出现的」。
          ●「黑暗....照耀」:新约的末世观认为基督第一次来到已经启奠了新的
                              纪元,末世已经开始。但旧约纪元尚未完全结束,
                              直到主再来才结束整个旧约纪元。
          ●「真光」:指「耶稣」。
    (四)爱弟兄的人在光明中,而恨弟兄的人在黑暗中。  2:9-11 
          ●「没有绊跌的缘由」:即不陷自己于试探中。
          ●「瞎」:对上帝失去了知觉,结果深陷于罪中。
经文:

小子们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的罪藉着主名得了赦免。父老啊,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胜了那恶者。小子们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父。父老啊,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认识那从起初原有的。少年人哪,我曾写信给你们;因为你们刚强,神的道常存在你们心里;你们也胜了那恶者。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若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因为,凡世界上的事,就像肉体的情欲、眼目的情欲,并今生的骄傲,都不是从父来的,乃是从世界来的。这世界和其上的情欲都要过去,惟独遵行神旨意的,是永远常存。 2:12-2:17

注释:

  三、不爱世界  2:12-17 
    (一)收信人都是有一些基本经历的基督徒。  2:12-14 
          ●「小子」、「父老」、「少年人」:此三种人有几种不同的解释
            a.表示实际年龄      b.指属灵年龄
            c.后两者指事奉岗位  d.没有分别,是文学上表达所有成员的用法。
            一般持b. d.两种看法。
          ●「从起初原有的」:应该指「基督」。
          ●「胜了」:原文的时态显示基督徒已经胜了,而且还要继续胜过恶者。

    (二)不要爱世界和世界上的事,人爱世界,爱父的心就不在他里面了。 2:15 
          ●「爱」:对无位格的物品,还有「争取」的意思。
    (三)因为世界上的事都不是由上帝来的,而且不是永恒的,唯有遵行上帝心
          意的是永远长存的。  2:16-17 
          ●「肉体的情欲」:大概是指感官方面的邪情私欲。
          ●「眼目的情欲」:因眼所见而引起的贪慕之心。
          ●「今生的骄傲」:因拥有今世财物而引起的矜夸骄傲。
          ☆「世界」(参考中神编撰的圣经串珠注释本):
                  新约中,世界一词一共出现一百八十五次,约翰的着作囊括了
            一百零五次(福音书七十八次、书信二十四次、启示录三次),保罗
            书信出现四十七次。

            约翰的着作中「世界」(译成许多不同的词语,如:世上、世间、世
            人)有多重意义:

            a.指神所爱的宇宙和世人。
            b.指与神为敌的体系。
            这里指的「世界」就是指背叛神的整个世俗化体系,也是罪恶和试探
            的根源。
经文:

小子们哪,如今是末时了。你们曾听见说,那敌基督的要来;现在已经有好些敌基督的出来了,从此我们就知道如今是末时了。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他们出去,显明都不是属我们的。你们从那圣者受了恩膏,并且知道这一切的事(或译:都有知识)。我写信给你们,不是因你们不知道真理,正是因你们知道,并且知道没有虚谎是从真理出来的。谁是说谎话的呢?不是那不认耶稣为基督的吗?不认父与子的,这就是敌基督的。凡不认子的,就没有父;认子的,连父也有了。论到你们,务要将那从起初所听见的,常存在心里。若将从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你们就必住在子里面,也必住在父里面。主所应许我们的就是永生。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是指着那引诱你们的人说的。你们从主所受的恩膏常存在你们心里,并不用人教训你们,自有主的恩膏在凡事上教训你们。这恩膏是真的,不是假的;你们要按这恩膏的教训住在主里面。 2:18-2:27

注释:

参、作神儿女之道( 2:18-3:24 )
  一、谨防敌基督  2:18-27 
    (一)末时已到,敌基督要来,如今已经出现了。 2:18 
          ●「末时」:可能指末世近尾的阶段。
          ☆「敌基督」(参考中神编撰的圣经串珠注释本):
            约翰提到的敌基督包括:
            a.最终要出现的敌基督( 约一 2:18  启 13 )。
            b.敌基督者的灵( 约一 4:3 ),指在敌基督的教训与活动背后的撒
              旦力量。
            c.约翰那个时代以及教会历史中所出现的「那些敌基督的」。 这里即
              出现这一类的人。他们的错误为:不认耶稣是基督( 约一 2:22 
              )、否认道成肉身( 约一 4:2-3 ) 。他们一度混在基督徒中
              ( 约一 2:19 )但它们在圣父、圣子是无份的( 约一 2:23 )。

    (二)敌基督:
          1.由基督徒中间出去的。  2:19 
          2.不是属我们的(由他们的「出去」显明出来)。 2:19 
          3.说谎的。  2:22 
          4.不认耶稣为基督的。  2:22 
            ●「耶稣为基督」:人性的耶稣就是具神性的基督,此为诺斯底主义
                              所不承认的。
          5.不认父与子的。  2:22 
          6.引诱你们的。  2:262:23  「有」:是持有与拥有的意思。
    (三)基督徒的身份与应有的反应:
          1.知道真理、而且知道没有虚谎是由真理出来的。  2:21 
          2.应该把起初所听见的存在心里,因此要住在子和父里面。  2:24 
          3.主应许以永生。  2:25 
          4.主的恩膏会教训基督徒。  2:27 
            ●「恩膏」:有两个主要的解释:
                        a.圣灵: 赛 61:1  路 4:18 。
                        b.神的道: 林后 1:21-22 。
            ●「知道这一切的事」:较可靠的抄本作「并且你们每一个都知道」
                                  ,这显示「恩膏」是上帝公平的赐给所有基
                                  督徒的恩典。
            ●「凡事」:由上下文应该是指有关信仰的事情。
经文:

小子们哪,你们要住在主里面。这样,他若显现,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当他来的时候,在他面前也不至于惭愧。你们若知道他是公义的,就知道凡行公义之人都是他所生的。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他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他。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像他,因为必得见他的真体。凡向他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像他洁净一样。 2:28-3:3

注释:

  二、持守救恩盼望  2:28-3:3 
    (一)要住在主里面,让我们可以坦然无惧、不惭愧。 2:28 
          ●「要住在主里面」:要继续住在主里面。
          ●「当他来」:直译是「降临」,原来形容皇帝出巡,百姓欢喜快乐之
                        日,新约多用此字来描写主的再来。
    (二)上帝是公义的,行公义的人是上帝的儿女。  2:29 
    (三)上帝赐给我们慈爱,让我们得称上帝的儿女。  3:1 
    (四)我们是神的儿女,将来要像上帝,我们因有此指望,就洁净自己。  3:2-3 
经文:

凡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违背律法就是罪。你们知道主曾显现,是要除掉人的罪,在他并没有罪。凡住在他里面的,就不犯罪;凡犯罪的,是未曾看见他,也未曾认识他。小子们哪,不要被人诱惑。行义的才是义人,正如主是义的一样。犯罪的是属魔鬼,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神的儿子显现出来,为要除灭魔鬼的作为。凡从神生的,就不犯罪,因神的道(原文是种)存在他心里;他也不能犯罪,因为他是由神生的。从此就显出谁是神的儿女,谁是魔鬼的儿女。凡不行义的就不属神,不爱弟兄的也是如此。 3:4-3:10

注释:

  三、坚决不犯罪  3:4-10 
    (一)犯罪的就是违背律法。  3:4 
          ●「违背律法」:宜译作「做了不法的事」。而「不法」不只是违反律
                          法,更是无法无天,顺从邪恶、敌对基督。

    (二)主显现就是要除掉人的罪,而基督本身没有罪,住在主里的就不犯罪。
           3:5-6 
          ●「不犯罪」:有三种主要的解释
                        1.不惯性的犯罪。
                        2.在「住在他里面」条件下不犯罪。
                        3.从末世的角度上来看,理论上信徒可以不犯罪。
                        由于「犯罪」的希腊文是现在式直说语气,表示持续并
                        习以为常的行动。而 2:1 处的「犯罪」是第二过去
                        式,表示独特一次的行动。所以此处应该以第一种解释
                        为宜。

    (三)行义的才是义人,犯罪的是属魔鬼,而基督正是要除灭魔鬼的作为。 3:7-8 
          ●「魔鬼」:1.被称为「魔鬼」和「那恶者」。
                      2.他「从起初就犯罪」,早在亚当夏娃背叛神之前,当他首
                        次背叛神的时候就已经开始犯罪了( 约 8:44 )
                      3.他是人类犯罪的教唆者,那些不断犯罪的人是属他的,而
                        且是他的儿女( 3:8,10,12 )。
                      4.他现今在世上( 4:3 ),全世界的非信徒都卧在他的
                        权势之下( 5:19 )。
                      5.他无法控制信徒而加害于信徒( 5:18 )。
                      6.基督徒要胜过他( 2:13-14  4:4 ),基督要毁灭
                        他的工作。


    (四)由神生的就不犯罪,也不能犯罪。由犯不犯罪就知道谁是上帝或魔鬼的
          儿女。 3:9-10 
          ●「道」:「种子」、「精子」。即神的生命元素,指圣灵或神的话。
                    「种」带有生命的本质,能传递父系的特性。
经文:

我们应当彼此相爱。这就是你们从起初所听见的命令。不可像该隐;他是属那恶者,杀了他的兄弟。为甚么杀了他呢?因自己的行为是恶的,兄弟的行为是善的。弟兄们,世人若恨你们,不要以为希奇。我们因为爱弟兄,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没有爱心的,仍住在死中。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杀人的;你们晓得凡杀人的,没有永生存在他里面。主为我们舍命,我们从此就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为弟兄舍命。凡有世上财物的,看见弟兄穷乏,却塞住怜恤的心,爱神的心怎能存在他里面呢?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3:11-3:18

注释:

  四、当彼此相爱  3:11-18 
    (一)当彼此相爱,这是最初的命令。不要像该隐杀弟兄。 3:11-12 
          ●「从起初」:指由信主以来。
          ●「命令」:原文是指「信息」。
          ●「该隐」:见 创 4:3-8 。
    (二)世人恨基督徒,不需要以为稀奇。  3:13 
    (三)我们因为爱弟兄就知道已经是出死入生了。 3:14 
          ◎对弟兄的爱是得救的生命表现和证据。
    (四)没有爱心、恨弟兄的,是杀人的,仍然住在死亡中,没有永生在他里面
          。  3:14-15 
          ●「恨」:恨、恨恶、可憎、嫌恶。原文时态显示「持续性的恨恶」。
    (五)相爱的理由:主为我们舍命,所以我们知道何为爱,我们也当效法基督
          为弟兄舍命。 3:16 
    (六)财物与实际行为上的相爱实际表现,才是爱神爱人的表现。相爱不应只
          停留在言语说说的层面。  3:17-18 
          ●「爱神的心」:原文可能有三种解释:神对人的爱、人对神的爱、神圣
                          的爱,也可能三方面可以综合,指以神一般的爱向神回
                          应。
经文:

从此就知道我们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稳。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神比我们的心大,一切事没有不知道的。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就可以向神坦然无惧了。并且我们一切所求的,就从他得着;因为我们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悦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们信他儿子耶稣基督的名,且照他所赐给我们的命令彼此相爱。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我们所以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是因他所赐给我们的圣灵。 3:19-3:24

注释:

  五、安稳在神面前  3:19-24 
    (一)我们若相爱就知道自己是属真理的,并且我们的心在上帝面前可以
          安稳。  3:19 
    (二)我们的心若责备我们,上帝比我们的心大,他知道一切,所以我们不需
          要听信我们心的控告。我们的心若不责备我们,我们更可以向神坦然无
          惧。  3:20-21 
    (三)因为我们遵守上帝的命令,行上帝所喜悦的事,所以我们所求的就得着
          。  3:22 
          1.上帝的命令:信上帝儿子的名,并彼此相爱。  3:23 
            ●「信」:原文的时态显示这「信」是指人决志信主的行动。
            ●「相爱」:原文时态表示持续不间断的相爱。
    (四)遵守上帝命令的,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那人里面。上帝内住的
          证据是上帝所赐的「圣灵」。  3:24 
          ◎此处解决基督徒过度敏感的良心问题,我们有三个证据来告诉自己在
            主里:彼此相爱的表现、对基督的信靠、圣灵。
经文:

亲爱的弟兄啊,一切的灵,你们不可都信,总要试验那些灵是出于神的不是,因为世上有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凡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从此你们可以认出神的灵来。凡灵不认耶稣,就不是出于神,这是那敌基督者的灵。你们从前听见他要来,现在已经在世上了。小子们哪,你们是属神的,并且胜了他们;因为那在你们里面的,比那在世界上的更大。他们是属世界的,所以论世界的事,世人也听从他们。我们是属神的,认识神的就听从我们;不属神的就不听从我们。从此我们可以认出真理的灵和谬妄的灵来。 4:1-4:6

注释:

肆、真信仰之道( 4:1-5:12 )
  一、分辨诸灵  4:1-6 
    (一)一切的灵不可都信,要试验灵的来源,因为许多假先知已经出来了。 4:1 
    (二)判别「灵」来源的方法:  4:2-3 
          1.灵认耶稣基督是成了肉身来的,就是出于神的,是神的灵。 4:2 
            也是真理的灵。 4:6 
            ●「认」:公开的宣认信仰。
            ●「来」:原文是过去式,表示过去某一时间耶稣已经来过。
          2.灵不认肉身的耶稣是基督,就不是出于神,是敌基督者的灵。现在敌
            基督者的灵已经在世上了。 4:3 
            ◎诺斯底主义不承认耶稣是道成肉身的基督,所以是属于敌基督者。
            ◎到底这边说的「认耶稣是成了肉身来的」是判别诸灵的通则,还是约
              翰针对当时需要所提出的判别原则?一方面说来,约翰的用词的确
              比较原则性,有时会用整体的用语来强调一个他所要强调的观念(
              如 4:7 的「凡」有爱心的),这里的「凡」灵,就有可能是这
              样的用法。
              另外,基督信仰的中心的确是宣认「道成肉身的耶稣是神」,所以
              也有可能可以把这通则当成是「凡接受基督教信仰中心的灵都是出
              于神的」。
              总而言之,这通则不应该成为简单的判别诸灵咒语,而应深入当时
              的时代背景来了解这一句话的真实意义。

    (三)基督徒的处境:  4:4-6 
          1.是属神的。  4:4 
          2.胜过了敌基督者的灵。  4:4 
          3.在基督徒里面的比在世界上的更大。  4:4 
            ●「在你们里面的」:指圣灵或上帝。
            ●「在世界上的」:指敌基督者的灵。
          4.认识神的就听从基督徒的群体。  4:6 
            ●「我们」:「使徒们」或是「教会全体」。而以上下文看来,大概
                        以「教会全体」比较可能。

    (四)再论敌基督者的灵:  4:5-6 
          1.是属世界的。
            ●「世界」:指背叛神的整个世俗化体系。
          2.世人听从它们。
          3.是谬妄的灵。  4:6 
            ●「谬妄」:「漂流不定」、「错误」、「欺骗」、「岔路、歧途」。
经文:

亲爱的弟兄啊,我们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来的。凡有爱心的,都是由神而生,并且认识神。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亲爱的弟兄啊,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从来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神就住在我们里面,爱他的心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了。神将他的灵赐给我们,从此就知道我们是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我们里面。父差子作世人的救主;这是我们所看见且作见证的。凡认耶稣为神儿子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神爱我们的心,我们也知道也信。神就是爱;住在爱里面的,就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在审判的日子坦然无惧。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爱里没有惧怕;爱既完全,就把惧怕除去。因为惧怕里含着刑罚,惧怕的人在爱里未得完全。我们爱,因为神先爱我们。人若说「我爱神」,却恨他的弟兄,就是说谎话的;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神(有古卷:怎能爱没有看见的神呢)。爱神的,也当爱弟兄,这是我们从神所受的命令。 4:7-4:21

注释:

  二、行在爱中  4:7-21 
    (一)我们应当彼此相爱  4:7-8 
          1.应当彼此相爱,因为爱是从神而来。 4:7 
          2.有爱心的是从神生,而且认识神。 4:7 
          3.没有爱心的就不认识神,因为神就是爱。 4:8 
    (二)彼此相爱的缘由―上帝爱我们。  4:9-11 
          1.上帝爱的表现:差独生子到世间,使我们藉神独生子得生。 4:9 
            ●「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可以译为「上帝的爱就在我们中间
                                            显明了」。
          2.上帝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 4:10 
          3.因为上帝这样爱我们,所以我们也应当彼此相爱。 4:11 
    (三)爱的生活  4:12-18 
          1.没有人见过神,我们若彼此相爱,上帝就住在我们里面,而我们爱上帝
            的心也就完全了。 4:12 
            ◎没有人见过神,但是相爱的生活把活在我们里面的神表达出来,并且
              也让我们爱神的心完全了。
          2.上帝把圣灵赐给我们,因此我们就知道自己住在上帝里面,上帝也住在
            我们里面。  4:13 
          3.神子基督是世人的救主,这是作者可以作见证的。而认耶稣是上帝儿子
            的,神就住在他里面,他也住在神里面。 4:14-15 
          4.神爱我们的心,我们知道又相信,而神就是爱,所以住在爱里面的,就
            是住在神里面,神也住在他里面。  4:16 
          5.彼此相爱、圣灵内住、认耶稣为神子、住在爱中,这样爱在我们里面得
            以完全,我们就可以坦然面对上帝的审判。因为我们的生活是效法上帝
            爱的本质。  4:17 
            ●「因为他如何,我们在这世上也如何」:「他如何」英文是 He is,
              原文用现在式表示「他」恒定的本质,所以「他如何」,应该解释成
              耶稣或上帝的本质(爱)如何,我们在世上也过着爱的生活。

          6.总结:爱里没有惧怕,完全的爱把惧怕除去,惧怕的人没有完全的爱。
             4:18 
            ●「惧怕」:害怕受审判的心态。
            ●「刑罚」:处罚,在新约中只出现两次, 太 25:46 指「
                        地狱」。
          ◎上帝住在我们里面、我们住在上帝里面的四个证据:
            彼此相爱、圣灵内住、认耶稣为神子、住在上帝的爱中。
          ◎我们由约翰与保罗的着作中,都能清楚明白得救的关键是「信靠耶稣」
            ,亦即「立志把耶稣当上帝对待」、「接受耶稣的上帝身份并他替我
            们死的功效」。但是一个得救的人,立刻会有圣灵内住,新生命也立即
            开始,当然与上帝的关系也已经和好。所以,虽然得救的基础是「信靠
            」,但是得救的证据却是可以包含得救的原因「信靠」,以及得救的结
            果:「相爱」、「圣灵内住」、「住在上帝的爱中」。

            然而该小心的是属于得救结果而能用来当得救确据(帮助自己过度敏感
            的心)的事物,绝对不能反而变成「得救的基础」,因为这样就不是因
            信称义的信仰了。这些提到「得救确据」的经文,都有上下文说明这些
            「得救确据」是拿来当「确据」用的,而不一定是「得救的原因」。

    (四)总结:  4:19-21 
          1.爱的理由:上帝先爱我们。  4:19 
            ◎上帝是爱的根源,真正的爱绝不是由受造物自发而来。
          2.爱神的人不可能恨弟兄。  4:20 
          3.上帝的命令是:爱神的也当爱弟兄。 4:21 

经文:

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从神而生,凡爱生他之神的,也必爱从神生的。我们若爱神,又遵守他的诫命,从此就知道我们爱神的儿女。我们遵守神的诫命,这就是爱他了,并且他的诫命不是难守的。因为凡从神生的,就胜过世界;使我们胜了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心。胜过世界的是谁呢?不是那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吗? 5:1-5:5

注释:

  三、得胜的信心   5:1-5 
    (一)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由上帝生的。爱上帝的,就必爱由上帝生的弟兄。
           5:1 
    (二)我们若爱上帝,又遵守上帝的诫命,就可知道我们也爱上帝的儿女。 5:2 
    (三)遵守上帝的诫命就是爱上帝,而且因为基督徒(由神生的)胜过世界,
          所以可以守住上帝的诫命。  5:3-4 
          ●「诫命是不难守的」:不是因为诫命本身容易守,而是因为 5:4 说的
                                基督徒因为有新生命的缘故才行的出来。

    (四)使我们胜过世界的就是我们的信,信耶稣为神儿子的「信」。  5:4-5 
          ●「胜过....胜了」:「胜过」是现在式,「胜了」是过去式。
                            约翰在此表达了基督徒的两种胜利:
                            一是现在日复一日可以享受的基督徒得胜生活。
                            一是最初藉着信心由世界转向神的胜利(过去发生
                            过的事实)。
          ●「胜过」( 5:5 ):原文时态是现在式。
          ●「信」:认识而且投身的意思。
经文:

这藉着水和血而来的,就是耶稣基督;不是单用水,乃是用水又用血,并且有圣灵作见证,因为圣灵就是真理。作见证的原来有三:就是圣灵、水,与血,这三样也都归于一。我们既领受人的见证,神的见证更该领受(该领受:原文是大)了,因神的见证是为他儿子作的。信神儿子的,就有这见证在他心里;不信神的,就是将神当作说谎的,因不信神为他儿子作的见证。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这永生也是在他儿子里面。人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5:6-5:12

注释:

  四、神的见证  5:6-12 
    (一)耶稣基督的见证:  5:6-8 
          1.水  5:6 
          2.血  5:6 
          3.圣灵(就是真理)  5:7 
          4.以上三个见证都归于一  5:8 
          ●「水」:指耶稣的洗礼。
          ●「血」:指耶稣的死。
          ●「都归于一」:一致的为基督耶稣作证。
          ◎血和水还有一些学者有不同的意见,不过基于写作的历史背景,比较
            可能的解释还是指耶稣的洗礼和受死两件事情。
          ◎当时的诺斯底主义认为耶稣由出生到受洗前不过是个人,在他受洗时,
            「基督」(神子)才降临到在具人性的耶稣身上。而且在他受苦死于十
            字架前离开了他,所以只是具人性的耶稣死了。约翰在此强调耶稣以神
            人的身份来到世上,受洗并受死。耶稣不单在受洗时是神的儿子,在受
            死时也是。这也就是 5:6 中约翰特别提出不单是用水见证,也用血见
            证的背后原因。
    (二)我们领受人的见证,就更应该领受上帝的见证。  5:9-10 
          ●「该领受」:原文是「更大」,表示更可靠、更重要。
          ●「神的见证」:指 5:11 中上帝赐给基督徒的永生,或者也包含了上
                          文的三个见证。

    (三)上帝为他儿子的见证就是他赐给我们的永生,有了神的儿子就有生命,
          没有神的儿子就没有生命。  5:11-12 

经文:

我将这些话写给你们信奉神儿子之名的人,要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我们若照他的旨意求甚么,他就听我们,这是我们向他所存坦然无惧的心。既然知道他听我们一切所求的,就知道我们所求于他的,无不得着。人若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就当为他祈求,神必将生命赐给他;有至于死的罪,我不说当为这罪祈求。凡不义的事都是罪,也有不至于死的罪。我们知道凡从神生的,必不犯罪,从神生的,必保守自己(有古卷: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那恶者也就无法害他。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全世界都卧在那恶者手下。我们也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且将智慧赐给我们,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他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小子们哪,你们要自守,远避偶像! 5:13-5:21

注释:

伍、结语:永生的确据( 5:13-21 )
  一、写这些话的目的是要叫信奉上帝儿子之名的人,知道自己有永生。 5:13 
      ●「名」:在希伯来文化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此处作者提到写书的主要目的,是要叫读者(信奉上帝儿子之名者)知
        道自己有永生。由写作背景可以得知,诺斯底主义在得救的方法上回到
        靠知识得救的「自力救赎」,或许有一些基督徒无法接受或无法了解他
        们所说的「特别知识」,因而担心起永生的问题,而这里作者特别指出
        「信奉上帝儿子的名」就拥有永生。
  二、我们照耶稣的旨意求,耶稣就听我们,因此所求的无不得着。 5:14-15 
      ◎基督徒因为与上帝关系和好,所以只要照上帝的旨意祷告,就能得着,
        因此我们祷告可以坦然无惧。
  三、人看见弟兄犯了不至于死的罪,当为弟兄代求。  5:16-17 
      ●「至于死的罪」:关键是「死」到底指的是「肉身的死」或是「永死」
                        。不过这罪是「基督徒犯的」,所以可能指那种让人
                        由救恩中坠落的罪:「不信基督」、「故意犯罪」。
                        亦即诺斯底主义者犯的罪对基督徒而言是至于死的罪
                        ,而那种无意误犯的罪是「不至于死的罪」。

                        另一种说法是把「死」解释成「肉身的死」,当一个
                        基督徒继续犯罪时,上帝会审判他,夺去他的生命(
                         林前 11:30 )。

                        不过似乎以前者比较可信。
      ●「不义」:不公义、邪恶的意思。
  四、从神生的不犯罪,基督必保护他,恶者无法害他。  5:18 
      ●「从神生的....保守自己」:比较可靠的古卷作「那从神生的必保护他
                                  」。「那从神生的」指耶稣基督。「他」
                                  指基督徒。

  五、我们的身份:  5:19-20 
    (一)我们是属神的,而全世界卧在恶者手下。  5:19 
    (二)神的儿子来到并把智慧赐给我们。  5:20 
          ●「智慧」:应译作「悟性」。
    (三)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也在真实的里面(这位是真神,也是永生)。 5:20 
          ●「真实的」:指「父神」。
  六、最后的警告:要自守,远避偶像。  5:21 
      ●「偶像」:可能有几种解释
                  1.偶像崇拜( 罗 1:23  林前 8:4-6  10:14 )。
                  2.邪恶(死海古卷将偶像与邪恶视为同义词)。
                  3.任何取代上帝地位的东西( 弗 5:5  西 3:5 )。
                  4.对神错误的观念,影射异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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