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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民数记 1:1-1:4

注释:

1.第一章:
是有关以色列人民第一次清点人口――户口普查。时间是在他们出埃及后的第十三个月。户口普查有一个重要的用意,就是开始要组成军队(第3、20节)。 也就是说,以色列人在旷野经过了这段时间后,要开始有自己的军队,准备以战争的手段进入迦南地。为了要组成军队,户口普查以外,还要有更严密的组织,因此,要从各族中选出代表。这里也有了更明确的人数,总人口数是603,550人。

2.第一章1至4节:
这里很清楚说出上帝这次对摩西发出命令的时间,主要是在执行一项需要记录下来的重大事件,就是普查人口数目。

这节说上帝对摩西下达命令的地点,是在西奈旷野的圣幕里。再者,时间是在他们离开埃及进入旷野后的「第二年二月初一日」。有这么清楚的时间和地点,表示这是确切的史实记录。

第2至3节,为要使调查的工作非常彻底,因此是「一宗族一宗族、一家族一家族的调查」,对象是「把二十岁以上能作战的男人名单列出来」,这句话一再出现(参考第3、20、22、24节),除了表示重要外,也在表示以色列人民要开始进行以防备旷野民族、部落来袭击的训练工作,另一方面,未来进入迦南地时,必定会遇到顽强抵抗,此时,受过训练的军事武器是必要的装备。

第4节,这项工作因为很繁重,因此,可以从每个支派中选人来帮忙这件普查人口的工作。
经文:

民数记 1:5-1:16

注释:

3.第一章5至16节:
这段经文记载十二支派的名称,并从这些支派中选出「族长」,为的是要帮助摩西进行户口普查的工作能够顺利。

需要注意的是:谈到十二支派,就不会有约瑟和利未,因为约瑟的两个儿子以法莲和玛拿西已经取代了他们。若是说到雅各的十二个儿子,正确的写法是有利未和约瑟,没有以法莲和玛拿西。

在第4节说「从每一支族中找一个族长」,在第七章就很清楚说出这段经文所提到的这些人名字,是用「领袖」来表示。

注意第5至16节的这段排名顺位,是依据利亚和雅各生的,然后是蕾洁的儿子,最后就是雅各和两个婢女所生的儿子。
经文:

民数记 1:17-1:46

注释:

4.第一章17至46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说明第一次户口普查的结果之人数记录。

第17至18节,这里说得到十二个支派族长的协助,各族都依照规矩清查人口,把「二十岁以上的男人」登记下来。

第19节,这节特别说明这是因为有上帝命令他们才敢这样做。

第20至46节,从这段经文可看出第18节说年满二十岁的男人被登录下来,工作尚未完成,还要经过祭司检验是否有能力「作战」,这点也是普查人口的主要原因。

再者,值得注意的是:对照第廿六章来看,人数显然是有差别的,也就是第一次普查的人口,和第二次要准备过约旦河之前的普查,衰微最多的支派应该属于西缅支族,从第一次普查人口数目的五万九千三百人,在所有十二支派的第一名。但在第廿六章要进入迦南地之前,人口遽减到剩下只有二万两千两百人。另外,一样衰微的有吕便、迦得、以法莲、拿弗他利等支派。最重要的是犹大支派的人口,打从开始就是所有族群中最多人数,第一次普查就有七万四千六百人,然后第二次普查结果是七万六千五百人。这已经在暗示着:犹大将是以色列民族的领导者,不是长子吕便。
经文:

民数记 1:47-1:54

注释:

5.第一章47至54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解释了利未支派的人没有清查人口数目之因,就是他们并不负责作战,而是负责看守约柜和圣幕。

第47至51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表示利未人主要职责就是圣幕和约柜,不论是移动或是安置,都只能由利未人来负责,任何其他人都不准接触、靠近,因为那是神圣的。

第52至54节,从这段经文就可以看出以色列人民开始有组织起来,包括旗帜、部队等等。但利未人必须守护着圣幕四周,以免有人靠近而接触到。
经文:

民数记 2:1-2:2

注释:

6.第二章:
这章是记载有关分配以色列各支派扎营的位置。可以看出是相当有组织的规划,因为第一章谈到组织,这一章就谈到分配守卫的位置。这和一年多前,他们刚出埃及时那种纷乱、没有组织的情况简直不可同日而语。

7.第二章1至2节:
这里特别要注意的是在第2节,说各族是「对着圣幕的四周扎营」,这就变成一个四方形的样式,每一边三个族,表示每一族的人都与上帝有相当亲密的关系。再者,每一族都有保护圣幕安全的责任,以民族的生命维护圣幕的安危,这也是他们在扎营的分配上非常重要的一件事。
经文:

民数记 2:3-2:9

注释:

8.第二章3至9节:
这段经文是守卫圣幕东边的三个族,包括犹大、犹大北边的以萨迦,南边的西布伦。东边一直是圣幕的正门出入口,也有意隐含这是最重要的位置。

第9节特别强调犹大支派的人要「领先前进」。原因是他的族人最多,也是活动力最兴旺的一个族群。这也隐喻着:最强的,打头阵。

9.第二章10至17节:
这段经文是记载固守圣幕南边的三个支派,包括有长子吕便、西缅,和迦得。

第16节对照第9节东边的人数,南边的显然是弱了许多。

要注意第17节,这里说利未支派的人要扛着圣幕前进,而队伍就是夹在东边和南边族群之间,缓缓地前进,队伍绝对不能乱。
经文:

民数记 2:18-2:24

注释:

10.第二章18至24节:
记载固守西边的族群,包括有以法莲、便雅悯,以及玛拿西等三个支派。

在西边这里,这是属于整个队伍的倒数第二支总队,三个族群的人数最少,总计才只有「十万八千一百人」。

第24节说队伍跟在南边队伍的后面前进。是由以法莲支派领导前进。
经文:

民数记 2:25-2:34

注释:

11.第二章25至34节:
这最后一支队伍,也是固守北边的营地。包括有但、亚设、拿弗他利等三支派负责。

这边的人数有十五万七千六百人,算是第二强盛的。也是固守整个队伍前进最后的一批,实力很强。队伍是由但这支派带领。

第32至34节,这里一再重复强调这一切都是依照上帝的命令作的。大家都遵守规矩,各自在所属的旗帜下。这也表示他们已经知道纪律的重要性。
经文:

民数记 3:1-3:4

注释:

12.第三章:
这一章和第四章主要内容都是有关清点利未族的人口,他们因为是担任圣幕的维护工作,表明他们是被「分别为圣」的一支,在以色列人民当中具有特别的身分和记号。而且在这里说明调查登记列入户口的方式也和一般支派的登记方式不同。

13.第三章1至4节:
在第1节就提到「亚伦」的名字排在「摩西」的前面,这正好说明后来祭司在以色列人民当中的重要性。且在这里,只有写出亚伦的儿子名字,并没有写出摩西的家庭。

第2至4节,再次提起亚伦四个儿子中,有两个也就是长子拿答和次子亚比户,都因为在献祭的事上没有严格遵守上帝所立条约的规矩而丧失生命(参考利未记十:1—3),因此,这里提到只有剩下的两个儿子传承了亚伦祭司的身分。

注意第3节提到祭司是「膏立」的,这膏立的方式是用橄榄油从头上涂抹下去,这样,油会慢慢地流到衣襟,这种香气会充满整个房间。因此,这种「膏立」也在表示极为珍贵,后来,也用这种膏立祭司的方式,用来膏立君王。显示出君王的尊贵。
经文:

民数记 3:5-3:13

注释:

14.第三章5至13节:
这段经文清楚说明利未人是属于祭司的帮助者,也说明了他们应该有的职责。

第5至10节,利未人就是祭司的「仆人」,协助祭司办理相关圣幕的各种礼仪、器具。注意第10节,这里说「任何其他的人侵犯这事,必须处死」,这句话在第38节再次出现,表示这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不可以有任何疏忽。因为祭司的工作是神圣的,如果随便,等于藐视上帝的神圣一样,不可原谅。

第11至13节,这段经文说明了利未人的角色和归属于上帝的意义,是跟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有密切关系。以色列人民必须将长子归给上帝,但用利未人来取代每个以色列人民的长子。
经文:

民数记 3:14-3:39

注释:

15.第三章14至39节:
这段经文记载利未族各支派的人数,以及他们负责的工作。

第14至20节,这里规定利未族人出生一个月以上的男性都要登记下来,这跟其他支派的人要年满二十年以上的男人才登记,大为不同。这里也提到利未有三个儿子,是革顺、哥辖、米拉利。然后也列出了这三个人的后代。

第21至26节,记载革顺家族出生一个月以上的男人共计有七千五百人。同时也记载这宗族扎营在圣幕的后面,他们要负责看守圣幕、圣幕里面的幕顶和外面顶盖、门帘、圣幕和祭坛周围院子的帷幔、院门的门帘等等。

第27至32节,这是利未第二个儿子哥辖。他的家族出生一个月以上的男人登记人数共计有八千六百人。他们是扎营圣幕南边,负责的工作是看守约柜、桌子、灯台、祭坛、祭司在圣所用的器皿,以及至圣所门口的门帘。

上述两个家族都是负责跟圣幕内外有关的工作,因此,他们都需听从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的指挥。因为他等于是继承亚伦的大祭司。

第33至37节,这段是关于利未第三个儿子米拉利的家族,一个月以上的男性登记人数共计有六千两百人。这个支族扎营在圣幕的北边。他们是负责圣幕的骨架、横木、柱子、插座,以及这些东西所有的附件,还有圣幕外院的柱子、插座、栓子,和绳子等。

第38至39节,由摩西、亚伦和他的儿子们扎营在圣幕的东边。他们负责监督所有参与圣幕工作,并且严格执行不准任何其他支族的人来「侵犯」圣幕的工作。

这样,利未支族出生一个月以上的男人之总人数是「两万两千人」。
经文:

民数记 3:40-3:51

注释:

16.第三章40至51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表示,利未族人不仅是出生的男人要替代以色列所有支派出生一个月以上的长子,包括利未族人所饲养的牛也取代其他支派的人所饲养的牛。

第40至43节,以色列所有支派出生满一个月以上的长子,经过统计之后共有「两万两千两百七十三人」,这比起利未支派统计的结果是「两万两千人」还要多。

第44至51节,经过上述的统计结果,发现以色列所有支派的长子多出利未支族的男人有「两百七十三人」,因此,没有办法全部赎回。这样,就必须用每个人以「五块银子」核算,这些钱要给亚伦和他的儿子们,表示这钱是属于大祭司和他的家庭。这样,共计付给亚伦的家庭有「一千三百六十五块银子」。
经文:

民数记 4:1-4:20

注释:

17.第四章:
这里也可说是利未支族的第二次户口普查。而普查的重点是要找出三十至五十岁之间的男人(第3、23、30、34至48节),这是因为这样的年龄属于成熟、稳定的年纪。但在第八章23节却说:「每一个二十五岁以上的利未人要在圣幕任职,五十岁时退休。」这种差异有一种解释:是有五年的时间受训,或是所谓的预备期吧。

18.第四章1至20节:
前面已经调查过出生满一个月以上的利未之族男性都登记下来,主要是要用来赎回其他支派所有的长子。现在是要进行利未支派第二次人口调查,主要的对象是30至50岁之间的男人。

第1至4节,这次调查哥辖这家族三十至五十岁之间的男人,且必须能够在圣幕里工作的男人。这种人必须和祭司相同,是身体健康、没有残缺的人才可以。因为他们要做的工作是和「至圣物」有关。所谓「至圣物」,就是圣幕内面所有的器皿,包括有约柜、幔子、金坛、灯台、桌子、祭坛等。

第5至6节,特别提到亚伦的儿子也就是祭司。在拔营移动圣幕时,祭司要先用帐幔盖在约柜上面,然后还要用「精致的皮」盖在上面,之后又「用一块纯蓝色的布」覆在上面。原因约柜是所有圣幕内最重要的器物。

第7至8节,这里是供桌,以及供桌上面摆设的物品都放在一起。然后用朱红色的布覆在上面,才再盖上一层精致的皮。

第9至10节,是关于移动灯台要准备的工作,是用蓝色的布覆在上面。然后再用精致的皮将这些东西包裹起来。

第11节,金祭坛要用蓝色的布铺上。然后盖上精致的皮。

第12至15节,在第12节说到用蓝色布把圣所里的器皿都包起来,然后第13节提到祭坛,必须先把祭坛里的灰清除,之后盖上紫色布,然后把祭坛的附件都放上去。从开始到现在,所有一切物品都必须用精致的皮盖上。等这些工作都就绪之后,才可以移动圣幕。但要注意的是,这些圣幕内的器物都是祭司在负责整理,哥辖家族的人只负责扛抬,但不能去触摸,这些都是非常神圣的圣物,因此,绝对不可以违犯,否则会有生命的危险。

第16至20节,这里再次强调除了祭司要负责监督圣幕内一切圣品之包装等,绝对不可以让哥辖家族的人碰到。而这些圣物都是在包裹好了之后,才让哥辖家族的人进入圣幕内去扛抬、移动。
经文:

民数记 4:21-4:28

注释:

19.第四章21至28节:
前段是调查哥辖家族三十至五十岁可以在圣幕里工作的男人,现在这段是针对革顺的家族进行调查三十至五十岁之间能够在圣幕里工作的人,将他们的名字都登记下来。

第25至26节,这两节说明革顺家族三十至五十岁男人要负责圣幕的工作,包括有:幕顶和外面的顶盖、盖在上面精致的皮、门帘、圣幕和祭坛周围院子的帷幔和绳子、院门的门帘,以及安置这些东西的附件。

第27至28节,这里清楚说明他们只负责搬运上述这些东西,只要是祭司指派他们做的,他们都要顺从。
经文:

民数记 4:29-4:33

注释:

20.第四章29至33节:
这段经文是有关利未族第三个儿子米拉利的家族,和他们该做的事。

第29至30节,跟前面哥辖、革顺两个家族一样,都是将三十至五十岁之间,且能够在圣幕里工作的男人登记下来。

第31至33节,米拉利家族这些男人就是要负责扛抬圣幕的「骨架、横木、柱子、插座,以及圣幕周围院子的柱子、插座、栓子,和所有安置这些东西的附件」。同样,他们必须接受祭司的指挥而做,不可以随己之欲而为。
经文:

民数记 4:34-4:49

注释:

21.第四章34至49节:
经过调查哥辖、革顺、米拉利等三个家族,年纪在三十至五十岁之间,且能够在圣幕里工作的男人,共计有八千五百八十人。其中人数最多的,是米拉利家族的人,共计有三千二百人。

第49节,这一切都是遵照上帝给摩西的命令而做的,因为这是跟敬拜上帝的物品有关,就必须一切都遵照上帝的旨意而行。经过分派之后,是「人人都有指定的任务,或负责事奉,或负责扛抬」等工作。
经文:

民数记 5:1-5:4

注释:

22.第五章:
这章就是依据前面所提起有关人口调查之后,在移动时,以圣幕为中心,十二支派分别在东、南、西、北等面维护着圣幕的安全与神圣。然后又分别清楚利未族人应该分担移动圣幕的各项工作。

因为圣幕是在扎营区域的中央,因此,这章就很清楚谈到怎样让以色列人民保持洁净的身心,以免因为不洁净而使圣幕遭到污秽。再者,因为圣幕代表着上帝同行,因此,以色列人民需要在生活伦理上保持洁净,才能进入敬拜上帝。

23.第五章1至4节:
这短短四节,说出以色列人民对圣幕的重视。为了要保持圣幕的神圣,凡是被认为「不洁净」的对象,一律不准进入参加敬拜的行列。

第1至2节,这两节列出不可以居住在扎营的营区内的人,包括有麻疯病患、遗漏症的人,以及触摸到尸体的人等,都必须离开营区。因为各族扎营在圣幕的四周,表示上帝的慈爱照顾到营区各族中。不洁净者必须送到这些营区之外,才能避免污秽了圣幕的神圣和圣洁。
经文:

民数记 5:5-5:10

注释:

24.第五章5至10节:
这段经文若是编辑在利未记第五章16节,或是利未记第六章7节之后,读起来会比较顺畅。这里说到欺骗上帝要接受的惩罚。再者,因为当摩西法律规定「要爱自己的邻人,像爱自己一样」(参考利未记十九:18)的时候,已经在说明得罪邻人,就像是得罪上帝一样的严重了。

第5至7节,这里一开始就说「对上主不忠,犯错误得罪了某人」,这表示在不知觉中,或甚至故意伤害别人的人,便是得罪上帝。这样的人,第一个要件是必须「承认自己的过错」,第二个要件是要把「所亏欠的全数还给他所得罪的人,另外再加上五分之一」,这样的句子很清楚,表示这些钱财是从欺骗所得到的。换句话说,一个对上帝不忠的人,才会用不诚实的手段欺骗别人的财物。

第8至10节,若是对方已经去世,找不到近亲可以继承领受这份赔偿时,就要把这份赔偿当作献祭还给上帝。因为那是对上帝不忠才导致的结果。这时候,所有这些都归属于祭司,还要另外献赎罪祭。

这段经文是在说明敬拜上帝,就必须用忠实的心,这样,圣幕的神圣才有意义。但怎样表达对上帝忠实?就是从人和人之间的忠实来表明出来。
经文:

民数记 5:11-5:31

注释:

25.第五章11至31节:
这段法律只出现在这里,其他经书都没有记载。也是从圣幕的神圣延伸出来,用来说明人和上帝之间的关系,也必须像夫妻间的关系一样的洁净。以色列民族一直自认和上帝之间的关系,就如同夫妻之间的关系一样,上帝是丈夫,以色列民族是妻子。妻子必须对丈夫绝对忠实,这是他们一再强调的观念,为的是要表示对上帝绝对忠实。

这段经文是丈夫怀疑妻子不贞时,用来侦测妻子是否忠实的方式。以现代的人来看,确实是很不人道,且违背两性人权平等的原则,因为这里只说丈夫怀疑妻子不贞,却没有说明如果妻子怀疑丈夫不忠时怎么办?这当然和当时的社会背景有关,距离现今已经有近四千年时代的社会,用今天的标准看这则法律,必定是落差相当大。但可以将之看成相对性的句子,也就是妻子也可以用这种方式侦测丈夫是否忠实?因为在利未记第二十章10节很清楚记载通奸罪是两个当事人都要判处死刑。同样的,在这里,是有丈夫怀疑妻子,另一方面,也可用来看当妻子怀疑丈夫不忠实的时候。

第11至15节,谈及丈夫怀疑妻子不忠实,和别人有染时,但只是怀疑,却无法明确证明,这也可能是丈夫多疑,事实并没有发生这种事,这时候,他就需要带着妻子去见祭司,由祭司办理献祭的礼仪。献祭的方式,就是带大麦粉一公斤,但不能在麦粉上加上香料,因为这是一种猜忌所献的素祭。

第16至22节,这段经文是指祭司在献祭礼仪中,要准备一碗圣水掺杂着圣幕里的尘土,然后念咒语,之后要这女人喝下这碗苦水。女人若是害怕就不敢喝,因为咒语很严厉。但若是根本就没有像丈夫所怀疑的事,她为了要表明清白,就会宣誓。

第23至28节,这段继续前段的礼仪,当女人表示若是有如丈夫所怀疑的不贞,她愿意承受诅咒时,祭司就必须将她带来的大麦粉抓一把在祭坛上烧化,也要把咒语写下来,放在苦水碗里洗,然后让那女人喝下那碗的水。这里认为祭司的咒语是会产生效果的。

要注意第28节提到若是女人是无辜的,她即使喝下该咒语的水,也「能够生育」,这表示会有这种事发生,是牵涉到继承财产的问题。怕的是女人果真有婚外情,与别人通奸而怀孕,生下不是从丈夫怀孕而生下的孩子。

第29至31节,若是妻子并没有如同丈夫所怀疑的不贞,这丈夫「必须担当罪责」。可惜并没有明确说明这种多疑的丈夫该承受甚么罪责。
经文:

民数记 6:1-6:12

注释:

26.第六章:
这章最主要谈的是关于离俗人(中文《和合本》用「拿细耳人」)的条例。所谓「离俗人」,意思就是指分别为圣。他们和祭司或利未人最大的不同,乃是祭司和利未人都是终身的职份,而「离俗人」是一般人士(无论男或女),为着某种节期,或是特定的一段时间,许下特殊的意愿,将自己分别为圣奉献给上帝。

27.第六章1至12节:
这段经文对离俗人有了许多规定,包括吃的、喝的,以及发饰等等,而且离俗人并不是只限男人,女人也可以许愿为离俗人。

第1至4节,这段是和吃喝的事有关。所谓「把自己献给上主」,意思是指「分别为圣」之意。在许下这个愿的时间里,不可以喝酒,连迦南地最普遍的葡萄及所制作出来的饼和果汁、葡萄干等都在禁止之列,因为在迦南地的人民喜欢用这些东西作为祭拜他们的偶像神明(参考何西阿书三:1)。换句话说,作离俗人期间仅能简单的吃和喝,有如新约福音时代所介绍的施洗约翰一样(参考马可福音一:6)。或许这时离俗人可以体会一下祖先在旷野流荡的那四十年间,怎样过简单的生活,但上帝一直陪伴同在。

先知阿摩司就曾谴责北国以色列人民轻视离俗人,强迫他们喝酒,要使他们放弃过简朴严谨的生活(参考阿摩司书二:12),也可看出当时北国以色列人民已经在信仰上败坏到极点。

第5至8节,这里说作离俗人期间,不可以修剪头发和胡须,长头发是一种作离俗人的记号,而胡须是男人的一种荣耀记号。在这段期间内,即使有至亲的人去世,也不可以接近,意思是不可以接触到死去的人的身体。因为在当离俗人期间,这个人是完全献给上帝的,是分别为圣的。神圣的上帝,不允许有不洁净的身体或事情发生。

第9至12节,这里谈到离俗人身旁的亲人突然去世时,等于是自己已经不洁净了,因为妻子、父母等人在身旁去世,不可能置身于外,因此,只要有接触到,就有七天的不洁净,然后要把留长的头发和胡须剃掉。还得去献赎过祭,包括两只鸽子或斑鸠,以及一只一岁大的小公羊。意思就是从头再来过,过去的那段时间都不算了。
经文:

民数记 6:13-6:21

注释:

28.第六章13至21节:
这段经文描述离俗人许愿期间满了的时候应该遵守的规矩。

第13至15节,这里很清楚记明在许愿当离俗人期间满了的时候,要准备献祭的物品。献祭的内容包括有:赎罪祭、烧化祭、素祭和奠祭等。这也说明了许愿当离俗人,并不是一件随便的事,只要想到这些献祭之物,就要在许愿之前三思(参考箴言二十:25)。

第16至18节,这里比较特别的是,当献祭时,还愿的离俗人要剪下头发,将头发和平安祭一起献上。表示离俗人的期间已经满了。

第19至21节,献祭的物品当中有一部份是属于祭司的,也有一部份是属于离俗人的。除了规定要献给上帝的物品之外,若是有离俗人在许愿时,曾许愿要献上规定之外的物品,就要依照所许的愿献上。这也说明了许愿是一件非常严肃的事,不能随便的。
经文:

民数记 6:22-6:27

注释:

29.第六章22至27节:
这段是摩西传给祭司的一段祝福以色列人民的话,也是一段今天传道者最喜欢用的祝祷诗歌。

第24节所说的「上主赐福」,表示有生命力,能够延续生命的力量(参考创世记一:28)。「保护」,表示上帝同在的意思。

第25节,「施恩」,表示给予荣耀之意。这种荣耀是因为有上帝同在显现出来的。例如,庄稼、家畜等都有好的收成,因此得到邻居的赞美、欣慕,显现出这是上帝特别「慈爱」才有的结果。

第26节,「平安」,表示完美、喜乐、满足。约翰福音记载耶稣曾提及他带给人类的平安:(1)他留下与世人不同的平安(参考约翰福音十四:27),(2)在他里面有真实的平安(参考约翰福音十六:33)。

第27节,祭司必须用上帝的名来祝福以色列人民,因为所有福气都是来自上帝的赏赐,人没有能力给别人甚么生命之福。
经文:

民数记 7:1-7:9

注释:

1.第七章
这章是摩西五经(指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申命记五本)中最长的一章,共计长达89节。这一章也可以紧接在出埃及记第四十章之后,摩西巡视圣幕全部都完工,且看见上帝的云彩降临在圣幕里,显示出圣幕的荣耀,以色列人民看见,就知道上帝临在圣幕中,然后这一章开始说明每个支派带来他们的礼物献给上帝。因此,也可以明白这一章最主要是在介绍以色列十二支派的代表者,也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长老),他们代表着以色列各支派来到圣幕里献祭给上帝。

这章也充分显示出「祭司文献」的特色,就像创世记第一章在描述创造的过程一样,强调献祭的过程是相当有秩序的。

若是注意第九章15节,就会发现该节也是说「圣幕竖立的那一天」,这表示从第七章到第九章,这之间记载的都是和圣幕的规矩有密切关系。

2.第七章1至9节:
这段经文记载圣幕经过摩西检查认为完美之后,他就用圣油涂抹圣幕,和圣幕内所有的一切器具,表示分别为圣之意。

第1至3节,当摩西涂抹所有一切器皿之后,就将之「奉献给上主」,意思就是这些物品都是属于上帝的,是分别为圣出来的物品,一般人是不可以触摸或是移动的。接着是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就带着代表他们支派的礼物来奉献给上帝。他们用十二头公牛代表着十二个支派。

第4至5节,利未人在圣幕内所分派的工作不是在献祭的礼仪,因为这部份只有祭司才可以做。他们主要工作是作祭司的帮手。

第6至9节,利未支族的代表有革顺和米拉利。都要分派他们看管十二支派奉献的篷车,以及公牛,只有哥辖的支派没有,因为他们负责圣幕内所有的圣物。
经文:

民数记 7:10-7:83

注释:

3.第七章10至83节:
这段经文很详细地说明各支派献祭的顺序。先从东边营区三族:犹大、以萨迦、西布伦等,接着是南边营区三族:吕便、西缅、迦得等,再来是西边营区三族:以法莲、玛拿西、便雅悯等,最后是北边营区三族:但、亚设、拿弗他利等。作者用「第一天…」这种方式介绍,就像在介绍上帝的创造时所用的重复句型。再者,每个支派所奉献的物品都是一样的,这也说明了一点:无论哪个支派,在上帝的面前都是一样的,没有强弱之分,或是大小之别。

第10至11节,因为共计有十二支派要轮流献给上帝礼物,加上献祭时,需要耗费时间,因此,一天只能为一个支派献祭,这样,就长达十二天的时间。

第12至83节,这段除了记载献祭的顺序外,也说明每个支派所奉献的礼物都相同,不论人口多或少,大家都一样是「一个银盘,重一点五公斤,一个银碗,重八百公克」。在这银盘和银碗中,还要装满调和着油和细面粉作素祭。然后还有「一个金碟子,重一百一十公克,装满着香;一头小公牛,一只公绵羊,一只一岁的小公羊作烧化祭;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两头公牛,五只公绵羊,五只公山羊,五只一岁的公羊作平安祭」,就是以上这些牲祭太多,因此,每个支派单单献这些牲祭,就要用去一天时间才能完成。
经文:

民数记 7:84-7:89

注释:

4.第七章84至89节:
这段经文将所有献祭的总数作个统计,也可看出以色列人民对上帝的感恩之情非常重。但更重要的意义,应该是在强调每个支派在敬拜上帝的事上都是一样同等重要,没有支派大小之分,而且每个支派都支持圣幕和祭司在圣幕中的角色与工作。再者,献祭和事奉也在表明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间紧密、不可分的关系。

可惜的是后来因为信仰变了质,导致献祭的态度也大为改变,使献祭的意义也变质,已经失去了原有信仰的意义,这也是主前第八世纪先知阿摩司、弥迦所谴责的,说上帝并不真的喜爱人的献祭,无论献祭多少,都不会因此而取悦上帝。因为上帝只希望他们会用不变的爱、谦卑的心灵和上帝同行,并且知道实行公道、维护社会正义(参考阿摩司书五:21—24,弥迦书六:6—8)

第89节,这节也是回应了出埃及记第廿五章22节,说上帝亲自降临在圣幕中,且是透过约柜亲自与摩西讲话,这表明了存放约柜的地方,也是上帝显现的地方。也可以这样了解:听到上帝与人对话的神圣之地,就是与上帝立约的地方。

注意这里的「柜盖」原本有个意义,表示「施恩座」,也就是「覆盖」之意,指将人的罪藉着上帝的慈爱将之盖过去,这也就是「赎罪」的原意。
经文:

民数记 8:1-8:4

注释:

5.第八章:
这章最主要是谈及将利未人分别为圣的条例。在前面的第三、四章是谈及有关利未族人口普查,并且说明他们的工作职责。现在则是说明他们分别为圣的礼仪。

6.第八章1至4节:
这段经文可参考出埃及记第廿五章31至40节,以及利未记第廿四章1至4节等经文都有详细说明圣幕中的灯台之制作与配件。

第2至3节,「灯光向前面照射」,这是亚伦(也是代表着祭司)每天都必须要做的工作,傍晚的时候让灯点燃,直到天亮时才熄灭(参考利未记廿四:1--4)。在这段时间内,灯火要一直照亮着圣幕内面。

第4节,灯台全部都是纯金打造的,有别于其他陈设的器皿是用金包裹起来的大不相同。
经文:

民数记 8:5-8:19

注释:

7.第八章5至19节:
这段经文是关于为利未人分别为圣的礼仪,也就是行洁净礼。

第5至7节,先将利未人和其他族群分开,用洁净的水洒在他们身上,然后将他们全身剃刮干净,且将衣服洗涤干净,这就是为利未人所行的洁净礼。

第8至9节,接着就是要献两种祭,一是素祭,二是赎罪祭。

第10至12节,这里先行按手礼仪,是由以色列人民全体的手放在利未人头上,原因是他们代替的是全体以色列人民的长子(第18节)。他们主要是协助祭司执行圣幕里祭典的工作。接着利未人要献两头公牛,一作赎罪祭,一作烧化祭,这样所有洁净礼才完成。

第13至16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说明,利未人和其他族群不一样;他们代表其他族群的长子,因此,他们是属于上帝的财产,是献给上帝的。主要工作是和圣幕的工作有关。而祭司是专事圣幕献祭的工作,因此利未人就归属祭司管辖。

第17至19节,这段经文重复叙述第三章12至13节所说过的,上帝之所以要利未人代替所有以色列人民的长子之因。在第19节,利未人一生时间都将在圣幕协助祭司的工作。
经文:

民数记 8:20-8:26

注释:

8.第八章20至26节:
这段经文再次表明将利未人分别出来,并不是摩西个人的意思,而是遵照上帝的指示做的。

第20至22节,这里一再重复叙述有关将利未人分别出来,是以色列人民的大事,大家都确实遵照上帝命令摩西的话一一地做,因为利未人的工作都是和圣幕有关,也就是和敬拜上帝的礼仪相关,不可以随便。

第24至26节,这里说他们工作的年限是从二十五至五十岁,但是在第四章35节中却说年龄是从三十至五十岁。有圣经学者认为:(1)可能前五年是属于学习的时期。(2)另一种可能是因为战争死伤的人太多,以致于圣殿的祭典礼仪工作缺少了人手。(3)也有的学者说以前的三十岁,是因为在旷野时代的会幕时期,搭帐棚的生活,各样设备都很简单,人力足够。后来提早到二十五岁,是因为圣殿已经建造完成,管理范围广阔繁多,需要的人手较多,因此,将年龄提早到二十五岁开始。由此可知,第四章和此章的资料来源,可能是因为时期不同而有变化。

再者,第26节特别强调退休后的利未人,还是可以继续襄助其他年轻的利未人关于献祭或是维护圣幕的工作,但不可以单独行动,表示他们可以不必承担工作的责任。
经文:

民数记 9:1-9:14

注释:

9.第九章:
这章谈到两个重要的主题,一是关于守逾越节的规律,这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1至28节、43至51节等;利未记第廿三章5至14节也有记载。但在这里特别探讨若是有人碰到了尸体,表示这人已经不洁净了,是否可以守逾越节的规律。二是关于上帝用云彩降临在圣幕中,表示他在圣幕里,此时,以色列人民是否要行动的事。

10.第九章1至14节:
就像前面提过的,这段经文是谈及有关逾越节要遵守的规矩,和出埃及记第十二章、利未记第廿三章所记载关于逾越节的相关细则虽然不同,但却可以互补。

第1至5节,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记载以色列人民出埃及之前一夜,第一次守逾越节,然后他们出埃及后,经过三个月的时间,走到西奈山下(参考出埃及记十九:1),在这里是经过了一年的时间,守逾越节的时间来临。以后都是依照规定在每年正月十四日举行,且是所有的人(包括外侨在内)都必须参加。因此,这里记载的逾越节,可以说正式将之法律化。这里强调「上主命令摩西的话」,以色列人民「都一一遵行」。

第6至8节,这段经文特别的地方是谈到有人因为不慎接触到尸体时,该怎样办理的事。因为根据摩西法律的规定,只要触摸到尸体,就成为不洁净的人。因此,他们来询问摩西为甚么他们不能在指定的时间向上帝献祭?摩西并不是自己决定事情,所有的法律规矩都是出自上帝的旨意。因此,他回答需要请示上帝的旨意。这也在说明一件重要的认识:不是摩西在决定以色列人民的法律事务,而是上帝在决定。因此,遵守摩西法律等于遵守上帝的教导。

第9至10节,这段经文是摩西请示上帝之后所得到的回应。这里包括两种对象,一是触摸到尸体的人,二是外出远门的人也想要守这重大节期者。

第11至12节,这两种人可以延迟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在二月14日晚上守逾越节。而且所有的条例都要依照逾越节的规定,不可以因为延迟一个月就有所省略。

第13节,这节提到故意不守这节期的人,就是看轻上帝拯救恩典的人,这样的人不能成为上帝的选民,要将之除名。

第14节,寄居在以色列人民当中的外族人,若是要跟以色列人民守这节期,也是一样,所有的规矩都要遵守。依照出埃及记第十二章48节的规定,这些寄居者或外族人,若是要跟以色列人民守逾越节,第一个要件,就是要先行割礼。

换句话说,任何人要守逾越节的活动,就必须一切都和以色列人民在这节期所要求的相同,不可以有省略。而所有这些要求可以参考出埃及记第十二章。
经文:

民数记 9:15-9:23

注释:

11.第九章15至23节:
这段经文可以参考出埃及记第四十章34至38节。

第15至16节,这里再次提到圣幕完成的那一天,也就是把圣幕奉献给上帝后,上帝就降临在圣幕里。而且是用「云彩」来表明上帝来到圣幕中。

第17至22节,这段经文清楚说明云彩有时停留很久,有时只有短暂时间。云彩是在表示上帝同在的记号。出埃及记第十九章说,当人民聚集在西奈山下时,云彩出现笼罩在山顶,上帝说要在云彩中出现来对人说话(参考出埃及记十九:9、16、廿四:15—17)。云彩,成为以色列人民移动的依据,云彩动,他们就动;云彩停,他们就停。这表示以色列人民在旷野漂流的年代,都有上帝同在。也因为这样,他们才能走过这四十年的旷野生活。正如申命记第八章2至4节所说的,在那段艰难的四十年时间里,上帝带领他们,使他们没有吃、喝的欠缺,也没有因缺乏衣服而冻僵,或是脚因为没有鞋子而走肿。

第23节,不论是拔营、扎营,停止,或是移动,他们都「遵照上主藉摩西所命令的话做了」,这句话可说是以色列人民整个漂流在旷野时代的中心信念。
经文:

民数记 10:1-10:10

注释:

12.第十章:
这章谈到以色列人民在旷野移动的事,包括用甚么方式要大家启程。启程时,拆解和移动圣幕的工作非常重要,而利未族人就是负责这项工作的人。

13.第十章1至10节:
是否要启程,或是要停留,以色列人民全凭着云柱作决定,因为云柱表示着上帝的同在与否。但是,一百多万人口要启程,可不是用口喊的,早期又没有扩音器广播,因此,吹号的喇叭就成为非常重要的信号器。

第1至7节,上帝要摩西去准备两支用「银」锤出来的号筒作为号召民众和拔营之用。两支号筒同时吹长音,就是所有以色列人民要集合在圣幕之前。但若是只有一支吹号,就表示各宗族领袖要集合到摩西面前。若是吹短促的紧急号,就是要拔营。这里规定吹号筒是祭司的责任。

第8至10节,同样的,吹号筒也用来作吹奏警告的信号,第9节说明了这项功能。不仅是在移动时要吹号,在紧急时也吹号,献祭时也用这个信号器来提醒人民节期的时刻来临(第10节)。从这里可以看出,此时的以色列人民已经是很有组织的团体,和刚出埃及的时候已经大大不相同。
经文:

民数记 10:11-10:28

注释:

14.第十章11至28节:
这段经文描述以色列人民移动的情景。

第11至12节,前面有说过,只要上帝的云彩上升,他们就拆营移动。这次他们从扎营前后总共有十三个月又二十天的西奈山下,移动到巴兰旷野的地方。

第13至16节,就像前面已经叙述过的,整个旷野行动的中心思想,就是遵照上主给摩西的命令前进。这句话不仅表示他们对上帝的顺服,也在说明整个族群的活动都是很有组织、秩序的。这里说他们依照顺序移动,且是一队一队地移动。

第17至21节,这段经文述说利未族人拆下圣幕后,由革顺和米拉利这两宗族的人扛圣幕。哥辖宗族是负责扛圣幕里的器皿。革顺和米拉利走前头,等哥辖宗族的人抵达,先头的这两族已经将圣幕架好,哥辖族的人只要将器皿带到,祭司就会将这些器皿摆设妥当,即可每天进行敬拜上帝的事,包括点灯、烧香等等。

第22至28节,移动的秩序,是依照守卫在圣幕四周的移动次序也是依照东、南、西、北等守卫的次序而行。
经文:

民数记 10:29-10:32

注释:

15.第十章29至32节:
这一段资料很可能是后来加入的。摩西恳求他的内兄何巴作向导,帮助他带领以色列人民走这段漫长的旷野旅途。

第29节,何巴,在这里说是米甸人,在士师记第一章16节说是基尼人。这两族的人都居住在旷野,游牧民族,且有不少人相混杂居住在一起。他们对于炼铜的技术很有心得,后来以色列人民因为得罪上帝,结果有很多人因此被毒蛇咬死,上帝要摩西铸造铜蛇挂在柱子上,让以色列人民看见铜蛇而得痊愈(参考民数记廿一:4—9)。而这铜蛇很可能就是出自基尼人的手。

在前面说有云彩当作他们拔营启动或停止扎营的记号,但是,要走向哪个地方,是需要对旷野熟悉的人带路。摩西找到对此方面相当有经验的「小舅子」来帮忙,也可看出他的用心和智慧。

第30至32节,何巴是在旷野出生、长大的人,对旷野环境甚熟,因此,有他带路会更清楚在哪地方扎营更妥当。
经文:

民数记 10:33-10:36

注释:

16.第十章33至36节:
这段经文描述摩西带领以色列人启动或停止时的情形。摩西无论是启动或停止,都会先祈祷。他恳求上帝让他们有平安的旅途,也感谢上帝让他们可以停留下来休息。

第33至34节,这段说约柜在以色列人民移动时,总是走在前头。因为约柜代表着上帝同在之意。有上帝在前头带领,表示一切都很安全。这里特别强调「白天有上主的云彩在他们上头」,表示上帝一直照顾着他们。

第35至36节,每次移动和停止,摩西都会向上帝祈祷。移动时,应该是在白天的时间,停止时间是在晚上。第35节是在白天移动时的祈祷文,也可参考诗篇第六十八篇1节。第36节则是晚上停止时。
经文:

民数记 11:1-11:3

注释:

17.第十一章:
这一章是民数记中很重要的一段文献。在旷野流荡的四十年时间里,以色列人民可说是抱怨连连,每当遇到困难,就会发出怨言。不仅是吃的,也有喝的,也有瘟疫等等。

18.第十一章1至3节:
前面十章都一再重复说以色列人民都遵照上帝命令摩西的话一一地去做,现在却随即说到以色列人民「遇到了困难,开始埋怨上主」。其实,这种埋怨的事在出埃及记中一再出现。

第1节,这里并没有说明他们是为甚么事而埋怨上帝。但上帝听见他们埋怨的声音,因此用「降火在他们中间,烧毁了营地的一端」。圣经也一再用「火」来表示上帝的忿怒(参考申命记四:24),表示一种无法抗拒的力量。

第2至3节,以色列人民看见营地被火烧毁了一端,惊吓也惊慌,赶紧祈求摩西向上帝祷告怜悯他们,这样火就熄灭了。那地方就称为「他备拉」,表示有火焚烧的意思。
经文:

民数记 11:4-11:23

注释:

19.第十一章4至23节:
以色列人民向摩西抱怨没有好的东西吃,这并非第一次,在他们刚出埃及的时候,因为遇到缺水,就抱怨(参考出埃及记十五:22—25);然后遇到缺乏粮食,也是抱怨(参考出埃及记十六:1—5)。旷野,绝对不是一条易行的道路,就像奔走天国之路一样,耶稣说那是一条「窄门」之道,能够找得到的人不多(参考马太福音七:13—14)。由于旷野生存不易,因此,可以了解上帝要摩西将以色列人民带出埃及后,就进到旷野之地,就是要将他们在埃及四百余年的心思意念全部洗涤干净。要让他们知道,人生存不是倚靠食物,也不是倚靠人的力量,而是要倚靠上帝所说的话才行(参考申命记八:3)。

第4至6节,这里特别强调是由外族人首先发怨言的。这些外族人是当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时,紧跟着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参考出埃及记十二:38)。这些人可能是奴隶,或是雇工,他们看到以色列人逃出埃及,也趁机逃跑。但现在他们却在以色列人民中成为煽动者。说他们想要吃肉。而从第5节可以看出,埃及是个物产丰富的国家,但是旷野则是寸草不生之地,上百万的人要吃、喝,这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色列人民为了想要吃肉,对摩西说他们天天吃吗哪已经吃到脚无力了。

第7至9节,这三节介绍吗哪。在出埃及记第十六章14节也有说明吗哪是露水结成「一层薄薄像霜一类的东西」。可能是因为天天三餐都吃这种东西,才使他们感觉乏味。
第10至15节,摩西听见以色列人民这样发牢骚,引起上帝忿怒,他当然会难过。因为以色列人民直接向他发怒,他也有人的软弱和限制,天天听抱怨的声音,即使是很有耐心的人也会受不了,难怪他会对上帝说,人民这样的抱怨,等于是一种折磨(第15节)。他很清楚向上帝表示无法忍受以色列人民继续这样抱怨下去,尤其是他们想要吃肉,这更是超乎他的能力之外。因此,摩西向上帝祈求「死」。这也是先知以利亚、耶利米、约拿等共有的念头。

第16至20节,这段经文是上帝解决摩西遇到的困境。

上帝要摩西去找「七十个受人尊敬的长老」,这和出埃及记第十八章记载摩西的岳父叶特罗提议是相近的,他的岳父告诉摩西,不要自己一个人担当所有的重大事务,可以将之委托人民中的领袖。因此,摩西接受建议后,将人民组织起来,并且选出「能干的人」来帮助料理人民的事。这些人就是这里所说的长老。不过在这里很不一样的地方,是这七十位长老都被带到上帝面前,上帝要把赐给摩西的灵「分给他们」,使他们能帮助摩西「分担责任」。这里也是一样,上帝不要摩西自己「一个人挑这重担」。

第18至20节,上帝决定要提供肉食品给以色列人民吃到无法消化,用这种方式来表示上帝的惩罚。上帝提供的肉品,是鹌鹑。这种鸟在春天大批飞越地中海,在早秋向南折回,在途中经常被渔夫或是农人捕获。诗篇的诗人描述这件神迹时说:「他使东风吹起;他又运用威力激起南风。他使飞鸟像沙尘降落,给他们肉食多得像海滩上的沙;飞鸟降落在营中,在帐棚的四周。他们都吃,且吃饱了;上帝照他们所要的给了他们。」(诗篇七十八:26—29)

第21至23节,这里也说明了摩西虽然手中曾行过好几次神迹奇事,甚至把红海分开过,从磐石中出泉水,也亲眼目睹吗哪的神迹,但却无法明白上帝是无所不能的神。因此,当他听到上帝要赏赐给以色列人民吃一个月的肉时,他认为那是不可能的事。因为单单离开埃及的以色列男人就有六十万多人,若是再加上妇女,以及未满二十岁以上的孩子,和外族人等都加在一起,那数目更是惊人。但上帝要施行的这个神迹,正好说明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信仰认知:在上帝手中,没有不能成就的事。他回答摩西说:「我的能力有限吗?你就要看见我说的话会不会实现!」基督教信仰看上帝,是个无所不能的上帝(参考创世记十八:14,约伯记四十二:2,马可福音十:27)。
经文:

民数记 11:24-11:30

注释:

20.第十一章24至30节:
这段记载上帝如何将降在摩西身上的灵分给那七十位长老。

第24至27节,摩西带领七十位长老站在圣幕的四周。当上帝把赐给摩西的灵分给那七十位长老时,圣灵就充满在他们身上,使他们也都像先知一样呼叫。有两位长老伊利达和米达并没有去圣幕,而是留在自己的营房内,但他们也是一样得到上帝的灵充满而像先知一样呼叫起来。

第28至30节,约书亚似乎不喜欢有人像摩西一样,可以有上帝的灵充满、感动。因此,他要摩西阻止这两位长老伊利达和米达。但摩西拒绝,他是个伟大的领导者,希望每个以色列人民都能像他一样,充满着上帝的灵的赏赐。
经文:

民数记 11:31-11:35

注释:

21.第十一章31至35节:
这段经文记载上帝施行他奇妙的作为,如他对摩西所说的,要让以色列人民吃肉,吃到无法承受。

第31至32节,上帝刮起飓风,这样成群结队的鹌鹑飞越来停留在以色列人民的营地四周。而且是多到无法可数,因为绵延好几公里长,到处都是鹌鹑,这些鹌鹑飞的高度连小孩子都可以伸手捉得到,因为只有离地一公尺高而已。就这样,他们「每人至少捉到一千公斤」,这虽然是有点夸张的说法,但却也指出以色列人对长久没有肉吃的渴慕和贪欲。他们捕捉这么多,多到吃不完,于是将之在营地四周「晒干」,这样可以吃更久。

第33至35节,说上帝向以色列人民发怒,降瘟疫给他们。其实是因为人民暴食的结果,或是因为没有将这些肉煮熟了才吃,因为只有晒干,可能因此造成的食物中毒现象,死去的人不少。诗篇的诗人说,他们是因为贪婪造成的后果,而死亡的有很多都是菁英(参考诗篇七十八:30)。于是,他们再次移动到哈洗录去。
经文:

民数记 12:1-12:3

注释:

22.第十二章:
这章是记载发生在摩西家里的事件。原因是摩西的姊姊美莉安和摩西的哥哥亚伦,都认为他们也可像摩西一样领受上帝直接给予的信息。这件事引起上帝的忿怒。

23.第十二章1至3节:
这段经文述说美莉安和亚伦对摩西的不满。

第1和2节,事件的开始,说因为摩西娶了「一个古实的女子为妻」,引发美莉安和亚伦的批评。古实,是含的后裔(参考创世记十:6)。他们的不满只不过是个藉口而已,真正的原因是在第2节,因为嫉妒摩西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日渐高升有关。虽然亚伦是具有「大祭司」的高尚位阶,但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还是远不及摩西的角色。上帝对摩西的重视,从出埃及记第四章16节,上帝对摩西说这样的话:「他(指亚伦)要作你的代言人,替你向民众说话,而你就像上帝一般,指示他说甚么。」这节很清楚,亚伦的角色其实是在摩西的支配之下,就像利未人是在祭司的指挥之下一样。

第3节,这节说出摩西的为人是「比世上任何一个人都谦虚」,连上帝都喜欢与他面对面说话,能得到这样恩典的人确实不多。
经文:

民数记 12:4-12:8

注释:

24.第十二章4至8节:
这段是上帝对于亚伦和美莉安的嫉妒和不满替摩西辩驳。

第4至5节,上帝突然对摩西、亚伦、美莉安说话,要他们到圣幕去。上帝降临在他们面前。

第6至8节,上帝表示摩西和一般先知不一样;上帝是透过异象向先知启示他自己。但对摩西是「面对面说话,清清楚楚,不用谜语」,除了面对面说话,亲密到有如朋友一样(参考出埃及记三十三:11),摩西甚至看见过上帝的「形像」(参考出埃及记三十三:18—23)。上帝质问亚伦和美莉安为甚么对摩西不礼貌。
经文:

民数记 12:9-12:16

注释:

25.第十二章9至16节:
这段记述上帝惩罚美莉安,但并没有解释为甚么没有惩罚亚伦。以及后来摩西替美莉安祈求上帝的怜悯,才使美莉安的麻疯病得到医治。

第9至12节,上帝生气,用「麻疯」来惩罚美莉安。亚伦因此惊吓到不知所措。因此只好求救于摩西。亚伦承认和美莉安都是「愚昧犯罪」。他祈求摩西不要让美莉安像是「烂掉一半的死胎」,表示她的后半生将必须被隔离出来,远离众人。美莉安所受到的惩罚是得了麻疯病,这是当时的人看为非常严重的一种病,必须从人群中隔离出来,居住在营外(参考利未记十三:45—46)。

亚伦没有受到惩罚,有一种说法,认为亚伦是大祭司,需要替以色列人民办理重大献祭的事。而麻疯是属于不洁净的,若是亚伦和美莉安一样,就不能再成为祭司了。

第13至16节,摩西向上帝呼求,求上帝医治美莉安。上帝垂听摩西的祈祷,才使得美莉安用隔离七天当作惩罚。也因为这样,以色列人民延后七天才继续他们的行程。于是,他们离开那地方到巴兰旷野扎营。

这一章也说明了,不要随便轻视上帝所拣选的仆人,因为轻视上帝亲自拣选的仆人,如同轻视上帝一样。再者,摩西替美莉安向上帝祈求,得到上帝垂听,正好表示他真是上帝拣选的先知,先知若替人祈祷,会得到上帝应许(参考创世记二十:7)。
经文:

民数记 13:1-13:20

注释:

26.第十三章:
第十三章和第十四章都是记载有关摩西派人先去迦南地窥探的事。

第十三章是记载他们去探勘回来后,四处去传达迦南地的情景,并且强调说不要进入迦南地。

27.第十三章1至20节:
上帝要摩西从以色列的十二个支派,每个支族拣选一个领袖作代表去勘查迦南地。这是为了以后要居住在迦南地,必须先进行实地勘查的工作。

第1至15节,这项选派领袖去勘查的方式,就是从每个族派出一名代表,十二支派共计十二个人。

他们主要勘查的项目包括有:人口、土地、国势强弱、环境好坏等等。值得注意的是犹大支派的代表「迦勒」,以及以法莲支派的「何希阿」这两位。后来的犹大支派成为南国的主力,而北国以色列,就是由以法莲支派来管理。迦勒和何希阿都是强力主张应该依照上帝的指示进入迦南地的代表。

第16节,「嫩的儿子何希阿改名为约书亚」。何希阿,这名字的意思是「救恩」,而「约书亚」名字的意思是指「耶和华拯救」。

第17至20节,摩西吩咐这些代表进入迦南地,要注意几件事:一是地理环境;二是有多少人口;三是人口的素质;四是防卫系统是否周全;五土地是否肥沃。最后是要他们将当地土产的水果带回来。因为从水果是否肥硕,就可以看出土地以及当地农业栽种的状况。
经文:

民数记 13:21-13:24

注释:

28.第十三章21至24节:
这些受派去勘查的探子依照摩西的指示前去,也依照摩西的要求,带回当地的葡萄回来作证研究。

第21至22节,这里说这些探子进入迦南地之后,发现了几个族群,包括有「亚希幔族、示筛族、挞买族」等,这些都是「巨人亚衲的后代」,这表示这些族群都是长得非常高大,他们甚至认为比起他们,自己就像蚱蜢一样的渺小(第33节)。这句「希伯仑比埃及的琐安早七年建造」,这表示希伯仑已经是个城市了。也说明了迦南地确实是个很进步、繁荣的地方。

第23至24节,这里说探子们砍了一截葡萄枝,上面有一大串葡萄,没有想到这截葡萄枝竟然需两个人扛才有办法,表示迦南土地果然是如同上帝所说的,是个流奶与蜜之地。另外,他们也带回石榴、无花果等,这些都是迦南地出名的水果。另外还有一种这里没有写出来的,就是橄榄。
经文:

民数记 13:25-13:33

注释:

29.第十三章25至33节:
这里记载这些探子回来后,他们向摩西、亚伦,和全体以色列人民报告迦南地勘查后的实情,也同时强烈主张不要进去迦南地。在所有这些探子中,除了迦勒和约书亚两人主张应该要进入迦南地外,其余十个都表示反对。

第25至29节,他们进入迦南地,共计在里面勘查长达「四十天」,这表示勘查到非常详细之意。

他们将带回的果实给大家看,并且证实迦南地确实是个「流奶与蜜的肥沃土地」。他们同时强调当地居民「很强悍」,且有巨人亚衲的后裔。他们也提起六个族群名字,包括有亚玛力人、赫人、耶布斯人、亚摩利人,和迦南人等。而他们的城墙是「又大又坚固」。单单由城墙的高大来看,就知道当地的文化、国力都是很进步的,因为城墙表示建筑的科技,和文化的记号。这样,想要进入占有该地,是连想都不用想了。

第30节,犹大支派的代表迦勒,除了安抚这些表示悲观的代表外,他还是坚持主张,现在就应该上去占领迦南地,并且强调以色列人民有足够力量。

第31至33节,但这群代表仍旧有很悲观的想法,认为不可能进入且占有迦南地。为了要阻止这项进入迦南地的计画,这十个族群代表就到以色列人民当中去散布且夸大一些情景,那就是认为当地的物产不够养活当地人,其实,一截葡萄枝需要两个人扛,就表示物产丰富,足够有余。他们甚至描写以色列人民比起巨人亚衲的后裔,有如蚱蜢一样的渺小。这种传言确实是影响到民心的安定。因为他们就是为了要进入迦南地而离开埃及,若是进入迦南地也一样成为当地人民的奴隶,以色列人民一定感到相当的沮丧。
经文:

民数记 14:1-14:10

注释:

30.第十四章:
这章也是记载有关那些受派前去窥探迦南地的代表,带回来的消息,以及因为他们的报告所造成的影响。在第十三章曾提到有十个支派去窥探的代表认为,比起迦南人,以色列人民就「像蚱蜢一样渺小」。现在第十四章则提起有两位被派去窥探的人认为应该要有信心进入迦南地,他们就是以法莲支派嫩的儿子约书亚,和犹大支派耶孚尼的儿子迦勒。但是他们两人报告时却差一点被以色列人民用石头打死。

为以色列人民这种对上帝没有信心的态度,上帝也非常难过。上帝想要用严厉惩罚来教训他们,但摩西恳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上帝虽然是垂听了摩西的祈祷,但却也决定不让年满二十岁以上的人进入迦南地,要让未满二十岁的新生代进入这应许之地。

31.第十四章1至10节:
这段经文是谈及以色列人民听到这些代表的报告后,产生很大的困扰,人民开始觉得悲哀,上帝要赏赐给他们的土地,竟然可能是再次使他们陷入奴隶悲惨生活之地,怎么是这样子的呢?他们甚至认为倒不如另选一位领导者来带他们回埃及去。

第1至4节,以色列人民又埋怨起摩西和亚伦来了。认为他们带领他们离开埃及,竟然是去一个令他们感到恐惧与不安的地方。他们认为只要进入迦南地,一定会被杀光,妻儿会被掳去当奴隶或是被奸污。他们认为不如回去埃及继续当奴隶来得好,甚至要选一个领袖带他们回去埃及。这等于是要废掉摩西和亚伦,用现在用语,就是叛变。

第5至9节,摩西和亚伦俯伏在地上,并不是在向人民请罪,而是在向上帝祈求。他们知道只有上帝才有办法解决这种问题。因为是上帝要他们从埃及带领以色列人民出来的。因此,上帝会自己解决这种困难的问题。

以法莲族的领袖约书亚和犹大族代表迦勒两个人出来对以色列人民讲话。他两人所说的有几点重点:一是确实迦南地相当肥沃,而这也是上帝应许的要件。二是如果上帝喜欢以色列人民,就会亲自带领大家进入迦南地。三是不可以背叛上帝。四是上帝会与大家同在,要有这样的信心。

第10节,但他们两人所讲的话,民众听不下去,甚至想要用石头打死他们,可是突然看见上帝的荣耀显现出来。若不是这样,约书亚和迦勒就会被他们用乱石打死。
经文:

民数记 14:11-14:25

注释:

32.第十四章11至25节:
这段经文是摩西和上帝之间的一段重要对话。上帝对以色列人民确实非常失望,而摩西不愧是一位伟大的领袖,他从经历过的历史来述说,坚信上帝是慈悲的,绝对不会击杀这些悖逆的以色列人民。否则各地的民族听说上帝击败埃及,带领以色列人民离开,却将他们杀死在旷野,这样的传言将不会是慈悲上帝所喜欢听见的。其实,摩西是用这种方式在祈求上帝的怜悯和宽恕。

第11至12节,上帝不但生气且对以色列人民失望极了。他们虽然看过神迹,却还是对上帝没有信心,这一点让上帝相当的难过。这跟耶稣时代的犹太人领袖一样,一再要求神迹给他们看,他们才要信,但耶稣在他们面前行了许多神迹,他们还是一样不信(参考约翰福音十二:37)。这里,上帝决定要消灭这群埋怨甚至主张不要进入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民。当以色列人民说要弃绝摩西,另外选出领袖出来带领他们回埃及时,上帝的决定刚好和他们的计画相反;上帝要拣选摩西,使他的家族成为新的民族、国家,取代现在的以色列人民。

第13至14节,从第13节开始到第19节,这段都是摩西向上帝祈求所说的话。摩西强调带领以色列人民出埃及,是上帝用奇妙的神迹才得到的成果。并且因此使迦南地的人都听到埃及人在传述这件伟大的事。而且更重要的,上帝一直和以色列人民同在,这种火柱与云柱的显现,都是有目共睹。看见的人也因此不敢来侵犯。

第15至17节,摩西表示:若是上帝现在击杀了以色列人民,这会让当地许多民族误以为是上帝没有能力带领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所以在旷野把他们都杀了。第16节是很重要的一节,说出摩西对上帝最有力的恳求,为的是要让更多人明白上帝的救恩和仁慈,即使像以色列人民那样堕落,也要拯救他们、带领他们。这就像先知以赛亚的诗歌中所描述上帝说的话,他会这么做,是上帝为了自己,不要使自己的名蒙羞(参考以赛亚书四十八:11)。

第18至19节,这两节也说出整本圣经的中心信息:上帝是慈悲,有丰富的爱,不轻易发怒。他祈求上帝用这种丰盛的爱,伟大不变的爱赦免以色列人民。

第20至25节,这段是上帝答应摩西的恳求,但并不表示上帝不把以色列人民那种悖逆的心不当作一回事,不是这样。上帝很坚定地向摩西表示,将不会让这些对上帝没有信心的人民进入应许之地。因为他们是一次又一次地试探上帝、怀疑上帝,不听从上帝。但因为犹大支族的领袖迦勒对上帝有足够的信心,因此,上帝决定赏赐给迦勒的后代拥有迦南地。
经文:

民数记 14:26-14:38

注释:

33.第十四章26至38节:
这段经文记明上帝对以色列人民严厉的惩罚。

第26至29节,上帝要摩西和亚伦去向以色列人民传递他惩罚的信息,就是因为他们既然祈求不要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上帝就成全他们,这种成全方式,就是让他们当中二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一人能进入」迦南应许之地。

第30至32节,迦勒和约书亚这两位领袖,因为对上帝有足够的信心,因此,二十岁以上的,就是他们两个人得以进入迦南地。而二十岁以下的新生代都可以进入。其余的都将死在旷野的地方。

请注意,这里的「二十岁以上的人」,就是那些在户口普查时,可用来打仗的壮丁。换句话说,这些人都深受埃及文化、思想的影响,认为埃及才是最坚强的国家。他们并没有真正认识上帝用神奇的力量带领他们出埃及,走过红海,从天上降下吗哪等这些奇妙的神迹,仍然相信只有军事力量才是真的,这果真是「奴隶性」甚重的人民,这样的人民是不能成为新国民,建立新国家的。

第33至35节,也因为这样,即使新生代要进入应许之地迦南,时间也延长了,原本已经是目的地在望了,现在却因此而被上帝惩罚拖延,计算的方式,就是这些探子进去探勘四十天,以每天换一年算,必须长达四十年时间满了,才得以进入迦南地。而这段时间,他们将继续在旷野漂流,经历艰困的生活。原因是他们一再埋怨上帝,对上帝失去信心。也从这里可看出,经常埋怨上帝,对上帝没有信心的人,就必须付出昂贵的代价。

第36至37节,另外对于这些散布不诚实话的人,上帝用瘟疫惩罚他们,这也是一种终止谣言散播的方式。
经文:

民数记 14:39-14:45

注释:

34.第十四章39至45节:
这段经文是记载以色列人民首次进攻迦南地,但却是失败的,因为上帝没有与他们同在。

第39至40节,听到摩西和亚伦传递上帝惩罚他们的信息之后,这些以色列人民就感到相当哀伤,为了要表示他们对上帝的信心,他们要用实际行动表示他们承认自己对上帝缺乏信心的错误。因此,他们决定去攻打迦南地。

第41至43节,摩西阻止他们,认为这样的态度等于是在要胁上帝改变既定的旨意。他告诉这些想要进攻迦南地的以色列人民,让他们知道,若是没有上帝同在,他们无论怎样攻打,都将失败。摩西很清楚,他们上去打迦南地,遇上亚玛力人就会被杀死。

第44至45节,他们还是坚持要去攻打,而且是在没有摩西和约柜的陪伴下攻打。结果正如摩西所说的,他们被亚摩利人和迦南人打败,甚至被敌人追赶到何珥玛这个地方。

这至少说明了一点:没有上帝的允许,人想用自己的方式进入上帝所应许之地,是不可能的。
经文:

民数记 15:1-15:16

注释:

1.第十五章:
这一章主要是谈到有关献祭的条例。这段有关献祭的条例部份,特别强调用「细面粉」,它是用小麦磨成的。这章和利未记第二章不同的地方,是这段经文详细说明献祭时用的物品量多寡,例如油多少公升、细面粉多少公斤等。在这章中也特别提到有关赎罪祭的条例。再者,这章也提到一个违背安息日的例子,作为惩罚违反安息日规矩者的警戒。也为以色列男人要穿的外衣设定一个规范。

2.第十五章1至16节:
这段经文谈到有关献烧化祭、还愿祭、自愿祭,或宗教节期的献祭条例,需要加上素祭品的规矩。

第1至3节,这里提到以色列人民有一天到了「上主赐给他们的土地的时候」,对于献祭给上帝时,必须遵守的规矩。这些属于烧化祭的牲品,包括有「公牛、公羊、绵羊、山羊」等。

第4至10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规定,每当献烧化祭,都要搭配用小麦磨成的「细面粉」,然后调和着橄榄油,并且配上酒,这样一起献给上帝。而且是不同的羊,或牛,所搭配的细面粉、橄榄油,和酒的份量就有不同。

第11至12节,这段经文说若是献上的牲品是加倍,搭配的素品也是一样要加倍。

第13至16节,这里的规定很重要,述说不论是以色列人民,或是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侨,不论寄居的时间长或是短,只要是献祭,都要和以色列人民相同,没有分别。因为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一样。换句话说,只要是敬拜耶和华上帝的人,所要遵守的条例就是相同,不会有种族的区别。

有一种见解,认为这里所提到的「外族人」,是指已经被以色列人同化,成为他们的一份子。也因为这样,这些人才会跟着以色列人民去向上帝献祭。
经文:

民数记 15:17-15:31

注释:

3.第十五章17至31节:
这段经文主要谈到献上麦子、饼,特别是对于献赎罪祭的条例有更明确的解释。

第17至21节,这里也是一样特别提到以色列人民「到达上主赐给他们的土地后」,表示当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才有的农作物。享受土地所生产出来的农作物,这是极大的福气。这就类似头胎生的家畜、长子一样。例如「第一块」用面粉烤起来的饼,不是剩余的,也不是在同时做一大堆中选一块,而是第一块烤好的饼。这表示着最先考虑、想到的就是上帝。因此,要把最先收成的麦子磨成粉制成「第一块饼」献给上帝,跟刚收成打好的麦子当作特别的礼物献给上帝一样。

第22至26节,这段经文是在无意中犯罪,或是没有依照规矩行事,这就需要献赎罪祭。人是软弱的,有时会疏忽,或是不注意而犯错,特别是那些寄居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外侨,因为不熟悉以色列人的法律、典章、律例,或是这些相关的祭典礼仪等条例,可用「赎罪」的方式献上规定的祭品。这些献品包括有烧化祭必须准备的一头公牛外,还要用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用。当然这样贵重的祭品,都是和整体的行为有关,例如整个家族、部落等。而且是外侨也一样要遵守这些规矩。

第27至29节,这里指的是个人的部分,若在无意中犯罪,就需要献上一只一岁大的母山羊作赎罪祭。

第30至31节,这两节特别提到若是有人「故意犯罪」,这就没有讨论空间,只有「死刑」一条,因为被认为「犯了侮慢上主的罪」。明明知道这些诫命、法律、典章、律例等,都是上帝透过摩西颁布给以色列人民遵守的,故意去违背,就等于「藐视」上帝的话一样严重。

以上所有这些条例对于以色列人民和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侨都相同,没有分别。只有这种方式,才能使这些寄居者不再被排斥,比较容易被看成是自己人,也容易增加外侨的认同感。
经文:

民数记 15:32-15:36

注释:

4.第十五章32至36节:
这段经文是关于违反安息日的规矩,以这则实例来解释违背者该受的惩罚。在前面第30至31节谈到「故意犯罪」的例子,因为大家都已经知道违反法律是不可以的,会判处死刑,而遵守安息日是诫命,被看成是非常严肃的规律,是所有以色列人,以及外侨、奴隶都必须严格遵守的诫命。

若已经知道了,却还故意去犯,结果就是罪不可赦。

第32节,这里很清楚说明例子的背景是发生在旷野时代。

第33至34节,有一个人因为在安息日出去捡木柴,被人发现违背了安息日的诫命,该如何处理。

第35至36节,摩西请示上帝之后,要将这个人判处「石头打死」的刑罚。在旧约圣经中,一共有十种「石头打死」的死刑,包括有:(1)用牛作为杀人工具者(参考出埃及记廿一:28—29);(2)召鬼问卜者(参考利未记二十:27);(3)献子女给偶像为祭品(参考利未记二十:1—3);(4)亵渎上帝者(参考利未记廿四:16);(5)煽动拜偶像者(参考申命记十三:6—11);(6)「拜偶像」(参考申命记十七:2—7);(7)忤逆的孩子(参考申命记廿一:18—21);(8)犯奸淫者(参考申命记廿二:23—24);(9)拿必须毁灭的战利品(参考约书亚记七:1、25),再加上现在这则案例,共计有十种,都是用石头打死的刑罚。

其实,整本圣经都是在强调遵守安息日的重要性。先知耶利米甚至认为犹大会亡国,是和故意违反守安息日的诫命有关(参考耶利米书十七:19—27)。
经文:

民数记 15:37-15:41

注释:

5.第十五章37至41节:
这段经文和申命记第六章4至9节都被以色列人民看成是圣经中所谓的「示玛」(Shema),意思是最重要的经文,是所有以色列人必须牢牢记住的规矩。

第37至38节,这里规定所有以色列的男人所穿的衣服,在边缘上要「缝上缀子」,一根缀子要接上一条蓝色的带子,且规定这是要代代相传的规矩。

第39至40节,这条缀子主要的用意是在提醒以色列男人,要时刻关心遵守上帝所颁布的诫命,使他们不至于忘记上帝的命令。

耶稣当年也是穿有缀子的衣服(参考路加福音八:44,马可福音六:56),病人因为触摸到他衣服上的这些缀子,身上的疾病就得到医治。

第41节,这节的话带有立约的用意,而这约是从出埃及之后开始的,上帝要他们遵守规范,这样,他们才能和上帝保持很好的关系。
经文:

民数记 16:1-16:15

注释:

6.第十六章:
这章是由两组事件编辑而成的,都是记载有关以色列人民对摩西的不满。一则记载带头反抗摩西的是利未人以斯哈的儿子可拉,另一组是大坍和亚比兰,比勒的儿子安,以及另外两百五十个有名望的领袖,他们公开叛变摩西和亚伦的带领。结果引起上帝极大的忿怒,连带的为以色列人民带来瘟疫的惩罚,结果死亡的人数相当多。

7.第十六章1至15节:
这段经文述说摩西带领以色列人民在旷野漂流的过程中,遇到许多波折,除了来自以色列人民每遇到困难就埋怨他们外,就是来自自家内部的不满。前有自己的姊姊美莉安和哥哥亚伦对他的不满,现在是利未支族哥辖家族的人背叛。这种否定摩西带领的权威,也曾发生在第十四章4节。

第1至3节,这里提到带头背叛摩西的带领,就是哥辖家族的可拉,跟他同伙的有吕便支派以利押的两个儿子大坍和亚比兰,以及比勒的儿子安,另外还有两百五十位颇有名望的领袖。他们成群结队地来到摩西和亚伦面前,公开挑战他们的权威。他们背叛的原因,依据第9至11节的记载,是和摩西制订出来的制度,就是亚伦家族作为祭司,而利未人则是帮助祭司者有关。因而认为摩西和亚伦是「高抬自己,高过上主的会众」。其实,摩西所做的都是依照上帝所命令的话。因此,若是他们对此项制度不满,也不是摩西的问题,而是上帝的旨意。而想要叛变者,都会用很堂皇的理由,就像可拉在这里所说的「全体会众都是属于上主的」,且强调上帝与他们同在。

第4至8节,可拉所代表的,并不是个人,而是有一群利未人相挺。因此,摩西要他们隔天带着香炉,里面装着火炭和香,直接到上帝的祭坛前,摩西用这种方式要证明,到底上帝是拣选甚么人?依照利未记第十章1至2节的记载,亚伦的儿子拿答和亚比户,就是因为没有按照规矩进入祭坛,拿着香炉圣满了火,烧了凡俗的香献给上帝,结果就死在祭坛边。现在摩西要可拉也带着这些东西,看自己是不是被上帝拣选的祭司。

第9至11节,从这段经文可以明确知道可拉认为他们利未族人的地位比亚伦的家族当祭司要低。他们的看法牵涉到对于圣幕祭典各项礼仪,扮演的角色轻重的认知,认为利未人并不比亚伦的后裔差,可是在以色列人民中的地位却比祭司阶层的人低。但摩西认为这种观念是错误的,被上帝拣选出来参与侍奉祭祀敬拜礼仪,不论是担任哪种工作,都是一种荣誉,应该看成是最重要的大事。因此,摩西谴责他们这种行为等于是背叛上帝,原因是摩西并不是制度的规划者,他全都是依照上帝的话去做。

第12至15节,吕便家族以利押的儿子大坍和亚比兰这两个人在这里对摩西所讲的话,其实很清楚,就是拒绝接受摩西的领导。摩西要他们也到圣幕的祭坛去,他们就公开表示拒绝。并且认为摩西带领他们离开肥沃的埃及,进入甚么都没有的旷野。摩西听了之后大为生气,他向上帝祈求,不要接受这家族献祭的祭品。同时表明自己并没有从献祭的物品中领受过他们奉献的祭品。
经文:

民数记 16:16-16:35

注释:

8.第十六章16至35节:
这段经文记载上帝怎样惩罚这些背叛者。

第16至21节,摩西要可拉和跟随他的两百五十位有名望的领袖都各自准备好要奉献的香炉,然后集合在圣幕的门口。可拉依照摩西的要求办理,他们自信上帝一定会接纳他们也是祭司。换句话说,他们认为所有的祭司制度都是摩西假借上帝之名发出的,但摩西则是很清楚,是上帝亲自命令他这样做,不是他擅作主张。但当他们站在圣幕门口时,上帝显现出来,并且要摩西和亚伦离开这些人,因为上帝要消灭这些人。可看出上帝出来干预这件叛变的事,原因是摩西、亚伦是上帝所拣选的仆人,上帝若不进行干预,他的仆人摩西和亚伦就无法完成他所交代的使命。

第22至24节,摩西和亚伦仍旧替这些愚蠢的利未人和其他领袖向上帝祈求,摩西恳求上帝不要因为「一个人犯罪」(指可拉带头作乱),向全体会众发怒。这种带有祈求的祈祷,就像亚伯拉罕在为所多玛城、蛾摩拉城的恳求是一样的,即公义的上帝不会将无辜的人和有罪的人一起灭亡,这绝对不是公义的上帝的作法。但上帝似乎并不接受摩西和亚伦的代祷,上帝要他们两人离开这群人,他要进行毁灭的惩罚。

第25至30节,摩西和以色列的长老们去大坍和亚比兰的营房,警告聚集在那里的以色列人民,要他们离开他们,也不要碰触他们的物品,以免在上帝惩罚降临时,连带受到惩罚。摩西在这里也很清楚提醒他们,上帝将会用「地裂开」的方式,将这些人「吞下」,这样,以色列人民就会清楚知道弃绝上帝的背叛者所遭遇的结局。

第31至35节,果然,当摩西的话刚讲完,地随即就裂开,将大坍和亚比兰,以及他们的家人都吞灭下去,这让所有在场的以色列人民亲眼目睹,也清楚知道背叛上帝的严重后果。而那两百五十位有名望的领袖也没有幸免,他们是被上帝降火给烧灭。
经文:

民数记 16:36-16:40

注释:

9.第十六章36至40节:
这段经文在希伯来文圣经是编辑在第十七章1至5节。这段经文也可说是替亚伦和他的后裔在祭司职权上做了个保证。

第36至37节,现在是以亚伦的后裔以利亚撒为主要对象,也在表示亚伦和他的后裔是在执行祭司的工作,不是利未族人。因为这些叛乱的利未人和其他二百五十名领袖,他们手上所捧的香炉是神圣的,但炉中所盛的灰已经是不洁净的,因此需要丢弃。

第38节,香炉虽然是圣的,因此,没有丢弃,但却不能再成为香炉,而是要将之摧毁,打成薄片当作香炉的盖子,也用来当作是一种警惕,每当燃香奉献时,就会想到这件侮辱上帝的事所带来的惩罚。

第39至40节,再次肯定亚伦的后裔,就是当然的祭司,其他的人想要改变这来自上帝旨意的事,都将遭遇到像可拉等人的结果。以利亚撒是亚伦的儿子,后来继承亚伦当大祭司(参考二十:25—26)。

这段经文主要在说明一个事件:这个祭坛有赎罪的功能。也从这段经文在表明:摩西、亚伦后来成为人民尊崇的领袖和祭司,人民不敢再违抗的原因。
经文:

民数记 16:41-16:50

注释:

10.第十六章41至50节:
这段经文再次描述以色列人民是很快就健忘的民族,才在前一天发生他们因为埋怨,甚至挑战摩西和亚伦之领导权威的事,而死去这么多人。现在他们又埋怨他们没有好好保护他们,说他们害死这么多人。他们没有自我反省的心,总是将所有一切都归咎于摩西和亚伦。

第41至45节,以色列人民一再埋怨摩西和亚伦,带领他们离开埃及不说,还让他们在旷野流荡的那段时间里,一再发生死亡的事件。但他们忘记死亡并不是因为摩西和亚伦不会带领,而是因为他们对上帝的信心不足,甚至是怀疑所致,特别是挑战上帝仆人的领导权,这才是真正的问题所在。

「云彩」,在摩西五经中一再被用来形容是上帝降临的一个记号。现在上帝再次透过云彩显现他的荣光在圣幕中,上帝听见以色列人民这样的态度,决定铲除这种会造成民心大乱的人民。因此,要摩西和亚伦离开这群来抗议他们的人。

第46至47节,摩西和亚伦展现出领导者的风范,并没有因此就放弃自己的同胞,摩西赶紧要亚伦将香炉里的灰撒在人民当中,当作洁净和忏悔的记号,因为他已经知道上帝说完话之后,随即就要进行惩罚,而惩罚的方式,是足以造成极大死亡的瘟疫疾病。

第48至50节,因为亚伦动作快,没有扩大死亡,但还是死了一万四千七百人。

这章所记载的这些事件,最主要是在说明这群由埃及被摩西、亚伦带出来的以色列人民,在埃及居住超过四百年之久,有很长的一段时间过着奴隶生活,早已经习惯了奴隶样式,只知道吃、喝,甚少想到自由的生命尊严,以及用坚忍、忠实的心顺服上帝的旨意。而上帝为要帮助他们建立有尊严的生命,和纯洁的宗教信仰,使他们知道感恩,学会负责,就是透过旷野流荡的日子,一步步地矫正他们过去错误的心态,回归到上帝面前,而所有功课,就是从学会知道尊敬、听从上帝所拣选的仆人开始做起。
经文:

民数记 17:1-17:5

注释:

11.第十七章:
这章记载一则脍炙人口、流传甚久的故事,就是亚伦手中的杖,原本并不是甚么特殊的东西,是牧羊人在看守羊群时必备的工具。但在上帝特别的赐福之下,变成有生命力的记号。

12.第十七章1至5节:
「杖」,在希伯来文和「支派」同字。因此,这里虽然是说「杖」,也有「支派」的意思。

第1至2节,「十二根杖」,其实很清楚,表明的就是以色列民族的十二个支派。每个支派的领袖都有一根,每根杖都要刻上支派的名字。

第3至5节,利未支族的杖,就是刻着亚伦的名字,表示亚伦才是利未支派的代表者。然后把这十二支杖都带到圣幕里的约柜前,表示和上帝见面之意。在十二支杖中,看哪一支会发芽,就表示上帝拣选哪个人当代表。这种作法就可以看出上帝要让全体以色列人民知道,谁有祭司的角色,不是自己决定,而是上帝在决定。

杖会「发芽」,表示有生命力。因为会发芽,才会开花。表示生命的丰富。在旧约圣经所代表的意思是指以色列国将会复兴。例如:以赛亚书第廿七章6节:「在将来的日子,以色列人民,雅各的子孙,要像树一样扎根;它们要发芽、开花,遍地结满果子。」先知何西阿预言在上帝医治好后的以色列人民,「他们要长出新芽,像橄榄树一样美丽;他们要发出芬芳,像黎巴嫩的香柏树。」(何西阿书十四:6)
经文:

民数记 17:6-17:13

注释:

13.第十七章6至13节:
这段经文说明只有亚伦的杖发出新芽,用这种方式再次肯定亚伦就是上帝拣选的祭司,这件事不可以再有任何人来质疑。

第6至7节,摩西总是依照上帝的指示做,这点非常重要。亚伦的杖也和其他支派的杖放在一起。这样共计「十二根」杖。

第8至11节,经过一天的时间,放在约柜前的十二根杖,只有亚伦所代表的利未支派的杖发芽,且开花,并结出「杏子」的果实。只有经过一夜的时间,就会发芽、开花、结果,这是除了上帝奇妙作为外,人的能力是不可能做到的事。摩西把这十二支杖拿出去给代表以色列人民的各支派领袖看,让他们知道上帝的旨意,就是拣选亚伦和他的后裔作为祭司。然后上帝要摩西将亚伦的杖放在约柜前,作为警惕作用。

只有亚伦的杖可以放在约柜前,这很清楚在表示只有亚伦和他的后裔可以进入到圣幕内最接近神圣的约柜前,这点就成为祭司的特权。

这样,在圣幕中有两件物品都是带有警惕作用的,一是香炉的盖子,一是亚伦那根开花的杖。这件事最主要是肯定亚伦和他的后裔在以色列民族中的地位,这也是后来祭司在以色列人民当中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特别是大祭司更是领导群中的领袖。

第12至13节,以色列人民因为这件事,心中感到不安,害怕接近圣幕。其实,若是将这两节编辑在第十六章35节之后,会感觉比较顺畅。但放在这里也有另一种可思考的事:以色列人民感觉到,他们虽然是上帝拯救出来、拣选的人民,但仍感觉和上帝的距离很远。虽然有圣幕在他们当中,圣幕里有约柜代表着上帝与他们见面。但他们仍旧害怕接近上帝的圣幕。
经文:

民数记 18:1-18:7

注释:

14.第十八章:
这一章都是谈到有关利未人的职责,和他们应得的酬劳。这章也可说是利未记第一至七章、民数记第一至四章8节的总合。另外在申命记第十八章1至7节;以西结书第四十四章28至31节,也有类似的记事。最主要是谈及有关祭司在圣所里的工作,以及他们的助手利未人应尽的责任,和享有的福利。

15.第十八章1至7节:
这段经文提到亚伦和利未人是上帝所拣选为圣所工作的仆人。利未人要服事祭司、帮助祭司从事祭典的事宜。除了祭司可以接触圣幕内的圣器或祭坛外,利未人是不可碰触。这是为了维护圣幕圣洁的缘故。

第1节,这节很特别,说上帝直接对亚伦说话。在这章中,除了这里,还有第8、20节等,都是上帝直接对亚伦说话。另外在利未记第十章8节也有一次上帝直接对亚伦说话。这里谈到亚伦和他的后裔,以及利未人要承担圣幕内违反上帝神圣的旨意之罪责。而亚伦和他的后裔负担的部分,是在祭司的工作上。也就是指献祭的部分。其他事务性的工作,都是属于利未人的工作,就由利未人承担。

第2至5节,这里很清楚说明利未人和祭司是不同的;他们是要帮助祭司,但并不是祭司。他们要向祭司负责,是祭司指派他们工作的内容。但他们绝对不能触摸到圣幕内的任何器皿,因为那是神圣的。再次强调只有亚伦和他家族的后裔才是祭司。这也等于回应了第十六章可拉等利未家族的人对自己角色不清的答覆。

第6至7节,这两节重复强调祭司的特权,就是负责圣幕内献祭的工作,且可以接近至圣所,其他的人一概不准。
经文:

民数记 18:8-18:20

注释:

16.第十八章8至20节:
这段经文是有关祭司的酬劳所得来源,是来自人民对圣所的供物。这里谈到祭司可以从六个方面得到报酬;(1)人民为还愿,或者是自愿奉献 的细面粉、橄榄油等,除了一小部份献在祭坛上,其余则归给祭司。(2)素祭是属于祭司的。(3)一部份的平安祭、赎罪祭,可以供给家人用。(4)初熟的农作物。(5)头胎的牲畜,除献烧化祭必须的部份外,剩余的肉。(6)赎回长子的五块银子等。

第8至11节,这里很清楚地说明,凡是不用在祭坛上烧献的祭品,全都归属于祭司的份。所谓「永得的份」,表示以后都要这样传承下去,不得修改。而祭司吃这些献祭给上帝的物品时,就必须在「神圣的场所吃」,表示只要是献祭的地方就都可以。

这些属于祭司应得的份,包括有素祭、赎罪祭、赎过祭等都是属于祭司,也给他们的家族享用,另外,就是作为献烧化祭剩余的部分也都是属于祭司应得的。

第12至14节,这段经文提到的是农作物,初熟的农作物收成时,举行献祭之后,完全属于祭司的份。因为祭司没有田园可耕种,他们就是从献祭中得到。

第15至18节,这段经文可参考第三章44至48节。每个以色列人民生下长子,依照规定是属于上帝的,但用利未人来替代。每个长子的赎价,是「五块银子」。另外,若是头胎的动物之身体有不齐全,或是有瑕疵,也要接受,或是用赎价的方式得到赎金。但若是身体健康的头胎之牛、绵羊、山羊不可以赎回,要献给上帝。但只献脂肪,其余的肉等归给祭司。

第19至20节,亚伦和他的后代,也就是后来的利未族人,都不可以拥有土地,他们的生活所需就是由献祭给上帝的份得到。
经文:

民数记 18:21-18:32

注释:

17.第十八章21至32节:
这段经文都是谈及利未人所得到的报酬,就是从人民献给上帝的十分之一中分得,且这十分之一是人民献上最好的。因为利未人不可以拥有永久的产业。

第21至23节,因为利未族人是参与祭司的工作,虽然他们没有直接献祭,但维护圣幕的工作,就是他们专业的工作,没有其他支族的人可以取代。而且他们不可以拥有土地,因此,维护他们生活的需要就清楚规定,是从十分之一的献祭中取得他们该得的份。

第24节,献给上帝的十分之一,就是属于利未族人的。不过,后来申命记有修正,除了给利未族人外,还要用来照顾孤儿、寡妇、外侨等对象(参考申命记十四:28—29、廿六:13)。

第25至27节,规定利未人在得到十分之一的献祭品时,要再从中提拨出他们所得的十分之一献祭给上帝。意思是利未人也要像其他支派的以色列人民一样,有奉献,而不是只有所得。

第28至29节,这两节说明利未人献出的十分之一,就是要给祭司的,而且是要将所得到的最好部分献出来。

第30至32节,利未人保留其余的十分之九给自己和家人食用,但地点不限。要注意的,是必须把应该献祭的事办完之后,才可以吃。
经文:

民数记 19:1-19:10

注释:

18.第十九章:
这章主要是记载有关如何举行洁净礼。对以色列人民来说,维护圣幕的洁净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因为圣幕代表着神圣的上帝居住在他们当中。因此,任何会造成玷污圣幕的事,都会看成是很严重的事,需要设法洁净。这样,若是有人因为接触到任何不洁净的事,就需要进行洁净礼,之后,这个人才可以接近圣幕。

比较困难的原因,是没有解释为甚么要做这种献祭?而且是用红母牛,表示这是整个族群有了问题才需要这样大费周章。

19.第十九章1至10节:
这段经文记载怎样行洁净礼,和必须准备洁净礼的物品。

第1至2节,准备洁净礼是一只没有耕作过的红母牛,且必须是没有任何残缺的,因为这是要献祭用的。

第3至4节,把红母牛交给祭司以利亚撒,也就是亚伦的儿子来执行献祭的工作。作法就是将宰杀母牛流出来的血,用手指头蘸牛血洒向圣幕「七次」。但要注意的,这是在「营外」宰杀,表示不洁净,不可以在圣幕外,而是在营区外。以免因为不洁净接近圣幕而再次玷污了圣幕的洁净和神圣。

第5至8节,这只红母牛是全只都烧化掉,包括负责烧化的人,和祭司都要进行洗涤衣服,因为他们接触的是代表不洁净的记号。

第9至10节,红母牛烧化后的灰烬,要好好保存下来,放在营区外面「一个洁净的地方」,作为洁净的用品。
经文:

民数记 19:11-19:22

注释:

20.第十九章11至22节:
这段比较清楚的谈到需要洁净之因,是因为有亲人去世而必须触摸到尸体的时候,该如何洁净的礼仪。

第11至13节,会接触到尸体,主要是因为办理丧事,或是救助病人等都有可能。但只要是接触到尸体,就有长达「七天不洁净」,这样的人必须在第三天和第七天,用放在营外烧化之后的红母牛之灰,调和的水就是「除污水」洁净自己。这种洁净的方式记载在第17至19节经文处。一定要在这第三天和第七天用除污水洗涤自己当作洁净。否则就不能接近圣幕。

第14至16节,只要有人在营房内死去,则在营房内的人,和器皿都被看成是不洁净的。若是在营外接触到被杀害或是自然死去的人,也都是不洁净。甚至走过死人的坟墓也算不洁净。且是不洁净「七天」的时间。

第17至19节,这段经文说明洁净的方式,就是用牛膝草蘸这种红母牛灰和水调和的水,洒在所有接触过的人或尸体之处和一切物品。再次强调要在第三天和第七天做这项洁净的礼仪。

第20至22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若是没有经过这种洁净礼的人,擅自接触圣幕,等于是在玷污上帝的神圣一样,必须将这样的人给除名。意思是赶出以色列人民的当中。可见这是一项非常严肃的事,不可以轻忽。
经文:

民数记 20:1-20:13

注释:

21.第二十章:
这是很重要的一章,这章谈到摩西和亚伦不能进入应允之地的原因,是因为他们并没有完全听从上帝的吩咐。发生这件事的地点是在寻的旷野,加低斯的地方。有一种说法,认为以色列人民几乎大部分时间是在这加低斯地区停留,至少有三十五年之久。

另外,这章也为后来以色列人民和以东人之间有仇恨填加了注脚,说明以东人找机会要阻止和杀害以色列人民。也记载了亚伦去世的事。

也是从这一章开始到第廿一章,是以色列人民出埃及在旷野流荡的最后一个阶段。这两章也在描述以色列人民确实有了很大的改变,他们是可以被约束的族群,也是可以用武力制胜敌人的民族,这些都是在旷野漂流期间训练出来的。

22.第二十章1至13节:
这段经文再次提到以色列人民为缺水的事件而埋怨起摩西和亚伦。这已经不是新鲜事,可见他们是看见过神迹,还是不相信神迹。

第1节,这节很简单地交代摩西的姊姊美莉安去世。摩西将她葬在这地方。

第2至7节,在加低斯这地,没有水,或是找不水源。缺水,这是最麻烦的事,上次发生是记载在出埃及记第十五章22至25节,那里的水是苦的,不能喝。但在第十七章则记载他们在汛的旷野,也同样发生缺水,结果摩西用杖打击磐石,水就出来。现在他们埋怨的内容,也显示出他们积压在内心深处没有说出来的话,现在都一口气说了出来,包括有:上次在圣幕前,可拉和二百五十个领袖死去,又因为上帝忿怒导致瘟疫横行而死亡一万四千七百人。还有,他们也出来很久的时间,但还是没有进入或是找到所谓流奶与蜜之地,而是旷野不毛之地,是个连水都没得喝的地方,他们相信那将是使他们和牲畜都一起死去的危险地带。

每当遇到这种威胁或是困境,摩西和亚伦都知道这不是他们的能力可以解决,唯有的就是寻找上帝的能力才能克服。其实,整个出埃及进旷野到后来入迦南地,都是在上帝手中扶持带领才有的结果,若是倚靠人的力量,那是不可能的事。因此,摩西和亚伦第一个反应就是俯伏在地上向上帝祈祷。就在这时候,上帝显现在圣幕,有荣光向他们显现。这表示上帝要跟摩西和亚伦说话。
第7至9节,上帝指示摩西,去把放在约柜前的亚伦之杖拿来并对磐石说话,就会出泉水。这是多么令人惊奇的神迹啊!而且这神迹是要在全体人民面前施行,让大家都可以亲眼看见。

第10至11节,果然,上帝应许从磐石出泉水,就这样实现了。这也在说明;只要上帝所说的话,必定会实现。

第12节,这是一节引起很多讨论的经文,为甚么上帝会这样对摩西说话?或是说到底摩西哪件事让上帝觉得他和亚伦都违背上帝的旨意?说他们在以色列人民面前没有「足够的信心承认」上帝伟大的神能。因此,上帝决定不让他和亚伦都进入应许之地?无论是怎样讨论都很难确知其因。

但可发现上帝拣选的仆人,并不一定享有优先特权,很可能在世人眼中只有苦劳,却得不到报偿。但耶稣带着三个门徒上山去祈祷时,出现在耶稣面前的,却是摩西和以利亚(参考路加福音九:30),就可看出摩西是被上帝带回天上去的忠实仆人。

第13节,这节解释「米利巴」这地名的由来,是和以色列人民埋怨上帝的事件有关。
经文:

民数记 20:14-20:21

注释:

23.第二十章14至21节:
这段经文说明了为甚么以色列人民和以东人之间有世仇的原因。

第14至17节,「以东」人,这是以扫的后裔(参考创世记三十六:1)。算起来和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民是兄弟,是血缘关系非常亲近的族群。因此,摩西对以东王特别说起他们之间是「亲属」关系。摩西表示现在他们遇到困难,这困难从他们居住在埃及的事件简略提起,然后提到能够出埃及,全然是上帝的手带领。现在他们来到以东的边界,希望以东王能供给他们方便,借道经过。摩西并且提供保证,绝对不会破坏他们的田园和葡萄园,也不会去喝他们井里的水。这两项保证都可说是很大的要件。因为这么多人进入,只要随便在哪地方停留,看见的葡萄园或是田园,难保不会被摘光。而要供给这么多人喝水,恐怕井中的水都会被抽光。摩西当然知道必须有这样的保证才有办法说服地主国以东同意。

第18节,以东人显然并不领情,他们拒绝摩西向他们借路,并且还威胁,只要以色列人民入境,他就会「派兵截击」他们。

第19节,虽然以色列人民代表也提供保证。就算有人取井水,也一定会付钱。

第20至21节,以东王就是不肯提供借道过境的机会,甚至为了要阻止以色列人民强行过境,他「派出精锐大军来攻击以色列人」。但是摩西并没有为此寻求报复。他带人民转向前进。这两个民族向来不和睦,特别是在扫罗当王的时代起就发生过战争 (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四: 47),在大卫王的时代,迫使以东臣服成为以色列帝国的附庸国(参考撒母耳记下八:13—14)。
经文:

民数记 20:22-20:28

注释:

24.第二十章22至28节:
这段经文记载亚伦去世,以及他的儿子以利亚撒继承大祭司的职务。因为亚伦在以色列人民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因此,摩西带领全体以色列人民为他举行三十天的丧期。

第22至26节,被以东人拒绝借道过境后,摩西只好带领以色列人民改变行进的方向,他们离开加低斯来到何珥山,也就是在「以东的边界」之处。就在这地方,上帝向摩西转达亚伦去世的时间即将来到,要他带亚伦和以利亚撒到山上去,在那里为亚伦准备继承者,就是亚伦的儿子以利亚撒接续亚伦当大祭司的职分。

第27至29节,摩西向来都是上帝的话他就遵从,没有第二个想法。他带着亚伦和以利亚撒上山去,并且脱下亚伦大祭司的袍,给以利亚撒穿上,就变成以利亚撒继承亚伦为大祭司。就这样,亚伦在何珥山上去世。这种在山上的礼仪,也被看成是上帝亲自主持的大祭司加冕礼仪,是神圣的。因为大祭司是要代表整个以色列民族向上帝献祭,而他管理的对象是所有的祭司。工作和地位都在表明他在职责上的重要性。

摩西和以利亚撒并没有将亚伦带到山下来,而是让亚伦死在山上,上帝会亲自安葬他,就像摩西后来也是上帝亲自安葬一样(参考申命记三十四:5—6)。但都没有减损亚伦在以色列人民心中的地位,他们为他举哀长达三十天的时间,表示对他的崇敬。
经文:

民数记 21:1-21:3

注释:

25.第廿一章:
这章也可说是以色列的战事记录。在出埃及记第十七章8至16节记载第一次出埃及之后,在旷野与亚玛力人有过战争,那次完全是上帝在替以色列人民打仗。现在这章记载以色列人民在旷野漂流期间,已经有了相当的组织,可以迎战并且化解旷野各种族群想要攻击、侵犯他们的企图。

26.第廿一章1至3节:
这段经文记载以色列人民和迦南人第一次交战。且是以色列人民打了胜仗。但没有离开上帝才是让他们打胜仗的主要因素。

第1节,「亚拉得」,这是位于迦南南部的城市,离希伯仑以南大约有27公里远。该城的「亚拉得」王派兵出来攻打以色列人民,并且俘虏了一些以色列人民。以色列人民已经学会必须徵求上帝同意,打仗才有办法战胜,这不是武器的问题,而是有上帝同在与否。他们上次有过一次经验,虽然很勇敢,还是打了败仗(参考民数记十四:39—45)。这次上帝「垂听了他们的祈求,把迦南人交在他们手里」,这样他们这次打了胜仗。

注意第2节所说的,「无条件地把他们和他们的城市献给」上帝,意思是绝对不存留,会将之加以毁坏。换句话说,就是将城里所有的设施全部都破坏到无法使用之意。因此,他们称呼该地为「何珥玛」,意思就是毁灭。
经文:

民数记 21:4-21:9

注释:

27.第廿一章4至9节:
这段经文若是接续在第二十章之后,会更顺畅。这段经文为列王纪下第十八章4节希西家王拆除所有偶像时,也拆除这被以色列人民拿来当作偶像崇拜的铜蛇,作了一记伏笔。

第4至5节,为了不要跟以东人冲突,摩西带领以色列人民绕道走更远的路径,结果引发以色列人民不满,不但这样,他们再次遇到缺水的问题,但更让上帝生气的,是竟然将吗哪当作「咽不下」、「难吃的东西」,这简直是在糟蹋上帝赏赐的恩典。

第6至7节,上帝对于以色列人民的怨言并没有直接回答,而是叫蛇进入他们当中,结果很多人因而被咬死。为此,以色列人民赶紧又去求叫摩西,求他为他们祈祷,他们承认自己犯了罪。

第8至9节,摩西得到上帝指示造了一条铜蛇,并将之「挂在柱子上,好使被毒蛇咬了的人因望见这蛇而活」。这表示上帝并没有将这些咬死以色列人民的毒蛇杀死,而是让它们继续存在着,并且可以透过铜蛇寻求生命的得救。很可能这铜蛇一直被以色列人民保留着当作被蛇咬的医治方式,没有想到经过了一段时日之后,却和迦南地的民间宗教混合了,而当作偶像在崇拜,直到希西家王时代才将之拆除。
经文:

民数记 21:10-21:20

注释:

28.第廿一章10至20节:
这段经文记载以色列人民持续往迦南应许之地前进,遇到的困境也越多。虽然这样,上帝一直保守带领他们,并且让他们沿路所过之处,都有水喝,这点对他们来说是很重要的生命体验。

第10至13节,这段经文描述以色列人民来到摩押的邻近地方阿伯。他们没有固定在阿伯停留太久,就继续前进到了摩押领土的东边、旷野的亚巴琳废墟扎营。然后也没有停留很久,就继续往撒烈谷、接着又前往亚嫩河北边旷野。这些记载都在表示以色列人民移动的速度越来越快,也越接近迦南地邻近的约旦河。

第14至15节,提到「上主的战记」这本书,这应该是一本诗歌集,可惜目前已经无资料可考察。

第16节,他们来到「比珥」的地方。在这里有「井」,表示有水喝。上帝让以色列人民在这里喝也存够了水。

第17至18节,这两节应该是在第14节所提到的「上主的战记」中所描述以色列人民因为打胜仗而唱歌颂的诗歌。但也有另一种看法,认为这两节应该是在歌颂他们沿路移动,上帝给他们足够的水喝,使他们一路走来都没有缺水的苦难,也没有粮食不足的问题。表示上帝一直与他们同在,使他们走过的路径都很顺利。

第19至20节,他们继续不停地移动,从玛他拿,到拿哈列,再到巴末,再到摩押境内的山谷。
经文:

民数记 21:21-21:35

注释:

29.第廿一章21至35节:
现在是来到摩押和亚摩利人的边界,同样发生了想要借道亚摩利人的国界,却被拒绝。这段有关以色列人民和亚摩利人打仗的记事,也是以色列人民喜欢歌颂的故事,此篇故事也记载在申命记第二章24至37节,以及士师记第十一章19至22节。亚摩利人拒绝以色列人借通道过路,就像以东人拒绝他们一般。但是这次摩西没有像上次一样,带领以色列人民转道前进,而是带军队攻打亚摩利人,并且占了他们的土地。

第21至22节,就像对以东人所说的话一样,摩西也是这样对亚摩利王西宏提出请求,给予以色列人民借境过路。

第23至26节,这段经文描述亚摩利王西宏不但不借以色列人民过境,还派出军队去旷野攻打他们,这次摩西没有带领以色列人民转道逃避,而是带领以色列人民和亚摩利人对打。结果以色列人民不但打赢了,还占领了许多城市和土地,直到亚扪人的边界。第24节的「雅博」,这是巴勒斯坦最重要的河域之一,是约旦河东部最大的支流,很有战略地位。

第27至30节,这段诗歌就是所谓的「希实本之歌」。在第29节可以看到摩押人所崇拜的神明就是「基抹」。也从这首诗歌中看到,亚摩利人曾打败了摩押人,并且俘虏了摩押人。但现在以色列人民打败了亚摩利人,这也等于是摩押人都在以色列人民的掌管之下。

第31至32节,摩西并没有停留在他们所占领的地方,因为那不是上帝应许之地,他们继续前进到雅谢城,占领该城,并且将那城中所有的亚摩利人赶走。

第33至35节,这段经文描述以色列人民持续前往迦南地之路,现在遇到了巴珊。在攻打巴珊的事件上,以色列人民也是毫不留情,没有留下任何一人,并且占领了他们的土地。现在以色列人民已经控制了整个外约旦领土,准备要进入应许之地了。
经文:

民数记 22:1-22:20

注释:

30.第廿二章:
从这章开始一直到第三十六章,可以说是民数记的下篇。主要是在描写以色列人民在约旦河东边、摩押平原的际遇,并且准备进入迦南地。第廿二章至廿四章,都是记载有关巴兰的故事,是非常戏剧化的一段故事。

第廿二章很有意思的说到巴兰受差遣的经过。巴兰是谁?圣经并没有详细说明。他是一个可以明白上帝旨意的人,因此,受到摩押人和米甸人首领的肯定,请他祝福他们的军人,好让他们能战胜以色列人民。其实,作者在整个故事中所要表达的信息是:真正属于上帝的仆人,必须遵照上帝的指示讲话,而不是随着自己的意思讲话。这也是巴兰回应摩押王所说的一句话:「我只能说上帝要我说的话。」

31.第廿二章1至20节:
这段经文述说摩押王巴勒想用贿赂的方式,使懂得上帝旨意的巴兰说出诅咒以色列人民的话。上帝用很多方式要改变巴兰和巴勒之间的关系。

第1节,这节说以色列人民并没有因为占领了亚摩利人的城镇、土地,就停留下来,他们是继续前进到了摩押平原之地,也就是约旦河东岸的地方,在「耶利哥对岸扎营」。

第2至6节,摩押王巴勒因为害怕以色列人民在战争上以强悍的手段对付他们,因此,和米甸人商量,决定邀请比珥的儿子巴兰来帮忙他们。他派使者去对米甸的首领说:以色列人民从埃及出来,人数很多,希望能一起去邀请巴兰来「诅咒」他们。巴勒王听说巴兰且知道只要巴兰「祝福,人民就得福」;巴兰「诅咒,他们就遭殃」,这表示巴兰身上有特殊的能力。

第7至12节,于是巴勒和米甸人的首领就这样决定,派人带了「占卜的礼金」去请巴兰,转达巴勒和亚扪人首领的意思。巴兰第一个反应是要请求上帝的旨意才能回答。

上帝问巴兰在他家里作客的是甚么人?其实,上帝这样问,已经让巴兰知道不用问上帝旨意了,上帝很清楚这些事。巴兰并没有撒谎,他很清楚回答上帝说,这些说客是要他诅咒以色列人民。

因为是上帝亲自带领以色列人民来到这地方,当然不会允许巴兰去做这种上帝不喜欢的事。因此,上帝阻止巴兰说诅咒以色列人民的话。他清楚表示他与以色列人民同在。这表示就算巴兰发出诅咒的话,也是没有用。

第13至19节,巴兰听了上帝的话,回覆这些来造访祈求协助的亚扪人领袖和巴勒特使,要他们回去。因为上帝不允许他做这种诅咒以色列人民的事。

巴勒显然不死心,继续派人去向巴兰游说,并表示给予更多的酬金。但巴兰很清楚,就算把巴勒王宫所有的金银珠宝给他,也是没有用。因为他「不能在任何大小事上违背上主」的命令。这表示巴勒是个很忠实于上帝的仆人,不受贿赂而做出违背上帝旨意的事。

第20节,上帝要巴兰跟这些人去见摩押王巴勒,但一定要照着上帝的命令说话。
经文:

民数记 22:21-22:35

注释:

32.第廿二章21至35节:
这段显然和前段记事有矛盾之处。前段描述巴兰是个很忠实于上帝的仆人,但这段却记载巴兰接受上帝旨意要去见巴勒王,却在半途中遇到了极大的阻碍。可以这样了解:这可能是来自两种不同的传统资料。再者,也可看出有些上帝仆人确实是经不起重金的诱惑而偏离了原本忠实的心志。

第21节,就这样,巴兰听从了上帝给他的启示,决定和这些特使一起前往摩押去见巴勒。

第22至30节,就像前面所述说过的,很可能巴兰心中已经开始动摇。因此,上帝不喜欢他去。但他开始不听从上帝的阻止,硬是要去。于是上帝差遣天使出来阻止他。天使手中握着剑,有趣的是巴兰看不见天使,他的驴子却看见了,这也在隐喻着受到迷惑的上帝仆人,比起一般人认为「笨驴」的家畜是还要笨。巴兰的驴走到田里,表示不愿意走正路之意。但巴兰一直要驴走回道路,却忘记自己应该要走回正路。

驴再次前走,走到一条狭隘的巷道上,看见天使在前面,巴兰还是看不见。驴故意走靠墙边,让巴兰的脚擦伤,巴兰一直认为是驴不听话,打驴。但驴却清楚看见天使在前面,这次,驴故意蹲下来不走,其实,驴希望主人巴兰看见天使手中握着剑,就是要阻止他去以色列人民的营区说不该说的话。但巴兰显然看不见天使,只看见驴不听话,他不知道自己才是不听话的上帝仆人。

第31至35节,因为巴兰一再打驴,天使就让巴兰看得见。巴兰一看见天使手中握剑,就赶紧趴在地上。天使告诉巴兰有三次的机会,都是透过驴阻止他前进。原本天使手中的剑可以杀死巴兰的。

巴兰承认自己错误,愿意听从天使的指引。天使给他的指引是「可以去」,但必须依照上帝的旨意说话。
经文:

民数记 22:36-22:41

注释:

33.第廿二章36至41节:
巴勒王一听见巴兰来了,就很隆重地接待他,因为这是他重金才聘请到的。

第36至37节,巴勒王认为上次邀请巴兰没有成功,是因为巴兰嫌弃酬金太少,换句话说,这次巴兰会来,在巴勒的了解中,认为是因为酬金加码的效果,这对上帝忠实的仆人应该是最大的羞辱。因为上帝忠实的仆人,一定不会看酬金多或少,甚至是会拒绝任何酬庸。

第38至40节,「我只能说上帝要我说的话」,这是一句很典型先知的话语。就像先知米该亚对亚哈王所说的:「我指着永生的上主发誓,上主对我说甚么,我就说甚么。」(列王纪上廿二:14)真实的上帝仆人就会遵守这个戒律。任何时代都一样。

第41节,隔天,巴勒让巴兰看以色列人民的营区,准备要他讲诅咒的话。
经文:

民数记 23:1-23:12

注释:

1.第廿三章:
这章也是继续巴兰的故事。就像在第廿二章20和35节记载上帝对巴兰所说的:「只可照着我要你说的话说。」后来巴兰见到摩押国王巴勒时,就是这样对巴勒说:「我只能说上主要我说的话。」(第12节)而这一句话就成为第廿三章的中心信息。

这章是用两首诗歌构成的,主要内容都是在重述上帝坚守他对以色列人民所立的约,要赐福给以色列人民,使他们的后裔多如天上的星星,海边的沙。上帝要保护雅各的后裔以色列人民,使以色列这个国家强盛如同强悍的公狮。

2.第廿三章1至12节:
巴兰是被巴勒邀请来诅咒以色列人民的,现在却一再唱出上帝要保护以色列人民的诗歌,这当然使得巴勒不舒服,他希望巴兰诅咒以色列人民(第11节), 至少巴兰若不能诅咒以色列人民,也不能祝福他们。但是巴兰很清楚地告诉巴勒,他「只能说上主要他说的话」(第12、26节),这也是先知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职责(参考列王纪上廿二:14)。如果先知不传达上帝的话,或是不忠实于上帝要他讲的话,这样的先知就不算是先知。

第1至4节,巴兰要摩押王巴勒先建造「七座祭坛」准备作烧化祭之用。烧化祭的用品是「七头公牛和七只公羊」。这些「七」,都在表示用最好的方式,只为了要得到上帝的启示,或是见到上帝的面。

值得注意的是第3节,巴兰在这里对巴勒说,上帝「启示」他甚么,他就告诉他甚么,这句话和先知米该雅所说的一样。

第5至6节,果然上帝回应了巴兰献祭,对他说话。

第7至10节,在这段诗歌中可清楚看到,巴兰并没有说出诅咒以色列人民的话,他确实将上帝启示他的话传递出来,内容是上帝坚守他对以色列人民的承诺。特别是在第9节,巴兰说出以色列民族是上帝特别拣选出来的族群,和其他族群有区别。因此,在第10节的下半句并不是上帝的启示,而是巴兰听了上帝启示他传讲的话之后,心中有甚深的感触,也希望自己就像以色列人民一样,享有上帝特别的赐福。

注意第8节,上帝的仆人必须忠实于上帝的话。上帝没有要他的讲,他就不能说。
经文:

民数记 23:13-23:30

注释:

3.第廿三章13至30节:
这段经文可看出摩押王巴勒对巴兰所传递的信息深深不以为然,认为巴兰是因为看见扎营的地方有很多以色列人民,心生害怕的关系,因此,带他到另一个扎营处人比较少的地方,或许因为看见比较少的以色列人民,可以让他敢说出诅咒的话。但结果还是一样,因为巴兰必须依照上帝启示他的话说话。

第13至15节,这是巴兰第二次对巴勒提出相同的要求,建造七座祭坛,也是一样要在每座祭坛上献「一头公牛和一只公羊」。

第16至17节,上帝像第一次一样,显现给巴兰看见,并且告诉他该说的话。

第18至24节,这段是巴兰向巴勒说出上帝要他传递的信息。在这段信息中,巴兰说出上帝的特性:上帝说出的承诺,一定实现。因为他是个信实的上帝;以色列人民以上帝为他们的王,因此,王必定会保护他的子民;任何「法术」、「占卜」等都不能够危害以色列人民。以色列民族会像「挺身的母狮」、「强悍的公狮」,用这种的形容词来表示对以色列人民的祝福。

第25至26节,巴勒很不高兴巴兰不但没有诅咒以色列人民,还为他们祝福,但巴兰再次强调,他必须遵照上帝的话说话。

第27至30节,这次巴勒带领巴兰到一个「批珥山山顶」,他想,在这里看不见以色列人民,这样或许巴兰就可以说出诅咒以色列人民的话来。巴兰对巴勒仍旧提出相同的要求,建造七座祭坛献烧化祭,作为寻求上帝旨意的方式。
经文:

民数记 24:1-24:13

注释:

4.第廿四章:
这章主要也是由两首诗歌组成(第3至9节、第15至24节)。这两首诗歌也是巴兰的预言,说明上帝对他的子民以色列坚守所立的约,使以色列人民强盛,征服摩押以及邻近的族群。然后在第20至25节,连续预言亚玛力人、基尼人,以及后来的亚述帝国都将会灭亡。同样的,巴兰一再重述他的职责是:「我只能说上主要我说的话。」(第13 节)

5.第廿四章1至13节:
这段经文是继续第廿三章27至30节所记载的,摩押王巴勒要求巴兰继续讲对以色列人民诅咒的话。而巴兰依旧照规定要巴勒摆设祭坛,让他通过献祭寻求上帝的旨意。

第1至2节,从这两节可看出巴兰前两次都是先寻求上帝给他预兆,好明白上帝的旨意。现在经过两次之后,他已经知道上帝就是要赐福给以色列人民,因此,虽然巴勒王带他上批珥山上,他还是俯视旷野的以色列人民,就在这时,「上帝的灵支配着他」。换句话说,前两次他讲的话,是透过献祭所得到的预兆来说话,这次就不是这样,是上帝的灵亲自与他同在要他讲话。

第3至9节,这是第一次上帝的灵感动巴兰说的话。在这段诗歌中强调:
一,上帝是全能者。因为是全能者,一般人的能力无法左右他的旨意。

二,以色列民族就是上帝拣选的子民,看起来就是美,且充满着上帝赏赐的能力。

三,是上帝带领他们出埃及,并且使他们大有能力,所向无敌,就像凶猛的狮子一样。

第9节的后半句可以对照创世记第十二章3节,上帝呼召亚伯拉罕出哈兰时所给予的应允。可以看出耶和华上帝是个守约的上帝,他坚持所立的约是永远的约,永不改变他对拣选子民的爱和祝福。

第10至11节,这时摩押王巴勒生气了,因为连续三次,巴兰不但没有诅咒以色列人民,相反的,都是给予以色列人民祝福。于是他决定取消原先答应要给巴兰的报酬。

第12至13节,这两节也是回应第廿二章18节。巴兰很清楚回答巴勒,表示就算有整个王宫的财宝给他,他也是必须要按照上帝的意思传递信息。

「我只能说上主要我说的话」,这句话是从第廿二至廿四章的中心主题。表示忠实于上帝的人,说上帝要他说的话。不会因为有任何诱惑力,或是迫害力,就改变上帝要他传递的信息。
经文:

民数记 24:14-24:25

注释:

6.第廿四章14至25节:
这段是第二首诗歌,这段诗歌很清楚说出未来的预言,表示以色列这个国家将会强盛,而摩押将会被以色列统治。

第14至16节,这里所说的和前段第3至4节所说的相同。巴兰很清楚对巴勒表示,上帝要他用警告的话回应巴勒。

第17至19节,这里预言即将在以色列人民当中出现一位英明的君王。这位君王是谁?并没有说明。但依照撒母耳记下第八章2节的记载,是大卫打败了摩押,使摩押臣服在以色列王国之下;在撒母耳记下第八章11至12节,进一步提到大卫王朝征服了以东、亚扪、非利士、亚玛力、琐巴等国或民族。这里所说的「西珥」,指的就是以东的另一个名称。

第20至24节,这段诗歌是针对亚玛力人、基尼人,并且也预言了亚述的兴起。而第24节b句说出一个国家「基提」的兴起,它要取代亚述,但它也会被消灭,只有以色列民族可以永远存在,原因是有上帝与他们同在。

「基提」,这是指谁?若是依照历史的演变,是巴比伦帝国消灭的亚述帝国,而巴比伦帝国又被波斯帝国灭亡,然后波斯帝国又被希腊帝国所取代。

第25节,就这样,巴勒和巴兰都各自回家去。

从以上两章记载巴兰所预言的诗歌中,看到巴兰原本受聘是要去诅咒以色列人民的,但他听从上帝的话语,不但没有诅咒,相反的是一再地祝福以色列。也因为这样,他没有从巴勒得到任何报酬。是否因此而心中不乐,后来就在回程途中,在批珥引诱许多以色列人民离弃上帝(参考三十一:16),这是他后来在摩西派出的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攻击米甸人之际,也被杀了的原因。由于这件事也让许多人认为巴兰不是先知,只是一个听得到上帝启示话语的「术士」而已。
经文:

民数记 25:1-25:5

注释:

7.第廿五章:
若是将这章记述的事件,对照第三十一章前段之叙述来看,就会发现以色列人民离弃上帝的事件,是和巴兰有密切关系。其实,这章是由两个传承的资料合编在一起;一是第1至5 节,二是第6至18节。前段是说以色列人民在什亭谷扎营的时候,参与摩押人敬拜他们的神明和批珥的地方神明巴力,因此带来一个严重后果,就是许多以色列人民的领袖丧生。参与敬拜,表示承认他们的神明,这是相当严重的背弃诫命。后段描述有以色列人民犯淫乱罪,导致引发瘟疫而害死许多以色列人民,后来被祭司以利亚撒的儿子非尼哈看见犯淫乱罪的人,并杀死那人才使得瘟疫病情停止。

这一章也在说明以色列人民要进入迦南地之前,必须要非常清楚自己是「圣洁的子民」,不准有任何淫乱、不洁的行为。作者要强调的是:以色列人民因为敬拜摩押神明,引起了上帝的愤怒,导致瘟疫蔓延在人民中,此时的以色列人民不但没有警醒,还与外邦的女子进行淫乱的宗教行为,才有非尼哈杀死犯罪者的行动。而这行动在表明一件事:除去罪恶,回到圣洁的百姓身分。

8.第廿五章1至5节:
这段是描述以色列人民犯了拜偶像神明的淫乱罪,摩西在上帝指示下处决了那些带头的首领。

第1节,这节说以色列人民扎营在「什亭谷」,这是位于耶利哥城对面的地方,约书亚从这里差派两个探子进到迦南地去进行「秘密侦察」,看该城的虚实(参考约书亚记二:1)。在这里有人跟「摩押女人行淫」,这些女人应该是属于庙宇的妓女。

第2至3节,从这里就清楚第1节所提到的与摩押女子行淫之因,是在「批珥」拜当地巴力神明祭典,在祭祀庆典后,参与筵席并与庙妓行淫,因为这事件引发上帝极大的忿怒。

第1至5节,上帝指示摩西必须严惩处死这些以色列人民的领袖,因为若不如此,很可能无法约束以色列人民对上帝心存忠实,成为圣洁子民以进入迦南应许之地。这种情形就如同在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以色列人民背叛上帝,铸造并拜金牛,引发上帝忿怒而由利未族人出手惩罚那些带头拜金牛的人民一样。
经文:

民数记 25:6-25:18

注释:

9.第廿五章6至18节:
这段经文强调引诱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罪的就是米甸的女人,有几种对此段经文的看法:一在表示对前段描述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罪的解说,因为以色列人民一再犯奸淫,且虽然有处置,人民依旧不听,结果又因此带来瘟疫的惩罚而死去二万四千人。二是说明以色列人民在此处居住的时间较长些,就已经看见他们和当地人混合在一起,并且学会了他们的宗教信仰和生活行为。结果带来的是更大的灾难。三是在说明祭司的角色很重要,就像出埃及记第三十二章描述以色列人民铸造金牛去拜,背叛上帝,是利未支族的人进行洁净的举动,才避免灾难扩大。现在是祭司非尼哈将诱惑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的女人杀死。

第6至9节,从第6节可看出有一个名叫「心利」的以色列人(第14节),竟敢公然在摩西和众人面前带米甸的女人进入帐棚行淫,这时候,正好是大家才在为前次因为淫乱罪而遭到死刑处置的领袖哀伤,却有人还敢如此嚣张行径,表示以色列人民脱序的行为越来越严重。祭司非尼哈决定要洁净此事,不允许有这样的事发生,因此,他随这两人的背后进入帐棚,将这两个人杀害,阻止以色列人民继续犯罪的行为。但为此件淫乱的事,以色列人民付出相当大的代价,遭到瘟疫的袭击而有二万四千人死去。

后来使徒保罗引用这段记事,劝勉哥林多教会信徒不可信了耶稣之后,还继续和当地人一样过着淫乱不洁净的信仰生活,因为在这事件中有「二万三千人倒毙」(参考哥林多前书十:8),在数字上与民数记这里相差有一千人。其实,重要的不是在数字正确与否,而是在行为准则。

第10至13节,这段经文说明上帝喜爱亚伦的祭司家族,肯定非尼哈所代表的家族,这个家族当祭司绝对不容有任何怀疑。后来也一再提起非尼哈和他的家族的人在以色列民族中占有很重要的角色和地位(参考民数记三十一:6—12,约书亚记廿二:13、30、32,士师记二十:27—28)。诗人说因为非尼哈的洁净动作,备受后代以色列人民的纪念(参考诗篇一○六:28—31)。

另一方面,这段经文也回应了第1至5节的事件,表示以色列人民绝对不可以和迦南地的宗教行为相同,必须严格区隔出来。因为迦南地的宗教信仰有严重的淫乱现象。

第14至15节,这两节介绍西缅后裔中的一个族长,而那位米甸女人也是出身首领的女儿。这都在表示犯罪者,不是一般人,而是领导阶层者,这种领导者敢如此带头犯罪,若不给予严格且立即处置,很容易使整个以色列人民陷入纪律败坏的行为,和迦南人没有分别。其实这也是在表示:这件事不是单独个人行为,而是整个部落的集体行动,才会因此淫乱事件导致集体死亡的惨痛结果。

第16至18节,这段经文主要在说明以色列人民和米甸人之间的冲突之因。

经文:

民数记 26:1-26:4

注释:

10.第廿六章:
这章是关于以色列民族进行第二次户口普查。从第一章记载以色列人民离开埃及进入旷野后的第二年,进行第一次户口普查,当时统计总人口数,年满二十岁以上,且有作战能力的男人是六十万三千五百五十人(参考一:46)。到现在快进入迦南地之前,再次举行户口普查是很重要的,这次普查的结果是六十万一千七百三十人(廿六:51),减少了一千八百二十人。比较这两次的普查结果,人数并没有甚么成长,可见第十四章29节所说的「二十岁以上的人,没有一人能进入」迦南地的预言已经实现(廿六:64),许多人陆续在途中去世。因为这期间已经发生多次的瘟疫,以及想要窜夺摩西、亚伦领导地位引发叛乱的事件等,都死去不少人。而犹大支派一直是人数最多的一族。值得注意的是西缅支派从原有的五万九千三百人(参考一:23),递减到二万二千二百人(参考廿六:14),成为全部十二支派中最弱小的一支,这也为后来西缅支派被犹大并入先记下一记伏笔。玛拿西则是成长最多的一族。

11.第廿六章1至4节:
第1至2节,这次的清点人口,也是为了要进入迦南地作先前准备。每次清查户口都是听从上帝的命令而行。登记入案的人口数目,同样是以「二十岁以上、能作战的男人」才登记下来。这有个很重要的因素,要为进入迦南地作战准备。

第3至4节,这两节说明以利亚撒接下父亲亚伦的角色,成为摩西的帮手。这里也清楚记明地点就在耶利哥城对岸约旦河边的摩押平原。这表示只要越过约旦河,就是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了。
经文:

民数记 26:5-26:51

注释:

12.第廿六章5至51节:
这次的人口普查结果,人数并没有减少很多,只少一千八百二十人。就像前面说过的,西缅支派从第三大支派,这次变成十二支派中最弱小的支派,只有二万二千二百人而已。这也说明了作者有意表示西缅支派的衰微,是和他与利未两人在示剑城进行大屠杀(参考创世记第三十四章),和后来雅各的诅咒有密切关系(参考创世记四十九:5—7)。但另一种说法是和民数记第廿五章14节记载西缅家族的人犯拜偶像而导致淫乱罪的结果有关。

值得注意的是第33节,这里特别提到玛拿西支派的后裔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只有生女儿,且将他的女儿名字登录下来,这是非常不寻常的族谱记录。也可以这样看,第33节其实是为第廿七章的记事先作个伏笔,说明西罗非哈的女儿们,后来为了要继承土地的事件,去找过摩西表示她们的困境。但也因为她们的申诉获得摩西同意,可继承父亲的产业,却也因此引起另一件困扰,就是第三十六章修订法律的原因。
经文:

民数记 26:52-26:65

注释:

13.第廿六章52至65节:
这里开始谈到进入迦南应许之地后,要进行的土地分配之事。

第52至56节,这是相当重要的一段经文,这里说到进入迦南地后,分配土地的方式是要「按照各支族的人数分配土地」,人口数目多的,分配比较大的土地,相对人口数目较少的,分配土地的面积较小。而分配的方式要用抽签来进行。这都在说明一件事:公平。也从这段经文看出,此次的户口普查和上次不同;上次是以军事行动,将以色列人民组织化为重,此次,除了有上次的原因外,还有是为了分配土地和居住的地方。

第57至62节,这段经文特别记载利未支派的三个宗族。他们之所以会分开登记,是因为他们没有分配土地,而是倚靠其他支族的人之献祭来维持生活所需。再者,他们都被分散在各支族中协助献祭的事。而这支派的登记更特别的地方,是从出生一个月以上的男性就开始登记,而不是二十岁以上。

第63至65节,这里最重要的就是在第64节,这节说上述登记人口的记录中,「没有一个是从前摩西和亚伦在西奈旷野第一次人口普查时所登记的人」,因为这些人都已经年满二十岁,被上帝惩罚而死在旷野(参考民数记十四:29)。剩下的只有两个人,就是犹大支派的迦勒,和以法莲支派的约书亚,他们两人因为支持进兵入迦南,而获得上帝应许保存生命得以看见和进入迦南地。
经文:

民数记 27:1-27:11

注释:

14.第廿七章:
这是很重要的一章,与第廿六章清查户口有关系,因在第廿六章33节特别指出西罗非哈没有生下儿子,只有生下五个女儿,而且还将这五个女儿的名字都登录下来,其实,就是要谈到这一章的事。因为族谱通常是不记载女子的名字,除非有发生重大的事件。而这一章和第三十六章都和这五个西罗非哈的女儿有关。

这章主要谈到两件事:一是女孩子可以继承财产。二是约书亚继承摩西的领导地位。

15.第廿七章1至11节:
在了解第廿七章之前,必须先注意第廿六章33节所提起的:「希弗的儿子西罗非哈没有儿子,只有女儿;她们的名字是玛拉、挪阿、曷拉、密迦、得撒。」然后第廿七章一开始就接续谈及有关继承财产的问题。西罗非哈的这些女儿向摩西表示:她们也需要继承财产维护生活。这是非常进步的法律,因为在旧约圣经时代那样早期的社会,女人连最基本的名字都不会记录下来,更休谈继承财产的事,这很像台湾早期社会一样,女人没有继承财产权。

第1至4节,从第1至2节就可看出这是一份简单的族谱,这份族谱主要在说明西罗非哈并不是违背上帝旨意的家族。他们是属于约瑟的后裔,玛拿西的家族之后代。这里说西罗哈非有五个女儿,她们到圣幕门口向摩西和以利亚撒申诉遇到的困境,说明她们的父亲去世是「因为自己的罪」,意思是「自然死」的。没有参加可拉的叛乱(参考第十六章),这也在表示西罗非哈是站在摩西这一边,顺服上帝法律的人。但因为没有儿子,因此无法继承父亲西罗非哈留下来的产业,她们认为这样对她们来说,是属于无辜的受害者。

第5至11节,摩西也觉得这件事很值得关心,因此他将西罗非哈女儿所提出的意见向上帝陈明,结果获得的答案是肯定的。若不是因为违背上帝的旨意,而是自然死去的人,这人若是没有生下儿子可以继承产业,就由女儿继承。若是连儿女都没有时,才由死者的兄弟继承。若连兄弟也没有,就由叔伯继承。假若连这些都没有,才轮到近亲继承。上帝对摩西说要将这样的条例列为法律去执行。路得记就是描述由近亲继承产业。
经文:

民数记 27:12-27:23

注释:

16.第廿七章12至23节:
这段经文是在说明摩西年近老迈的时候,也是他要交代后事的时刻。他依照上帝的旨意按立约书亚继承他的领导权。其实,早在刚出埃及不久,以色列人民第一次和亚玛力人交战时,就已经在凸显约书亚的领导能力(参考出埃及记十七:9),然后摩西上山去领取上帝颁布的诫命时,就是带着约书亚当助手(参考出埃及记廿四:13),民数记第十一章28节特别提醒,说约书亚从年轻时代就是摩西的助手,而且他和迦勒两人排除众议,坚持要进入迦南地(参考民数记十四:6)。这些资料都在为现在这段经文作准备。

第12至14节,这里说是「亚巴琳山」,在申命记第三十四章1节,说是「尼波山」。上帝很清楚告诉摩西,他将和亚伦一样死去,原因是他们两人都「在寻旷野违背了」上帝的旨意,因为没有「承认」上帝「神圣的能力」。这件事在民数记第二十章1至13节有记载,但并没有很清楚说明摩西有哪些举止动作违背了上帝。只是在那事件后没多久,亚伦就去世了。

第15至17节,摩西听到上帝这样对他说之后,表现出来的就是上帝忠实的仆人态度,完全顺服。

他说上帝是生命的源头。并向上帝祈求能差派一个人,好让他们有好的牧人来带领以色列人民。

第18至23节,上帝很清楚说出约书亚就是个「有才能的人」,要按手在他头上,设立他为领导者。按立的礼仪,就是在大祭司以利亚撒和众人面前,由摩西按手在约书亚头上,然后公开宣布约书亚的使命。并且要把权力分给约书亚。申命记第三十四章9节,作者说因为摩西的按手,使约书亚「充满智慧」,且以色列人民听从他。

值得注意的是在第21节,这节强调大祭司的角色非常重要,就是从这里开始,说约书亚也要听从以利亚撒的话。但大祭司以利亚撒不可以专权,他必须凡事请求上帝的旨意,帮助约书亚和以色列人民听从上帝的旨意。
经文:

民数记 28:1-28:8

注释:

17.第廿八至廿九这两章:
这两章都是谈到有关一整年中应该献祭的条例。这些礼仪条例已经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第廿三章14节,利未记第一至七章、第廿三章,申命记第十六章等都有记载。但是,要注意的是这两章最大的特色是谈及全体民众一起献祭时应遵守的规定,不是指个人的献祭行为。例如一个族,或是一个支派、家族等。

18.第廿八章:
这章共计谈到五个献祭条例,包括有:1.献一般烧化祭(第1至8节)、2.安息日献的祭(第9至10节)、3.每月初一要献的祭(第11至15节)、40.除酵节要献的祭(第16至25节),以及5.收获节要献的祭(第26至31节)等。

在这五个献祭礼仪中,第2至3节的祭是民数记特有的资料。也从第1至15节,可以看到献祭的内容是从「每天」到「安息日」,再到每个月。这就形成日、周、月等献祭的条例。先知文献就特别指出上帝并不喜爱这些繁琐的献祭,因为这远不如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用谦卑的态度,实行不变的爱,并且建造公义的社会生活才是正确(参考阿摩司书五:21—24,弥迦书六:6—8)。

19.第廿八章1至8节:
这段有关献烧化祭的记事,可以参考出埃及记第廿九章38至41节。

第1至2节,要注意,有关献祭的事,五经的作者都一再强调是出自上帝的命令,这意思是指敬拜上帝的事,都是依据上帝的话去做的。也可以这样说,因为是敬拜上帝,因此,不是依照人所喜欢的方式,而是经过上帝同意之后才做。但重要的,是凸显上帝在人生命里的中心地位,而不是依据人的喜好。于是包括时间、献祭物品等都需要寻求合乎上帝的旨意。

第3至8节,这段经文是谈到每天要献祭给上帝,这种祭是属于烧化祭,是一个族、部落每天都要举行的祭祀礼仪。献祭的内容包括两只小公羊,早晚各一只,每只搭配一公斤细面粉调和一公升橄榄油的素祭,当然献祭的牲品和素祭材料都是没有残缺、最好的。表示给上帝的祭物,代表着人心的纯洁、洁净。
经文:

民数记 28:9-28:10

注释:

20.第廿八章9至10节:
这两节是民数记特有的资料,谈到安息日要献祭。安息日是第七天。因此,每天固定的献祭之外,也要在安息日多增加这部份,献祭是包括:两只没有残缺的小公羊和两公升的细面粉调和橄榄油的素祭。

耶稣就曾引用这条例,指责犹太人宗教领袖,说祭司在圣殿礼破坏了安息日不可以做任何工作的诫命精神,却没有被当作违背安息日条例;但他的门徒因为肚子饿,摘麦穗来吃,就说是违背安息日(参考马太福音十二:1—8)。
经文:

民数记 28:11-28:15

注释:

21.第廿八章11至15节:
这段也是民数记特有的资料,这是谈到每月的初一就要献祭给上帝,而且当天要吹号让大家都知道。在第十章10节有谈及「初一」要献烧化祭和平安祭,但并没有说怎样的细则,在这里就很清楚写着要怎样献祭的事。

第11至13节,这一天要献祭的东西特别多,包括两头小公牛、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大的小公羊,然后还要搭配素祭,牛和羊的份量不同。

第14至15节,除了上述这些之外,还要再献一只公山羊当作赎罪祭。
经文:

民数记 28:16-28:25

注释:

22.第廿八章16至25节:
这段有关除酵节献祭的记事,也同时记载在出埃及记第十二章15至20节;利未记第廿三章5至14节等。

第16节,这节很清楚是说逾越节,而「正月」指的是尼撒月,是一年的开始,也是我们所谓的元月。14日就是逾越节。

第17至18节、第25节,逾越节的隔天开始,就是除酵节,也就是从第15日开始,一连七天时间。开始的第一天和第七天,这两天都必须遵守安息日的规矩,不做任何工作,只能敬拜上帝。

第19至21节,这段经文说献祭的物品,包括两头小公牛、一只公绵羊、七只一岁大的小公羊。而这些烧化祭中,也要配合素祭一起献上。

另外在第22至23节,说还要另外献上赎罪祭,就是一只公山羊,这是为了要行洁净礼用的。且是每天都要举行这些献祭。
经文:

民数记 28:26-28:31

注释:

23.第廿八章26至31节:
这是关于收获节的献祭规矩,也同时记载在利未记第廿三章15至22节。

第26节,这里说「七七收获节」,这是从逾越节之后算起,七个礼拜的隔天,另一个名称就是五旬节。这也是开始收割的季节,要把「新收成的谷物作素祭」献给上帝。因为是开始收割,所以才有所谓的「新收成的谷物」,也就是所谓的「初熟」谷物要献给上帝。这一天也是守安息日的规矩,不可以做工,只能敬拜上帝。

第27至29节,这段经文是关于献祭物品的规定,除了烧化祭也都要配合素祭。

第30至31节,另外要献上一只公山羊作赎罪祭,为人民行洁净礼。而且是每天要献祭,表示感谢上帝赏赐每天的食物。
经文:

民数记 29:1-29:6

注释:

24.第廿九章:
就像前面已经提起过的,这章也是谈到关于节期规定献祭的礼仪。在这章谈到三个重要节期,一是第1至6节的新年献祭之事,二是第7至11节的赎罪日献祭,三是第12至39节关于住棚节献祭条例。

所有这些节期奉献,在主前586年,以色列人民全部都被掳到巴比伦去当奴隶后,就没有了。一则没有祭坛可作献祭。二是当奴隶,能保存生命就已经不错了。三是当奴隶就没有自己所属之地与物,所有收成都是属于主人的。但在主前538年,他们从波斯帝国塞鲁士手中获得释放得以返乡重建家园之后,更强化了这些献祭礼仪。他们认为依照这些献祭礼仪规定,至少表明他们是真心在敬拜上帝,只有这样才能保存生命。

25.第廿九章1至6节:
这段是属于新年献祭的规定,也同时出现在利未记第廿三章23至25节。

第1节,「七月初一」,这大约是现在的九、十月之间。这一天要吹号角,表示是新年开始。其实,这也是秋收之后,也就是收藏节(又名住棚节)后,开始准备过冬。在中东地带是过年。但以色列人民已经将新年元月开始订在逾越节,也就是三、四月间。因此,就算有这个「七月初一」新年节期,也只是一个节期,并不是真正的新年。但要吹号,然后这一天也要守安息日的规定。

第2至4节,同样地,要献上的烧化祭和素祭,都是相搭配。

第5至6节,另外还要献上一只公山羊作为赎罪祭之用,也要行洁净礼,而且在每月初一各种该献的祭之规定都不能减少。
经文:

民数记 29:7-29:11

注释:

26.第廿九章7至11节:
这段经文是属于赎罪祭的条例。也同时记载在利未记第廿三章26至32节。

第7节,在七月初一是新年,七月初十就是赎罪日,这一天要禁食,且不可以做任何工作,整天都有敬拜上帝的活动。

第8至10节,规定要献烧化祭和素祭相配合。

第11节,同样的,要行洁净礼而献祭。
经文:

民数记 29:12-29:40

注释:

27.第廿九章12至40节:
这是关于住棚节的献祭礼仪,有关住棚节的献祭礼仪也记载在利未记第廿三章33至44节。

第12节,七月初十是赎罪日,七月十五就是住棚节。这也是收割完成的时刻,就是从七七收获节开始收割,然后到住棚节完成收割。这时候,就是开始长达七天的庆祝活动。大家搭帐棚在田地中,欢庆收成,也准备收藏好过冬。因此,又称之为「收藏节」。在这七天中,都停止一切工作,专心欢庆,也在这一天,好几个村落的人聚集在一起联欢,是男女青年相亲、配对的好机会。

旧约圣经中的路得记,就是从五旬节开始,描写到住棚节,路得就是利用住棚节进入波阿斯的帐棚中。

第13至34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规定七天中的每一天该献祭之物品,也都是烧化祭和素祭相搭配献给上帝。

第35至38节,持续到第八天,这一天也不可以作任何工作,要专心敬拜上帝,也是要献祭。这样,整个庆祝活动前后长达八天时间。

第39至40节,所有这些献祭活动,都是依照上帝命令摩西要以色列人民遵守的。上述的这些献祭礼仪,都在说明一件事:要记得上帝,他是赏赐万物的主宰,也是生命的救主。
经文:

民数记 30:1-30:5

注释:

28.第三十章:
这一章是有关妇女许愿、还愿的献祭条例,也是摩西五经中最特别的一章。从一个少女到未婚女子、寡妇或离婚者、已婚妇女等。这章一开始就明白表示:只要是发誓许愿,就要照着所发的誓去遵行。一个尚未成年的少女,他的父亲对她所发的誓有监护权。一个已经许配给人的女子,丈夫对她的发誓有表示意见的权利。但是寡妇或离婚的妇女则必须对自己所发的誓负责。

29.第三十章1至5节:
这段经文是谈关于还没有婚姻关系的少女,若有所许愿,则父母拥有权力给予支持或是反对。

第1至2节,只要是发誓许愿,一定要确实遵守。因为发誓许愿,都是用上帝的名来进行。如果没有确实照着遵守,等于是滥用上帝的名,这是十诫第三诫所不允许的。

第3至5节,这里提到父母对未婚女儿许愿有绝对的权力。如果父母听到女儿发誓许愿,并不同意,这个女儿就可以不必守这愿。如果父母听到了,不同意却没有阻止,就一定要遵照所发的誓、所许的愿去做。
经文:

民数记 30:6-30:8

注释:

30.第三十章6至8节:
这段经文是关于从还没有婚姻关系,到有婚姻关系的女人发誓许愿,丈夫就是这女子的决定者。也就是对女子的监护权,从原本的父亲转移到丈夫身上。

第6节,指结婚的女子,需受到丈夫的管辖。

第7至8节,丈夫和父亲相同,如果这女人是在婚前许愿,婚后丈夫听到了她婚前所许的愿而不同意,却不阻止,那这女人的誓言就有效,且要依所许的愿去遵守。但若是婚后的丈夫听到她婚前所许的愿而反对,她就必须听从丈夫的决定。
经文:

民数记 30:9-30:16

注释:

31.第三十章9至16节:
这里谈到的都是已婚妇女发誓许愿的事。

第9节,这是指寡妇或离婚妇女,因为丈夫已经不在身边,她无论发甚么誓,许怎样的愿,都必须遵守。她的父母或儿女都没有权力给予阻止或反对。

第10至14节,这段经文很清楚说明,许了愿的妻子,她的丈夫拥有决定权。但同样的,都必须在听到之后立即表示同意与否,否则在过了当天之后,就失去约束力。

第15节,任何丈夫若是已经听到妻子所许的愿却没有阻止,后来反悔而坚持改变,就必须自己承担后果。

第16节,这些发誓许愿的规定,都是摩西依照上帝颁布给他转交给以色列人民遵守的。

从以上的条例来看,以色列妇女在社会的地位还是很低,她们的男人有相当的影响权利。但相对的,男人有相当权利的时候,也同时在表示男人有责任照顾女人的安危。他不是随便表示意见,而是要负起保护的责任。
经文:

民数记 31:1-31:12

注释:

32.第三十一章:
这是一章常被用来质疑基督教圣经,尤其是旧约圣经中许多疑点的经文之一,询问的题目是:上帝为甚么要那样残忍,非将米甸人杀光不可?现在他们战胜米甸人,也掠夺了他们所有的财物,且分配了财物,慈爱的上帝怎会允许他的百姓这样的行为?这确实是个很好的问题。

可以这样了解:这章有意说明为甚么摩西要派人带兵攻打米甸?理由是因为巴兰的事件,米甸人曾想办法要消灭以色列人,他们所用的方式是用女人来引诱男人离弃上帝(第16节),这一点绝对是不能原谅的恶行。因为巴兰设计引诱以色列男人离弃上帝,结果上帝用瘟疫惩罚以色列人民,那次有两万四千人死亡(参考民数记廿五:6 —9)。因此,这次的战争有这种历史背景,认为米甸人是陷害以色列人民离弃上帝的诱惑者。若不消灭,往后很可能会为以色列人民带来更大的灾难。

这一章也有意要说明往后以色列的军队出去打仗,胜利之后带回来的战利品怎样分配,在此建立一个模式。这种从战争中分配所得到的战利品,在古代是很「正常」的行为。这章记明将这些战利品分成两部分:一是给人民总数的二分之一,在这部份又取其中的五十分之一给利未人,因他们不从事战争。另一部份是由参加战争的军人所得,然后又从军人所得中拿五百分之一给祭司。

祭司所得到的比利未人少,只有十分之一,很可能是祭司人数比起利未人少得太多。因为祭司只有来自亚伦家族的后裔才是,而利未人则是整个支派,人数更多。

33.第三十一章1至12节:
第1至2节,这里开始就谈到发生在批珥的事件(参考民数记第廿五章),米甸女人诱惑以色列人民犯奸淫罪,导致上帝非常忿怒而严惩,造成二万四千人死亡。这样的欺骗行为必须受到报复性惩罚。因此,上帝要摩西在离开人间之前,也就是去世之前完成这件事。

第3至4节,摩西要各支族派出一千名的战士准备出兵去打米甸人。

第5至8节,这段经文说以色列人民在此次战争中获胜,也同时将曾想要陷害以色列人民的巴兰杀死。而这次亲自率兵出征的,是祭司非尼哈。这也表示祭司询问上帝的意见,才是战争致胜的主要因素。若没有上帝帮助,给予他们意见,那是不可能有任何结果。也从这里凸显祭司角色的重要性。

第9至12节,这段经文谈到打胜仗的以色列军队确实是掳获了许多米甸人的战利品。这些战利品包括牲畜、妇女和儿童,也包括了他们所有的财物。
经文:

民数记 31:13-31:24

注释:

34.第三十一章13至24节:
这段经文很清楚就是谈及报复性的惩罚。我们很难用今天的时代看圣经时代的社会准则。就像在主前721年,亚述帝国消灭北国以色列后,将所有以色列男人送到奴隶市场去拍卖,然后引进外族男人进入北国以色列的城镇,强迫和以色列女人通婚,而有「撒马利亚人」这后裔出现,之后此族群遭到犹太人歧视。主前586年也是一样,当巴比伦攻入耶路撒冷之后,将所有身体强壮的全部掳走,留下老弱残兵自生自灭,其余都抓去当奴隶。这段经文谈及摩西和大祭司以利亚撒怎样处置以色列军队打胜仗所带回的掳获品,包括人和物品的事。

第13至20节,摩西、以利亚撒和其他以色列人民的领袖,都到营区外面迎接打胜仗回来的以色列军队。因为他们必定在战场上接触过尸体,因此,是不洁净的人,不可以进入圣洁的营区。

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带回来的包括妇女与儿童。摩西指责他们忘记在批珥出事,就是因为米甸的女人诱惑以色列人民去犯奸淫罪,才导致大灾难发生。因此,摩西下令将所有男孩和已婚的妇女杀死,只留下女孩和还没有结婚的少女。然后还要替这些留下来的女孩和少女,以及身上的物品行洁净礼。包括以色列军队兵士在内也要行洁净礼才可以进入营区内。

第21至24节,这段经文是关于贵重的战利品也要行洁净礼之后才可以带入营区内归自己所用。隔离洁净的期间是长达七天。

经文:

民数记 31:25-31:53

注释:

35.第三十一章25至53节:
这段经文是关于分配战利品的方法。

第25至31节,摩西要大祭司以利亚撒点算一下所有战利品。将之分成两半,一半给军队,一半给全体以色列人民。其实,这也是任何早期人类社会战争胜利者的共同现象。然后从给军队中的战利品抽出五百分之一作为献祭给上帝,也就是交给大祭司以利亚撒分配给祭司们。然后从人民当中抽出五十分之一给利未人。

第32至47节,这段描写战利品的清单,可说是相当丰富,单从「处女」人数就高达一万六千名,就可以知道几乎是整个米甸人都被消灭了。

第48至53节,这段经文说以色列军队这次出兵攻打米甸人,结果没有任何一个人死亡,因此他们将所得到的贵重金银首饰全部都交出来给摩西处理,作为献祭给上帝。

36.其实,读这一章不要以为以色列军队果真将米甸人全部都杀死、灭亡了。没有。这点从士师记第六至八章就可看出来。当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之后,还是一样经常遭遇到米甸人的攻击、骚扰,因此才有基甸被呼召出来当士师,领导以色列人民对抗米甸人。
经文:

民数记 32:1-32:15

注释:

37.第三十二章:
这是非常有意思的一章,因为这一章说明以色列人民中的吕便与迦得这两个支族的人,尚未进入迦南地就想停脚在约旦河东岸,不想进入迦南应许之地了。因为他们发现还有比迦南地更美的土地可供他们牧放牲畜。

另有一个可能,就是已经长达近四十年的旷野漂流、征战的时间,人心确实也会疲乏。因此,他们请求摩西准他们建造城池在迦南地外围的约旦河东岸。而在第十三、十四章,记载摩西曾派十二支派的代表先进入迦南地去窥探,结果回报的人,除了约书亚和迦勒主张攻打外,其余的窥探者回报时,都述说当地人的魁武高大,像是巨人,以色列人绝对打不赢他们。这样的论调几乎让以色列人民对进入迦南地的心破碎。也为了此事,以色列人民确实是付出很大的代价,上帝伸手严惩他们,使年满二十岁以上的人都不能进入迦南地。因此,当吕便和迦得两支派的代表来见摩西,说他们想停留在约旦河东岸时,摩西确实是相当不满意的。但他们理性地解释原因,表明和害怕「巨人」的事无关,而是确实看到迦南地外围约旦河东岸的雅谢和基列之地广阔,更适合他们牧放牲畜。摩西后来准他们的条件是:他们必须带头冲锋陷阵攻打迦南地,帮助其他十个族占领迦南地后,他们才可以回来东岸居住。

但这有个基本观念必须要注意:若是不愿意进入迦南应许之地,只因看见约旦河东岸的美,这就等于藐视上帝的赐福,如同以扫看轻长子名份一样(参考创世记廿五:34)。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第1节将吕便排在第一位外,以后都是迦得排在吕便的前面,而吕便是雅各的长子,这有可能是当作者写此资料时,迦得支族的发展已经远超过吕便支族的势力了。

38.第三十二章1至15节:
这段经文一开始就说吕便和迦得这两支派,在牲畜牧育的工作上很有成就,牛羊甚多,这点在旷野漂流时间,确实是件非常不容易的事。这也说出了上帝对他们的赐福。他们也看见就在他们暂时停留的「雅谢和基列」这两个地区,很「适合牧放牲畜」。

第2至5节,吕便和迦得这两支派的代表就去见摩西、以利亚撒和以色列各支派的领袖。他们表示想要留在约旦河东岸这些地区,「不要叫我们过约旦河去,住在那边」,这是他们提出的建议,也是他们的心愿。

第6至10节,摩西一听见这两支派的代表提出这样的意见之后,随即表示看法:从他们的祖先(已经去世了)派出代表去侦探迦南地回来,就表示不想要进入,那时已经有过一次大大影响到整个民心士气。现在他们提出这样的要求,也是一样,跟他们的祖先相同。

第11至15节,摩西提起他们祖先就是因为这个缘故,害所有年满二十岁以上的人都没有办法进入应许之地。只有两个人就是犹大支派的迦勒和以法莲支派的约书亚坚持听从上帝的旨意,才保存生命下来。摩西认为现在吕便和迦得所提出的,正好是重蹈他们祖先所犯的错误,「成为新一代的罪人」,这会引起上帝的忿怒,很可能引起另一次大量死亡的灾难。摩西提出相当严厉的警告。
经文:

民数记 32:16-32:27

注释:

39.第三十二章16至27节:
这两支派的代表立即提出他们的看法。

第16至19节,他们表示先让他们筑好顾守羊群的篱笆,以及为妻儿建造设防的城墙,这样,他们的妻儿可以安心不受当地原住民的干扰。之后,他们就可以和其他十支派的同胞一起上战场去打仗,「直到他们在属他们的土地上安定下来」,且在分配土地之后,他们才回到东岸去。

第20至24节,这段是摩西回答这两支派的话,他表示接受他们的陈情建议,但也同时提出严厉的警告,若是他们没有依照所说的,越过约旦河去打仗,直到战胜之后才回东岸,将会受到上帝严厉惩罚。摩西同意他们先把自己的妻儿和牲畜安定下来。

第25至27节,这两支派的代表表示愿意遵照摩西的命令行事,绝对不会有不进兵上阵的情形。
经文:

民数记 32:28-32:42

注释:

40.第三十二章28至42节:
这段经文说明摩西将他和吕便、迦得这两支派领袖所谈的约定,让以利亚撒、约书亚,和其他领袖知道,这些人也好成为此事的见证人。

第28至30节,这约定就是这么简单:只要吕便和迦得的兵跟随大家越过约旦河去征服迦南地,他们就可以得到东岸的「基列」之土地。但若是他们没有这样做,就要跟大家都一样,没有任何特别。

第31至32节,这两支派的代表也在这些领袖面前表示愿意照规定派出兵士打入迦南地。

第33至38节,摩西也先分配土地给迦得和吕便这两支派。另外也有分配一片土地给玛拿西半个支派。可见这片土地确实是很大。

第39至42节,因为摩西和所有代表都已经同意了,于是迦得和吕便支派的人就开始将他们要居住的地区先行出兵占领下来。
经文:

民数记 33:1-33:49

注释:

41.第三十三章:
这章可以说是一段历史的回顾资料,也可以说是渐渐接近迦南地时,作者用之来存档,以留给后代子孙让他们知道走过的路线。

旷野漂流四十年,这不是一段短的时间。尤其是一支人数上百万的民族,带着家当漂流四十年的时间,这可不是一件简单的事,若不是有上帝的引导,恐怕单单遭到掠夺、杀戮、瘟疫等,整个民族很可能早已经消灭了。因此,留下这些曾经走过的路线给后代子孙知道,对于教育下一代子孙确实是有相当重要的启示功用。可惜的是,这些留下来的地名,如今大多数已经不可考。

同样的资料也散见于出埃及记第十二至十九章;民数记第十至廿二章,以及申命记第一至三章等,但还是以这章所记载的比较正确且有系统。

42.第三十三章1至49节:
在编辑上,以色列人民因为准备要进攻迦南地,因此,在这里也算是一个段落,要交代他们从出埃及来到现在停留在摩押平原的地方。将这条走过的路线给记录下来,好作为教导后代子孙。

第1至2节,摩西将沿途走过的路线记录下来,这些走过的脚迹,具有很多历史和信仰意义。包括他们在哪里埋怨上帝,在哪地方违背上帝的旨意等等,因此,不会仅只记载地名,也会顺手记录犯罪的事迹。

第3至4节,「正月十五日」,这是指尼撒月,后来就成为以色列人民的每年第一个月。他们在上帝的带领下离开埃及。这句「因有上主的保护」,意思就是指上帝带领他们,才能够在埃及人众目睽睽之下昂然地走出奴隶之地。

这两节也说出了整个逾越节的背景,就是所有埃及人的长子和头胎生的牲畜全部都死亡。这里用「超过埃及的神明」,也可以当作「超过埃及的国王」。

第5至10节,这段可说是第一组,从埃及的兰塞开始,直到红海。

第11至37节,这段可说是第二组,从汛旷野到何珥山、以东边界。

第38至40节,这里记载以色列人民此时已经在旷野漂流长达「四十年」,在五月一日那天,亚伦在何珥山上去世。享年123岁。

第41至49节,以色列人民继续从何珥山到摩押平原,这当中,他们停靠过许多地点。
以上共计列出四十二个扎营地点。
经文:

民数记 33:50-33:56

注释:

43.第三十三章50至56节:
这段经文很明显说出以色列这个民族的态度,就是不希望与他族人混合在一起。为要区隔他们和当地居民之间的不同,以及保有对上帝最忠实的信仰,他们采取完全隔离当地人的政策,使迦南地完全变成以色列人民化。

第50至53节,再次强调迦南地是上帝要赏赐给以色列人民居住的土地。因此,他们必须要将当地人的宗教信仰铲除,这样才不会影响到他们进入迦南地之后,学习他们的生活习俗,特别是在宗教信仰这件事上,更是需要完全区隔出来。

第54至56节,规定进入迦南地之后,要用「抽签」的方式分配土地,人口多的,分配比较多,相对的,人口比较少分配的土地较少。再者,一定要将当地人驱离,这样才能避免受到当地人的影响,因为他们会像以色列人民眼睛中的「刺」一样(参考约书亚记廿三:13),使他们看不清楚真实的事,导致被迷惑而离开上帝。若此,只会引起上帝的难过,甚至忿怒而惩罚。

其实,早在他们离开埃及没有多久,上帝就曾发出这道命令:「我的天使要在你前头,领你进入亚摩利人、赫人、比利洗人、迦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的土地,而我要消灭他们。」(出埃及记廿三:23)申命记也有记载这样的命令,且更清楚地说明,不准通婚,理由是恐怕在信仰上离弃了圣洁的上帝,跟随当地人去拜偶像神明(参考申命记七:1—6、十二:29—31)。
经文:

民数记 34:1-34:15

注释:

44.第三十四章:
这一章可以分成两个段落,一是第1至15节,说明迦南地的地界,也就是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后,所占领的土地范围。在第二部份是第16至29节,这部份就是每个支派都要派人出来,代表各自支族协助分配土地的事。但缺少了吕便、迦得,以及半支玛拿西家族的代表,因为前两个支派是按照自己的意思留在约旦河东边的土地,另外玛拿西的半个支派是摩西所分配,和吕便、迦得这两支派都居住在约旦河东岸。

45.第三十四章1至15节:
这部份是介绍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之后,所要占领的土地范围。

第1至6节,这段落是从南边介绍到西边,用地中海当作边界。

第7至9节,这段是属于北边的范围。

第10至12节,这是属于东边的范围。

第13至15节,这里说分配土地是用抽签的方式,并且是依照人数的多寡分配土地。因此,人数多的,土地大,相对的是人少、地小(参考廿六:52—56)。这也就是他们为甚么要在进入迦南地之前又进行一次户口普查的原因。再者,就像前面说过的,特别注明吕便、迦得,还有玛拿西半个支派已经在东岸有分配了,迦南地这边就没有他们的份。
经文:

民数记 34:16-34:29

注释:

46.第三十四章16至29节:
可能是为了要公平起见,每个支派都要派出代表来参与分配土地的事。

第16至18节,这里说分配土地的重大责任,交由大祭司以利亚撒和将要接替摩西担任领导以色列人民进入迦南地的约书亚两人负责。然后每支派都要派出代表来参与协助分配的工作。

其实,他们并不是一进去就全部占领或是据有土地,而是各支派都要各自努力去打仗。分配土地等于是让这些支派知道,他们要居住的地方和范围有多大。

第19至29节,这是十二支派的代表名单。这些名单都是依照上帝的意思指派出来的。
经文:

民数记 35:1-35:8

注释:

1.第三十五章:
这章主要谈到两个主题,一是第1至8节,提到进入迦南地后,利未人因为没有分配土地,因此,要从其他族群的一些城镇和周围的牧场,分给利未人作为营生之用。总共有四十八个城市。另一个主题是从第9至34节,谈到有关「庇护城」的条例。这也是以色列人民最特别的一项赦免罪犯的方式。他们总共设置六座城,作为庇护的用途。

2.第三十五章1至8节:
这段经文就是谈到从以色列十二支派中,共计提出四十八个城市作为利未人的城市,四十八个城市是包括六个庇护城在内也属于他们管理。

第1至3节,这是还没有进入迦南地之前,摩西就在上帝指示下先制订出来的规定,要十二支派进入迦南地之后,从所分得的土地中,「分给利未人一些城镇和周围的草场」,其中草场是给利未人自己放牧牛群和其他牲畜用的。

早在第十八章就已经很清楚说明利未族人是上帝特别拣选出来事奉祭祀礼仪的族群。因此,其他支派的人都要全力给予支持、关心,用这种方式回应上帝的爱。

第4至5节,这两节谈到给利未人的草场面积,是每座城的四周各有九百公尺呈四方形大。

第6至8节,每个支派提出四座城,共计四十八座城。然后,在这四十八座城中,将其中的六座城规划为「庇护城」,为的是作为让「因过失杀人的人可以逃到那里求庇护」之用。而每个支派所提供的,也是依据他们所得到土地的大小而定。依照约书亚记第廿一章的记载,他们有详细安排哪些人分配在哪些城,但那些城原本就分配给其他族居住。换句话说,并不是这四十八个城市都只有利未人居住,而是和其他族的人混合而居。而利未族人并不一定要居住在这四十八个城中,也可选择其他支族愿意提供的城市居住,他们可自由地选择。

另外,在约书亚记第二十章7至8节记载这六座城的名字是:基低斯、示剑、亚巴城(就是希伯仑),以上三个是在约旦河西岸。在东岸的三座城是:比悉、拉末、哥兰。特别要注意的是,这些庇护城是为那些非故意犯罪的人所设立的,包括那些寄居在他们当中的外侨在内。但是,如果是故意犯罪的人,则不适用。这种城市有点像现在的所谓「看守所」一样。
经文:

民数记 35:9-35:34

注释:

3.第三十五章9至34节:
这段经文是谈及有关「庇护城」的相关事项。这段经文可参考申命记第十九章1至13节;约书亚记第二十章1至9节。

第9至15节,依照摩西法律的规定,蓄意谋杀者,一律处死,这没有讨论空间(参考出埃及记廿一:14)。但对于非蓄意者,就像这里所说的,是需经过审判才可以确定怎样处理。特别注意的是在第12节这里说「被杀害者的亲戚」,可以替被杀害者报仇。这段经文所阐述的,就是要避免这种非蓄意者也遭到无辜报复之灾,因而设立庇护城,作为等待审判的地方。而且这种庇护的对象,是包括「任何因过失杀人的」在内都可以进去。

第16至19节,这段经文进一步规定,若是杀人者有拿武器,就要另当别论,因为蓄意,才会拿武器。

第20至21节,这两节又进一步解释第16至19节,即使手上没有拿武器,只因为原本有过节,就故意用手将对方推倒,或是利用推倒东西来「砸死」对方,这也算是蓄意,不可赦。

第22至29节,这段经文解释了非蓄意杀害他人者,应该受到严密的保护,任何人都有这样的责任。若是确定是非蓄意杀人者,可以住在庇护城,直到主要审判官去世为止。但若是在大祭司去世之前离开庇护城,就不再有被庇护的特权。

第30至34节,这里规定必须要对非蓄意杀人者做公开审判,不可私下用金钱解决,这绝对禁止。提出控诉者也至少要有两个人以上才可以(参考申命记十九:15—17)。再次强调杀人者,必须偿命,除非是非蓄意才可以获得生存的机会。
经文:

民数记 36:1-36:4

注释:

4.第三十六章:
这章可说是在回应第廿七章1至11节有关西罗非哈的女儿,请求摩西同意没有儿子可继承产业的家庭,应该可以由女儿继承。这一章则提出相对的问题,就是如果女子继承产业,却外嫁他族的人,则她本族的人将因此失去土地,她嫁过去的族人反而得到更多。摩西因此订定:这样的女子只能在自己的族人当中选择婚姻的对象,不可跨族结婚。这样规定的主要目地是要保持各族的土地不至于因为婚姻的关系而有变化。这样的法律也保护了小族不至于被大族吞没。

5.第三十六章1至4节:
这段经文说出第廿七章1至11节,有关西罗非哈家庭的女儿向摩西请求继承父亲的家产后,延续发生了一些后遗症,是同样为玛拿西家族后裔的玛吉宗族代表去见摩西讨论这件事。

第1至3节,这些宗族代表去见摩西,述说前面所改变的继承财产问题。他们提出的问题是:如果这些女子继承父亲家产,却嫁给别的支族的人,就连继承的家产也陪嫁过去。这样,原先支派所分配到的土地就减少了。

第4节,这节提出比较严肃的问题这些人嫁过去,也卖了土地,结果「到了禧年」,土地并不是归还原支派,而是归于男方,这样,原先分配的支派,就完全丧失了土地。换句话说,原先让女子继承父亲土地,是为了要帮助她们获得生活保障,但结果却可能发生支派的土地减少。这会造成弱小支派会越来越弱小的危机。
经文:

民数记 36:5-36:13

注释:

6.第三十六章5至13节:
摩西很清楚,每件关于法律的问题都需要经过上帝的启示之后才颁布。主要原因在于:这些法律,不是摩西自己决定出来的,而是在上帝旨意之下订定出来的。

第5至9节,摩西先肯定玛拿西支派玛吉宗族的人提出这问题很正确,也看见弱小支派的危机。于是改变了原先的规定。不是继承父亲产业有问题,因此命令这样的女子选择对象必须注意,就是只能在自己宗族内选择婚姻对象,这样才能继承父亲产业,否则就不能继承父亲产业。这是为了要保护这支派的土地不至于流失、减少。每个支派都要「保留本族的产业」。这点是非常重要的理念。

第10至13节,因为这样的规定,西罗非哈的女儿就嫁给自己亲族的人。也因为这样,保存了玛拿西支派的土地没有流失,其实,也为其他支派的人保存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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