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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文:

约翰一书 1:1-1:10

注释:

约翰一书第一至五章
1.第一章:
	短短只有10节的一章经文,却说出这本书信两个重要的主题:一是生命之道,就是在耶稣基督的生命里。二是上帝是爱,这爱带来生命的亮光,这光让所有信耶稣基督的人,都可看见生命的盼望。

第1节,作者开始就清楚写出他之所以会写这书信的原因,就是要将他所知道的有关「生命之道」陈述让大家明白。作者说这「生命之道」是他(也许还有其他在一起同伴)「听见」,且是「亲眼看见」,又是「亲手摸过」的。作者用这种方式在说明一件事:他现在所说的都是事实。

再者,这封书信还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就是没有作者的自我介绍。这跟第一世纪的时代,写书信的都是作者先自我介绍的方式大不相同。

这里所提起的「生命之道」中的「道」,是指使徒们所要见证的信息,就是关于生命获得拯救的好消息之意。因此作者用「我们」,这表示不是只有一个人的见证,而是有多数共同的见证。

作者会强调所要见证的信息,都是经过「亲手摸过」,这是因为早期教会中有人认为耶稣基督并不是真实的人存活在这世界上,而是一种虚幻、想像的、不是真实的。如果是虚幻的、想像的存在,就不可能摸得到。因此,当作者强调「亲手摸过」这句话时,是在说明这件事确实是真的,不是虚幻想像的,他和其他同工就是要见证这件他们亲耳听见、亲眼看见,并且还用他们的手摸过,才做出这样的见证。

第2节,在这里作者强调这个他们听过、亲眼看见、亲手摸过的生命,就是「永恒的生命」。而这也是约翰福音最中心的一个主题,就是有关「永恒的生命」问题。如果谈到「永恒生命」,就是在表示这生命是过去就存在、现在也存在,将来一直存在。换句话说,生命没有时间的限制,而是超越时间的。作者说这个「永恒生命」是和上帝同在的生命,而上帝乃是永恒的上帝,因此,与上帝连结在一起的就是永恒的生命。

第3节,这节是接续第1节所说的,传扬耶稣基督福音的人,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要将「所看见」、「所听见」的事实见证出来,并且「传给」接受福音信息的人。作者在这里更进一步地将上帝、耶稣基督和所有相信的人,三者之间连结在一起。在耶稣基督里,信的人将会得到永恒的生命,而这永恒的生命就是和上帝连结在一起的。

作者在这里用「团契」这个字,这个字的希腊文是「koinonia」,意思就是紧随在身边、也是「一部份」的意思。换句话说,在耶稣基督的人,就是和耶稣基督分不开,是交织相连着,也同时和上帝的关系紧密在一起的意思。

第4节,这节说出了传福音的人,和听了而相信的人都会得到相同的结果——「喜乐满溢」。所谓「喜乐满溢」,可以参考诗篇第一三三篇所形容的,兄弟姊妹和睦相处,自然就会散发出特别的香气。

第5节,「上帝是光」,这也是约翰福音作者非常重要的见证,在该福音书中,作者就这样说:「光照射黑暗,黑暗从没有胜过光。」(约翰福音一:5)然后又说:「那光是真光,来到世上照亮全人类。」(约翰福音一:19)然后在第八章12节,耶稣基督就这样对大家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会得着生命的光,绝不会在黑暗里走。」而现在约翰一书的作者说「上帝是光」,并且说这是从耶稣基督听到的消息。因此,有可能就是作者听过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这句话,并且确定耶稣基督就是来自上帝「道成肉身」在人当中,因此,作者用「上帝是光」来替换耶稣基督所说的「我是世界的光」,为的就是要表示一个重要的信息:在耶稣基督里,就有生命的盼望。
第6节,这节很清楚说明一个真正信靠耶稣基督的人,就是一个生命有盼望的人,这盼望就是在复活和永恒的生命。作者在这里说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和他同属一个「团契」,也就是交织在一起的意思。因此,如果一个自称是基督徒的人,必定是对复活的生命再存着浓厚的盼望,这样的人才是明白上帝救恩的人。

这节提到「行为不合真理」这句话,意思是指行为不符合上帝的旨意或教训。这很清楚在强调:行为和信仰必须相符合,否则就是虚伪、不实在,也是自我欺骗。

	第7节,正好与第6节相对应;在第6节说到行为不符合上帝教训者,就如同生活在黑暗中的人一样,生命没有甚么好盼望的。但相对的,就是生活样式符合上帝旨意的人,他们就如同生活在光明中,这是和上帝来往关系密切的人。

	这里特别强调一个人若是与上帝和好,他就是被「耶稣的血洗净」一切的罪的人。会这样说,就是要打破当时流传在教会中的错误观念,以为耶稣基督并不是真实生活在这个世界上。因为若是耶稣基督没有真实存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必谈耶稣基督的死;因为耶稣基督确实死在十字架上,才会流血。而幻影是没有血肉之躯的,会流血就表明是真实的肉身。

	「耶稣的血洗净我们一切的罪」,这是在说明信耶稣基督流的血洗净人的罪,使人「圣洁」。因为上帝是圣洁的,他希望他的子民也是圣洁的(参考利未记十一:45、十九:1—2、二十:7、26)。

第8节,所谓「有罪」,在基督教信仰中,并不是指那些法律上的问题,而是在表示和上帝的关系破坏、疏离了。或是说从上帝的救恩中被隔离出来之意。

第9节,这节提到一个人若是知道自己的软弱、有限,就是等于承认自己是个有罪的人,这样的人,上帝必定会愿意「赦免」,因为上帝乃是「信实公义」的。圣经在讲上帝的「公义」时,表现出来的就是上帝的怜悯和慈爱。而上帝的怜悯和慈爱,就是在耶稣基督身上显现出来。使徒保罗在罗马书第三章26节说明了上帝的公义,显明出来就是他拯救的爱。

上帝是「信实公义」的上帝,这是整本圣经很重要的信息。当圣经说上帝是「信实」时,这个信实和「约」有关系,表明上帝是个守「约」的上帝(参考诗篇八十九:28、34)。

第10节,这里是第三次用「如果我们说」这样的词句(参考第6节、第8节),这是作者想要戳破当时那些乱传信息者所用的语句之方式。因此很清楚的与据说「如果我们说」这样的语词。作者说一个人若是不承认自己「犯过罪」,这和拒绝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爱一样,这样的人没有办法见证上帝是爱。因为上帝的爱就是在耶稣基督里显现出来的。也因为耶稣基督的爱,才使人能和上帝和好。
经文:

约翰一书 2:1-2:29

注释:

2.第二章:
一个基督徒既然领受了新的祝福而拥有了新的生命,必定会有新的命令要他去遵行。约翰一书的作者在这方面着墨甚多,这也是第二章重要内涵之一。在这章,作者几个重要观点:一是耶稣基督的爱,使人的罪因此获得赎回。二是人在耶稣基督的救恩里,很自然地会将耶稣基督的爱表现在生活中,这样的生命,就像看见亮光一样,充满盼望。但相对的,就是仍然活在黑暗中。三是作者提醒所有的信徒,要注意这个世界的诱惑,稍微不慎就会掉落在陷阱中。这些诱惑包括了肉体、眼目的欲望,和人的虚荣心。四是作者提醒大家要谨守起初所听到的福音信息,也就是在最先感动人心的信息。

第1节,在约翰的书信中用「孩子们」这句子相当多,例如除了这一节外,还有第二章12节、18节、28节、第三章7节、18节、第四章4节、第五章21节等。作者用这样的称呼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让读者觉得作者看待读者就像自己的儿子一般那样的亲密。

这节提到说写信的目的是要使受信的读者「不犯罪」,这包含两种意义,其一就是指对耶稣基督有明确的信心,不要离弃原来所持有对耶稣基督的信仰。其二是指生活规律上不会有违法乱纪的行为,也就是一般所说的,信耶稣基督的人应该活出信仰的好榜样,让人看出耶稣基督的信徒跟一般人不一样。因此,这里所说的「不犯罪」,是含有警惕作用,是预防在先,因为已经有了过去的经验。

第2节,这里提到在耶稣基督里显现出来的就是上帝丰富的爱。作者提到耶稣基督的赦免有三个特点:
一是他的赦免是「公义的」。这里所谓的公义,就是怜悯、宽恕的爱。

二是耶稣基督「牺牲自己」。这里的牺牲是一种奉献生命的爱。因为耶稣基督死在十字架上,是如同为了赎罪而献在祭坛上的祭物,这样的献祭是一种「赎回祭」,也称为「赎罪祭」。耶稣基督就像这种赎罪的牲祭一样,将生命献祭在十字架上。

三是耶稣基督的赎罪是为了「全人类的罪」,而不是只为了犹太人而已。这一点非常重要,也是整本新约圣经所要宣扬的见证。

第3节,这里所用的「认识」,希腊文是「ginoskomen」这个词,也是约翰这本书信的作者最喜欢用的一个词,在这本书信中则是了二十六次。这个词的意思是指:经过直接的接触而认识。这样说来,一个人认识上帝,是因为与上帝有直接接触过。不是凭空想像,也不是单单从别人听到。就像作者在第一章特别强调「亲手摸过」(参考一:1)一样,现在是说因为有过接触而「认识」。换句话说,这个「认识」是确确实实的,不是捏造的。

第4节,作者强调一个信徒必须有个基本原则,就是信仰和行为是分不开的。当基督徒说他「认识」上帝时,却不听上帝的话,或是不遵守上帝在圣经中的教训,这样要对人说「认识」上帝,是很讽刺也是「撒谎」的话。雅各书的作者就是这样子强调的,认为一个人若是要说自己有信心,就必须在行为上见证出来,否则那个人的信心就是死的(参考雅各书二:17)。

第5至6节,这两节是继续在解释第4节所提到的,一个真正认识上帝的人,必须在行为上显明他有确实遵行上帝的道,就是生命之道(参考一:1)。作者在这里指出的「上帝的道」,是比第3节所提到的「上帝的命令」还要广阔;上帝的命令,指的是诫命、典章、规例等。但「上帝的道」则包括了所有的教训、劝勉、指引,也就是上帝指示的一切旨意。

在这里,约翰书信的作者强调真正爱上帝,就是会遵照「耶稣基督的言行生活」去行。而这样行,就是在表明和耶稣基督连结在一起。可以用一句话来表明耶稣基督的言行与生活,就是一个「爱」字。因为「爱」就是「完全」上帝的旨意,也是实践了上帝的道。

第7至8节,在第3至4节提到基督徒应该遵守上帝的命令,现在这里提到「旧的命令」是从「一开始就领受」,且是「已经听过了的信息」,这可以从两个方面来了解:
其一是指摩西法律的教导,就是要全心、全情、全力爱上帝(参考申命记六:5),也要爱邻舍如同自己(参考利未记十九:18,路加福音十:26—28)。作者说这不是新的,而是旧的。

其二是当加入基督徒信仰团契时,听到耶稣基督的教导是要彼此相爱(参考约翰福音十三:34—35)。这里虽然所说的是「新的」,其实,也是「旧的」,这就像第7节开始所提起的,「不是新的命令」。因为耶稣基督已经教导过,只不过是再次提起而已。

耶稣基督要所有跟随他的人都将这「彼此相爱」的教训列入在团契生活,因为只有爱才能使一个团契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就像耶稣基督与上帝连结,合而为一的样式(参考约翰福音十七:11b、21—23)。

	第9节,这里作者用「光明」和「黑暗」作比喻,主要是希望读者一看就清楚明白,光明和黑暗是无法并存的。就像在一个人若是有爱,就不会有恨。就像在一间房屋内,若是有光照耀的地方,黑暗一定会消失一样。作者这样说,就是在进一步解释第5节所提到的「那说他有上帝的生命的,应该照耶稣基督的言行生活」这句话,就是让生活见证出信仰的内涵,不是只停留在说说而已。

	第10节,爱,如果是用「光」来代表,那么,「光」就是导引生命的路径。有「光」在导引的人,当然就不会「失足犯罪」,更不会成为别人跌倒的绊脚石。

	第11节,这里说「那恨弟兄或姊妹的,就是在黑暗中」,这样的人是有如「眼睛瞎了」的人一样,生命迷失了方向。这样,可以了解作者在这里所要说明的就是:使人离弃上帝救恩的,就是绊脚石。这也说出了初代教会那些传说耶稣基督没有真正生活在这世界上的人,就是这种人,他们使人离开了复活的耶稣基督的救恩,找不到生命复活的方向,如同瞎了眼的人一样。

第12至14节,细注意一下短短三节经文中,一再出现的一句话,就是「我写信给你们」,这句话共计出现六次,其中有三次出现在第14节中。可以将这段经文分成两组,其一就是第12至13节,其二就是第14节。而这两组的对象程序都是一样,先从「孩子们」,然后是「父老们」,再来就是「青年们」。

从作者用「孩子们、父老们、青年们」等这样的词句来看,好像读者分成三种不同的年龄层,其实,并不是指年龄,而是以信仰的内涵来区分。也就是有人在信仰上很坚定,但有的人却是初信者。

但有另一种看法,认为这里只有两种对象,其一就是在信仰上比较有资深经验者,另一种则是初信者,就像婴儿一样,而所谓「孩子们」,是包括所有的读者在内。对那些在信仰上有过历练、成熟的长者,作者在这里提到他们认识「那位从太初就已经存在的」,这句话不仅在说万物的起源来自上帝,也同时在说上帝早就已经存在了(参考出埃及记三:14)。

第三个对象就是那些「青年们」,是指那些在信仰上算是刚入门的,或是刚加入基督徒信仰团契的人。作者在这里提到两件重要的事,其一就是在第13节说这些「年轻人」已经「胜过了那邪恶者」,其二是说他们「强壮」,因为有「上帝的道」活在他们的生命中。

所谓「胜过了那邪恶者」,指的就是第三章8节、10节所提起的「魔鬼」(参考约翰福音八:44)。魔鬼,这是指诱惑人离弃上帝话语的力量,因此,这里指的就是这些年轻人已经胜过了这样的诱惑。如果「年轻人」指的是那些初信的信徒,或是用现代在描述信徒的话语,指的就是「第一代」信徒而言。

再者,作者也提到因为有上帝的话在他们的生命中,使他们在信仰上也很强的意志力,不受到魔鬼的诱惑,并且胜过那邪恶者。这点也往往是第一代信徒最美好的见证。

第15至16节,这里所提到的「世界」,指的就是第16节所说的「肉体的欲望、眼目的欲望、人的一切虚荣」等这些领域说的。而不是上帝创造给人类和所有万物所生存的这个世界。作者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希望读者千万不要把爱的对象弄错,而是要先弄清楚。作者将「爱上帝」和「爱世界」作个对比,要读者必须将二者分清楚,并在其中选一。这种写作的方式,也是这本书信作者最喜欢使用的笔法,他用「光明」与「黑暗」比喻为「生命」与「死亡」,然后在这里用「爱上帝」和「爱世界」比喻「永远生存」和「消逝」。这种鲜明的对比就是要让读者容易明白其中的差别,在抉择的时候就不会有混淆,或是犹疑。作者要告诉所有的读者,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诱惑充斥在生活的每个角落,这些都是让人离开上帝的教训。

第17节,这里提到「爱上帝」与「爱世界」对比的结果,就是这个世界所带给人的欲望,都「正在消逝」,而「爱上帝」且去遵行上帝旨意的人「要永远生存」,这是指得到永恒生命,也是指拥有「爱」的生命。使徒保罗说过「爱是永恒的」(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三:8a),其它的一切都会随着时间的消逝,或是随着世上的转变而有变化,甚至消失殆尽。

这里强调「实行上帝旨意的人」这句话,正好回应了耶稣基督所说的教导(参考马可福音三:35)。这句「实行上帝旨意的人」,表示出来的意义,就是和耶稣基督建立了「亲属」的人,而耶稣基督和上帝是合而为一的(参考约翰福音十七:11),因此这确实去实践了上帝旨意的人,是和上帝有了不可分的关系。

第18节,作者说「世界的终局就要到了」,表示上帝审判的时刻即将跟着来到。这时「敌对基督者要来」,其实,可以理解世界末日之所以会来临,是因为这些敌对基督的势力嚣张大胆,甚至不把上帝放在眼里。因此,引起上帝的忿怒,决定严厉惩罚这些敌对基督者。

「敌对基督」这个词只出现在约翰的书信中,在本书第二章22节、第四章3节、约翰二书7节等都有。在这些经文中,作者提到几种「敌对基督」者的特性:一是他们否认耶稣基督真的降生在这个世界上(参考四:1—3,约翰二书7节),也同时否认耶稣是生命的救主(参考二:22)。二是他们拒绝了圣父上帝就是万物生命的创造者和主宰(参考二:22)。三是他们不愿意公开承认圣父、圣子(参考二:23)。四是他们喜欢撒谎(参考二:22),因为这种人就是心里不信有上帝的人。在这些经文中可以明显看出作者用「敌对基督」这个词句时,所要说的就是:只要是拒绝承认耶稣基督是真正活在这个世界上,且不承认这个世界万物都是来自上帝创造的人,就是「敌对基督者」。

第19节,这节说明基督徒所建立的信仰团契——教会,就是承认耶稣基督就是生命的主;他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曾经和人一样生活在这个世界。从这里可看到早期教会内部发生的问题之一,就是有人因为不承认耶稣基督是一个真正的人,而离开教会。

第20节,这里的「圣者」,是指耶稣基督。注意,这不是只表示尊敬的称呼,而是含带有「赐永生话语」的意思。因此,「圣者」也在表明是能够使人得到永恒生命的力量,也是含有洁净人心灵的力量(参考马可福音一:24)。

「恩膏」,这里在希腊文并没有「恩膏」这个字,只有「膏」而已。这有两方面的意思,其一是指贵重物品,古代用香油来抹在君王或是特定的对象身上,使这个受膏者得到人民的尊崇,也同时表示上帝会赐给这受膏者有「一颗新的心」,且被圣灵充满着(参考撒母耳记上十:9—10)。

其二,这个「膏」还有另外一个意思,是指对上帝有明确的认识。这也是说当一个人被上帝的恩典充满时,这个人是对上帝有清楚认识的人,不会受到迷惑或是诱惑而离开上帝的救恩。

第21节,这里指出「真理」和「虚谎」是相对立的;真理,所表示出来的,就是实在。虚谎,意思就是不诚实的。作者说只有确信耶稣基督就是真实活在这个世界,且是生命的救主,才会看这书信,也是他写这书信的主要目的,为的是要帮助大家更清楚信仰。

第22至23节,这两节进一步在解释谁是敌对基督的人。在这里作者说那些专门在教会中撒谎的人就是。将第22节对照第二章4节来看,就会更加清楚作者的用心。「撒谎」所指的,就是既然说「认识上帝」,就应该要清楚知道上帝和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是不能分开的,既然承认上帝是圣父,那么就应该承认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是圣子。因此,作者在第23节用相对性的句子,说出真正信徒就是承认上帝是爱,而他的爱是透过耶稣基督的救赎恩典显明出来。相对的,若是否认这件事,等于否认上帝是爱一样。

第24至25节,「谨守当初所听到的信息」,这是指一个基督徒怎样接触到福音的信息,并且感动而决定接受,这是非常珍贵的信仰,不要放弃。「当初所听的信息」,也是指最单纯的信仰内容和认知。作者说这样就会「常常活在圣子和圣父的生命里」,这句话说出一个纯洁信仰者最珍贵的地方,就像耶稣基督所说的:「心地纯洁的人多么有福啊;他们要看见上帝!」(马太福音五:8)所谓的「活在圣子和圣父的生命里」,这表示这样的人必定和上帝,以及耶稣基督分不开。

「永恒的生命」,这是含有祝福的「应许」。只要是将当初所听的信息给守住,没有放弃,也没有遗失,这样的人都会因此得到耶稣基督所应许「永恒的生命」之福气。

	第26至27节,作者说他写这些有关永恒生命的事,主要是在揭穿那些混入教会「欺骗」信徒的人。因为他们一再强调耶稣基督并没有真实地活在这世界上。但这很清楚:如果没有耶稣基督真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就不会有他死在十字架上的事件,也就不会有复活的神迹显现在众人面前。

	这里的「他的灵」,这在中文《和合本版本》用「恩膏」,在《台语版本》圣经用「抹油」,《吕振中教授版本》用「膏沐」,天主教《思高学会版本》用「膏傅」,这是因为古人认为当一个人被油膏抹时,表示这个人拥有特别的权力、地位。在这里也含有这种意思,表示当耶稣基督将他的灵充满在谁的身上时,这就好像耶稣基督以贵重的香膏油倾倒在这个人的身上一样,会使这个人充满力量。因此,在这里所说的「恩膏」、「抹油」等,都是在说明来自耶稣基督的灵充满、浇灌一样的意思。这样的人已经领受耶稣基督的教导,就「不需要别人的教导」,作者的意思就是指那些用很深奥的话语,并不一定就是在信仰上有帮助的教导。因为真正的教导是来自耶稣基督的灵,他的教导才是真实的。使徒保罗就曾表示他除了讲耶稣基督的受难于十字架上之爱以外,不用「什么华丽的词藻或高深的学问」来宣讲上帝的奥秘(参考哥林多前书二:1)。

	「你们要顺从圣灵的教导」,这句话可说是作者诚心的建议。圣灵才是带领人认识上帝救恩的力量,不是人可以做甚么大事,特别是关于拯救生命的事,绝对不是人用自己的力量可以达成,这一点在基督教信仰来说是非常重要的认识。因此「顺从圣灵的教导」,也是让信徒谦卑回到上帝面前的最佳途径。

	第28节,从这节开始,直到第四章6节止,这段经文中,作者将重点放在「怎样才能成为上帝的儿女」这个主题上。作者要强调一个基本的信仰观念:信仰,是必须用实际的行动表现出来,否则信仰就没有甚么意义可言。

「始终活在基督的生命里」,这句话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指出一个耶稣基督的信徒,必须和耶稣基督相连结在一起,这样才会与上帝相连。因为耶稣基督就是生命的源头,在他的里面,才有生命的果实。当有一天他「再来的日子」,有结果实的信徒就可以「坦然无惧」面对着主耶稣的审判。
第29节,当圣经说「公义」的时候,指的就是上帝的怜悯、宽恕、慈悲、公正无私等。整本圣经都在强调上帝是公义的,不但这样,公义的上帝也喜爱他的子民行公义(参考阿摩司书五:24,弥迦书六:8)。

	作者说「遵行公义的人就是上帝的儿女」这句话,说明上帝的公义和上帝的爱是相同的,因为没有爱的地方,对人的苦难就不会有怜悯、同情的心。唯有建立公义才会让人看到他的生命有上帝同在。
经文:

约翰一书 3:1-3:24

注释:

3.第三章:
    在这章经文中,作者再次强调上帝的儿女应该表现出上帝的爱。有真实的爱,绝不会去为非作歹。作者再次说明在教会这个信仰团契里,最重要的见证,就是知道彼此相爱。只有爱,才能见证耶稣基督的救恩,也是上帝的儿女。而这种爱,是实际的行动,并不是停止于口头上的爱并且实际将爱实践出来的人,才会在审判来临时,坦然无惧地面对生命的主。

第1节,这里继续提到「上帝的儿女」这个观点,强调这是上帝给予信靠耶稣基督的人的特权。这个「儿女」一词的希腊文「tekna」,是从「生产」(tekein)一字转换而来的。这样就很有意思了,因为作者有意要表明一件事:一个信靠耶稣基督的人,虽然是从人所生的,但上帝却将他视同己出。当上帝将信徒看成如同他亲生的儿女时,一定要记得上帝是神圣的,所有的信徒必须有过圣洁的生活来对称。因为若是没有保持圣洁的生活,就有污辱上帝圣名的危险(参考利未记廿二:31)。

第2至3节,这两节是带有应许的经文,作者说现今在世上成为上帝的儿女,将来一定会享有看到耶稣基督显现的福气。使徒保罗认为生命中最大的恩典,就是在大马士革的旅途中遇到复活的耶稣基督,这也可说是影响使徒保罗一生的关键事件(参考哥林多前书十五:8—10)。因为看见复活的耶稣基督显现,改变了他对生命的态度,也成为他生命最大的恩典,这种恩典就是与上帝同工,这也是基督徒最大的期盼,成为上帝的同工得到的赏赐就是看见复活的耶稣基督。就像这样,作者说每个心存这样盼望的信徒,都会知道保持自己「纯洁」的心灵,因为这是准备要与复活的耶稣基督见面最重要功课。

第4节,这里提到「上帝的法律」,这一方面是指摩西法律说的,另一方面则是指上帝的旨意。换句话说,罪的特色,就是使人脱离上帝的旨意,不把上帝的教训、诫命当作一回事。

第5节,这里可看到一个清楚的信息:耶稣基督之所以降生到这世界上,就是要除去世人的罪。希伯来书的作者说耶稣基督来到世上就是为了要「洁净罪」(参考希伯来书九:26),使人能因此而圣洁回到上帝面前。

第6节,作者在这里指出只有一种人会藐视上帝拯救的恩典,甚至会以不屑的态度看待上帝的救恩,这种人就是没有遇到过耶稣基督的人,或是根本不认识耶稣基督的人,这样的人会「继续犯罪」,他们对罪恶有喜好。

另一方面,作者除了用光与暗、好与坏的对比之外,在这里则是用「犯罪」与「不犯罪」两种对比的词句,让读者一看就清楚知道他所要传达的信息。他说在耶稣基督里的人,会知道珍惜上帝的救恩,不会再继续「犯罪」;相对的,一个不认耶稣基督是他生命救赎的人,就是继续生活在罪恶的里面,因为这样的人会藐视上帝,也拒绝上帝的救恩。

	第7至9节,从这三节经文可看出是与前面第4至6节是一样的,作者再次说明信靠耶稣基督救恩的人,与不信者之间的差别:
第4节:「那犯罪的」	第8节:「继续犯罪的」

第4节:「违背上帝的法律」	第8节:「是属于魔鬼」

第5节:「基督显现的目的是要除罪」	第8节:「上帝的儿子显现了,目的是要毁灭魔鬼的工作」

第6节:「活在基督生命里的人都不犯罪」	第9节:「上帝的儿女都不继续犯罪」

	「不要被人家欺骗」,意思就是不要被人家「诱惑」。会诱惑人的是撒但、魔鬼。它们诱惑人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使人离开上帝的法则。作者说要「遵行公义」,这种人才是「义人」。所谓义人,意思是指和上帝关系和好的人。整本圣经都在强调上帝是公义的,因此,作为上帝的儿女,最重要的,就是要让上帝的公义显明出来。而显明上帝的公义,最简单的方式就是「不会继续犯罪」。

「魔鬼从起初就犯罪」,这句话可参考创世记第三章诱惑人犯罪的「蛇」,它代表着撒但、魔鬼。约翰福音第八章44节这样说:
「你们原是魔鬼的儿女,只想随从父亲的欲念行事。从起初他就是谋杀者,从不站在真理一边,因为他根本没有真理。他撒谎是出于本性;因为他本是撒谎者,也是一切虚谎的根源。」

从这节经文可看到魔鬼最大的特色界是撒谎,目的就是要使人离开上帝,去做犯罪的勾当。而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到世界上来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毁灭魔鬼,使人知道悔改、认罪,回到上帝的面前。一个属于上帝儿女的人,就不会再继续犯罪,因为上帝的儿女已经很清楚知道耶稣基督为了他在十字架上献上珍贵的生命,因此人不应再继续犯罪,若继续犯罪是无法面对上帝的。除了耶稣基督的救恩之外,人无法找不到另一个机会可以赎罪,这也是早期使徒彼得和约翰共同的见证(参考使徒行传四:12)。

再者,上帝的儿女是有「上帝的生命在他们里面」,就像前面所说的:上帝甚至是将归向他的人看成如同他亲生的儿女一样。

    第10节,作者说他写这本书信的另一个主题,就是要谈到上帝的爱(公义),这爱就在每个归向他的人身上显明出来。作者用明显的句型表明出来,就是「上帝的儿女和魔鬼的儿女有很明显的区别」;因为上帝的儿女有爱,相对的,魔鬼的儿女没有爱。作者没有用很深奥的哲理谈爱,他只用最简单的、也是最容易的方式来要求信徒:要爱自己身边的兄弟姊妹(参考约翰一书四:20—21)

第11节,这里再次提到:「你们从起初所听到的信息就是:我们要彼此相爱。」作者在第二章7节所提到,说这并不是新的道理,而是「旧的命令」,且是大家都熟悉的信息,就是「彼此相爱」。这也是耶稣基督出来传福音的时候,教导门徒一定要确实遵行的道理,他认为只有这样才能证明他们就是耶稣基督的门徒。

第12节,这节作者就举出实例来说明甚么是「彼此相爱」的道理。作者从大家所熟悉的该隐杀死弟弟亚伯的事件说起,记载在创世记第四章8节,也是圣经中第一件谋杀案件。要特别注意的地方,就是约翰一书的作者在这里指出:该隐杀害弟弟亚伯的这种行为是「属于邪恶者」。他「杀死了自己的弟弟」,这里的「杀」字,也可以当作「屠杀」之意解释。也就是说,该隐在杀害他的弟弟亚伯时,手段是相当残忍的,非人性的,几乎是将亚伯当作动物一般。

作者也在这一节经文中说明该隐会杀死弟弟亚伯,是因为「他的行为邪恶」,相对的是他弟弟「行为正直」。邪恶,意思就是偏离了上帝的教训,而正直,是指捉住了中心目标,这目标是指上帝的旨意,因此,「正直」就是顺着上帝的教训行事。

第13节,作者说一个敬虔的基督徒,被这个世界所「恨」,因为基督徒的行为就是要朝着上帝的教训走,而上帝的教训就是爱,且是要人彼此相爱。但这个世界就是邪恶的(参考创世记六:5、11—12、八:21),因此,如果基督徒遭遇像亚伯被哥哥该隐谋杀的情况,也不必惊奇,作者的意思是这乃必然会发生的事。

第13节,「我们」与「他们」之间的差别;「我们」,这是指信靠耶稣基督的人,知道要与兄弟姊妹彼此相爱,因为知道耶稣基督就是为了爱人类才来到世界上,并且也是为了要爱人类的缘故而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的。明白了耶稣基督的爱,便晓得学习去爱别人。相对的,一个没有爱心的人就是不认识耶稣基督,因为在这种人的身上看不到上帝的爱。

第14节,「出死入生」,意思就是指基督徒已经因为耶稣基督拯救的缘故,而有了复活的恩典。「复活」,这就是超越死亡的生命,也就是永恒的生命。这里所说的「死」,是指罪恶的意思(参考以弗所书二:、5,歌罗西书二:13)。耶稣基督说一个人若听从他的话,就是一个「出死入生」的人,是拥有「永恒的生命」的人(参考约翰福音五:24),意思就是指一个听从他的人,就会跟随着他的教训去行,并能脱离罪恶的捆绑。

第15节,这节和前一节有相对的意涵在里面;在前一节谈到有爱的人,就有永恒的生命。而这一节则说有恨的人,就没有永恒的生命。原因从该隐杀死亚伯的事件来说,该隐因为亚伯的祭物被上帝悦纳,而他的祭物并没有受到上帝的喜悦(参考创世记四:4—5)而怀「恨」亚伯,并且设法将亚伯杀死。约翰一书的作者从这里说到一个人若是会「恨」自己的弟兄姊妹,就会像该隐杀死「杀人」一样。有恨的地方,就不会有爱。

第16节,这节为第四章10节的伏笔,主要就是在说明因为有耶稣基督的爱,人才会认识到上帝的爱。另一方面,作者也在这里强调爱的本质就是牺牲生命,这种牺牲不是为了求任何代价,且是心甘情愿的牺牲之爱(参考腓立比书二:8)。因此,当耶稣基督在劝勉他的门徒要「彼此相爱」,如同他爱他们的样式时,就是希望他们学习他为人牺牲的爱(参考约翰福音十五:12),他甚至说:「人为朋友牺牲自己的性命,人间的爱没有比这更伟大的了。」(约翰福音十五:13)

第17至18节,这两节可看出作者要告诉所有的基督徒,把耶稣基督的爱用在生活中,这才是最重要且是有力的信仰见证。若是一个「富有的人」看见的自己兄弟姊妹贫穷「缺乏」,却都不会想要去救助,就不可能跟人家说他爱上帝。换句话说,爱并不是嘴巴说说就算数,作者所强调的爱是一种具体的行动,而不是停止于「口头上的爱」。

第19节,可将这一节对照约翰福音第十八章37节所记载的,谈及耶稣基督回答彼拉多问他是否「犹太人的王」时所说的话:「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的使命是为真理作证,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上。凡是属于真理的人一定听我的话。」基督徒就是属于耶稣基督的人,而耶稣基督就是为真理作证的,因此,基督徒也是在为真理作证,是属于真理的子民。另一方面,所谓属于「真理」还有另一个意义,就是属于上帝的。在第三章1节作者说上帝「多么爱我们!甚至称我们为上帝的儿女」,上帝亲自将所有信徒看成是如同他亲自所生的子女一样。上帝是真理,是一切生命的来源。也因为这样,真正属于上帝的儿女的人,会按照上帝的教导去行,因此就可以「在上帝面前心安理得」。注意,这里特别强调是「在上帝面前」,而不是在人的面前。

第20节,这节提到上帝「洞察」人的一切行为和心思意念。只有上帝才有这样的能力,他不看人的外表,而是看人的内心(参考撒母耳记上十六:7,诗篇一三九:1—2,箴言廿四:12,路加福音十六:15)。

「上帝比我们的心大」,这句话是指上帝有足够的宽容,会怜悯人的软弱和有限,因此,人虽然赤裸裸地在上帝面前,却也因为人的有限和软弱,上帝并不会用很严厉的惩罚对付人的罪,而是会像诗篇的诗人所说的:「他知道我们的形体;他也记得我们不过是尘土。」(诗篇一○三:14)。

第21至22节,遵从上帝的命令,听从他的话去行,就是属于真理,是上帝的儿女,这样的人自然地就不会有心理不安的事出现。因为遵照上帝的旨意去行,遵守他的诫命、旨意的人,就是上帝所喜爱的子民,上帝必定会应许这样的子民的祈求,他向上帝祈祷,必定会回应。

第23节,前面说要遵从上帝的命令,这里则进一步解释上帝的命令就是:必须「信他的儿子耶稣基督」,以及依照耶稣基督的命令「彼此相爱」。表面上看起来好像是两件事,其实只有一件就是相信耶稣基督。一个真正相信耶稣基督的人,就会遵行他的命令。而耶稣基督的命令就是要信徒们彼此相爱,因为这样才能显示出和他之间的紧密关系。

第24节,约翰一书和约翰福音有个共同观点,就是在强调上帝的儿女与上帝之间的不可分之关系。这种不可分的关系,约翰一书的作者用「活在上帝的生命里」和上帝「也在人的生命」这样的论点来表示。在约翰福音则是用「合而为一」来说明(参考约翰福音十七:23)。其实,这样的观念是来自旧约圣经中,每当提起以色列人民和上帝之间的关系时,就会用类似这样的句子:「我是你的上帝;你是我的子民。」(参考出埃及记六:7)而这种如同夫妻间誓约的的说法,一再出现于先知的文献中,例如:以赛亚书第四十六章4节、第五十一章16节;耶利米书第三十一章34节;以西结书第十一章20节、第三十四章31节、第三十六章28节。
经文:

约翰一书 4:1-4:21

注释:

4.第四章:
    这章的整个主题就是放在「上帝是爱」之主轴上。作者非常强调要用实际的行动,见证上帝对人的爱。因为爱就是上帝赏赐生命的力量,因此,只要有真实之爱的地方,就不会有恐惧。

	另一方面,作者也强调,人会知道爱,是因为先体会到上帝的爱,才想要将上帝的爱分享给其他人,这种分享,可以先从爱自己的兄弟姊妹开始。

	约翰一书作者要告诉所有的信徒:就是因为有上帝的爱,才使人活着有生命的盼望。而这爱就是在耶稣基督身上显明出来。

第1至3节,从这段经文可以看到早期教会内部发生的问题就是有人散布关于圣灵的错误信仰观念。哥林多教会也是发生类似的问题,且是相当严重,才会逼得使徒保罗必须用哥林多前书第十二至十四章等长达三章的篇幅来解释圣灵的意义。约翰一书的作者提到早期教会内「有人自称有圣灵」,他认为不要太快相信这样的话,因为圣灵并不是用人的嘴巴讲就是真的。因此,作者提醒读者要注意先了解一下,看看那些自称有圣灵的人,很可能有的并不是圣灵而是邪灵。原因是早期教会中出现了「假先知」,这种人最喜欢假借说有「圣灵」充满在他的身上,来迷惑信徒的心。因此,不要马上就相信一个自称有圣灵充满的人,要先学会分辨比较好。他认为辨认是否属于上帝的灵的方式,就是:「谁公开承认耶稣基督降世为人,谁就有从上帝来的灵。」这句话可对照徒保罗所说的:「我告诉你们,凡是被上帝的灵感动的人一定不说『耶稣是受诅咒的』。同样,除非被圣灵引导,也没有人能承认『耶稣是主』。」(哥林多前书十二:3)

就像前面已经多次提过,早期教会中有人散布一种错误的看法,认为耶稣基督并没有真正的活在这个世界上,因此,约翰一书的作者就以这个作基准点,教导信徒判断一个人的生命里有无来自上帝的灵的恩赐,他说若一个人愿意在公开的场合中宣告说「耶稣基督降世为人」这样的人所说的就是有圣灵充满;相对的,若是不敢承认耶稣基督确实降生在世上,就是虚假的。

第4节,这节提到「里面的灵」,这是指圣灵的意思。也就是说能感动人认识上帝的救恩,而这救恩就是在第2节所说的,承认耶稣就是基督、救主。因为邪灵或是撒但最主要的用意,就是要带领人离开耶稣基督的救恩,要诱惑人不要承认耶稣是生命的救主。作者在这里说「属于世界的里面的灵」,意思就是指邪恶的魔鬼。

第5至6节,这两节是相对句,作者在这里用相对的句型说出一个属上帝的人会听从上帝的话去行,这样的人必然会明白辨别甚么是真理的信息,甚么是骗人的谎言。

	第7至8节,作者再次将主题拉回到「彼此相爱」来,整本约翰一书的中心主题就是在这段从第四章七节开始,一直到第五章十二节止,都是在讨论「彼此相爱」这个主题。在第三章23节,作者已经很清楚说明作上帝所喜欢的事,就是要遵守上帝的命令,而这命令就是要「彼此相爱」。现在是第三次提起,第一次是在第二章7至11节,第二次在第三章11至18节。作者在这里将人和人之间需要的「彼此相爱」,架构在「上帝是爱」这个基础上。换句话说,若是没有「彼此相爱」的行为出来,就无法见证「上帝是爱」的信息,这一点就是约翰一书作者要强调的重点。

	要注意作者在这里的「彼此相爱」,就是要以上帝的「爱」(agape),来「相爱」(agapomen)。换句话说,彼此之间的爱,就要像上帝爱我们一样,用这种纯洁的爱来彼此相爱,用无私的爱来建构彼此相爱的基础。只有这样的爱,才是表明我们真的「认识上帝」,而这样才能跟别人说我们是上帝的儿女。

	第9节,可以参考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上帝对人类至高之爱。「上帝差他的独子」耶稣基督降生「到世上来」。而在罗马书第五章8节,使徒保罗说耶稣基督就是上帝在对人类显示「无比的爱」的方式。确实,上帝是那么地爱人类,才会差遣耶稣基督到世上来。

「独子」,所表示的意义很特别,表明珍贵、无法比拟的价值,也是人看为最宝贵的生命。上帝就是将人看为最为宝贵的生命——耶稣基督赏赐给了人类世界,为的就是要拯救人脱离罪的束缚所带来的死亡。约翰一书的作者说,这样的举动表明的只有一点:上帝就是爱。作者是要告诉所有的读者,认识上帝的本质是爱,因此,若是将上帝形容为一位「恐怖」、「恨」、「惩罚」、「严厉」的上帝,是很大的错误,这一点必须要清楚。

第10节,这节可说是约翰一书的中心主题,要让读者知道上帝差遣他的独子耶稣基督降生到世界上来,就是为了要救赎人类的罪,也因为这样,耶稣基督「牺牲」了。这种为有罪的人类牺牲生命所要表达的,就是上帝的爱。值得注意的,作者强调说「不是我们爱上帝,而是上帝爱我们」,并且在第16节又进一步说:「我们爱,是因为上帝先爱了我们。」

第11至12节,「亲爱的朋友们」,这句是最后一次出现在这本书信中,作者共计用过六次(参考二:7、三:2、三:21、四:1、四:7)。这句话也表明了作者将读者当作是心目中最亲近的朋友一般看待,作者用这样亲昵的称呼,主要是在要表示作者多么地盼望所有的读者能明白他写这本书信的用心。

「上帝那么爱我们」,这句话是在说明第9至10节所讲过的上帝之爱,就是上帝差遣他的独生子耶稣基督来到世界上,使所有的人都能够藉着耶稣基督而得到生命。耶稣基督为了要拯救人脱离罪的束缚,牺牲了生命。因此,作者说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要学习耶稣基督这样的爱,并将这样的爱发挥出来。

「没有人看见过上帝」,这句话可对照第一章18节「没有人见过上帝」,也可参考提摩太前书第六章15至16节,都是在强调从来没有人看见过上帝。约翰一书作者强调只有在爱的里面,人才会看到上帝。因为爱就是生命的力量。有爱的地方才有生命的力量。

第13节,作者提到信了耶稣基督的人,不仅是上帝会住在这人的心里,这人也会住在上帝的里面。这意思就是说:当一个人信了耶稣基督之后,上帝的圣灵就会和他同在,指引他走上帝旨意的道路。一个人若是有上帝的灵同在,他的生命就是和上帝交融在一起,无法分开。

因此,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有爱的地方,就有上帝的灵。这也是使徒保罗在哥林多前书第十三章所提到的,若是没有爱,讲圣灵的话将成为没有意义的事,因为那只会像是敲得很大声的噪音。因此,真正的爱,就是圣灵的工作之一。也因为有爱,所以才能和上帝交融在一起。

第14节,这节也可说是基督教信仰的内容主轴——耶稣基督降生在世界上,作「世界的救主」。因此,耶稣基督降生并不是只要救基督徒而已,而是要拯救世界所有的人。

第15节,这节再次提到「公开承认耶稣是上帝的的儿子」,这句话在第四章2节说过。之所以强调「公开承认」的重要,是因为信仰就是生命的见证,不是停留于口头宣告。作者再次说这样公开承认信仰告白的人,「上帝就在他的生命里」,而「他也有上帝的生命」,二者交织在一起。

第十六节,作者用很有力的语句告诉读者,必须知道且相信上帝爱着所有的人。这里的「我们」可说是对读者或是早期教会的信徒说的。但这个「我们」可以是指着所有的人类说的,因为耶稣基督很清楚说上帝不但爱好人,也爱坏人;爱行善的人,也爱作恶的人(参考马太福音五:45)。这也是约翰福音第三章16节所说的「上帝那么爱世人」,而不是说「上帝爱基督徒」。

    「上帝是爱」,这句话在这里重述第8节所说过的。这句话可说是整本圣经的基础,也是圣经所要见证的中心信息。

	第17节,这节看到一个重要的使命,就是每个信耶稣基督的人,都是上帝的同工。基督徒就是上帝拣选的同工,要参与他拯救世人的工作,使更多人认识耶稣基督。而耶稣基督就是上帝赏赐给人类最大的福音,而这福音不是让基督徒用来图谋自己的享受,是要传扬出去,分享给众人的。因此,约翰一书的作者在这里提到,当人知道上帝的爱后,回报上帝这奇妙恩典的最好方式,就是将上帝的爱分享给所有接触的人。

	第18节,作者在这本书信中用了四次「坦然无惧」这个词(参考二:28、三:21、四:17、五:14)。人只有在爱的里面可以「坦然无惧」,也就是分享爱的时候才会没有害怕。因为真正的爱,只会带给生命快乐。相对的,虚伪的爱、不真实的爱,才会使生命恐惧与不安。这就是此节所提到的「有了爱就没有恐惧」之因。

	这里的「恐惧」,在希腊文是「phobos」,这个字也有「敬畏」的意思。这样,可以理解这句话的意思,指的是:一个人不可能爱一个人的时候,又害怕看到那个人,或是怕与那个人在一起。因为爱与恐惧,是不能同时存在的。

	另一方面,这「恐惧」一词,也与奴隶有关系。古时候,有奴隶的制度,身为奴隶的人,一直生活在恐惧中,因为害怕主人将之转卖到更恶劣的生活环境中,也同时害怕主人对他生气,生命会不保。

第19节,作者说所有的爱的根源来自上帝。人的生命中有爱,是因为上帝先将爱赏赐给了人。这种认识必须先回到创世记第一章所提到的上帝的形像;当上帝创造人类的时候,就是用他的形像来造人,这个形像所表示的就是他的爱。

第20至21节,作者在这里为爱作了很好的诠释——爱与恨不相容。这就像爱与恐惧不能同时并存一样。恨只会和惩罚、报仇、恐惧相连接。

作者在这里强调爱上帝和爱兄弟姊妹是同样重要的,没有说爱上帝比较重要,爱兄弟姊妹不重要,也不能将这二者分开来看。这也是路加福音第十章25至37节,耶稣基督在比喻中所要表达的信息是:「你要全心、全情、全力、全意爱主——你的上帝,要又爱邻人,像爱自己一样。」约翰一书的作者也清楚这样的观点,因此,在第21节作者作了个明确的结论,说这就是耶稣基督的「命令」。
经文:

约翰一书 5:1-5:21

注释:

5.第五章:
	如果我们要用一句话来形容约翰一书的主题,就像前面已经叙述过的,就是「彼此相爱」。这个主题有一个很基本的认识,就是只有「彼此相爱」才能表明人和上帝之间的关系是相连结在一起的。因为「上帝是爱」,因此上帝希望所有他的子民都知道彼此相爱,因为上帝将爱给了他所拣选的子民,就是为了要他的子民去传递这份爱。

	但必须要注意一点,就是谈到上帝的爱时,应该要清楚上帝的爱是包含着他的公义、宽恕、赦免、怜悯。公义的爱,表示着上帝的审判和忿怒,这点必须要记住的,不要以为上帝的爱都是可以随便予取予求的,甚至是毫无节制的滥用,这是严重的错误。

	约翰一书的作者在前一章论述到真实的爱没有恐惧,这点也是这本书信中非常有意思的信息。因为真实的爱中是不会有恨的,原因是爱与恨是两个完全不相容的状况,若是在爱中有恨,那就表示爱的不够完全,才会在里面有恐惧。

    约翰一书作者在这章强调遵守上帝的命令,就是爱上帝。而且强调这并不是困难的事。作者说基督徒的使命,就是将上帝的爱见证出来。

第1节,「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上帝的儿女」,虽然是这么简单的一句话,却很清楚说明早期教会有人不相信耶稣就是上帝差遣到这世界上救主,这是因为教会内部有出现假先知、假使徒的缘故,就像第二章18节,以及第四章1节所提起的,这些人常常搅乱了信徒的信仰认知。

因此,这里说「凡信耶稣是基督的都是上帝的儿女」,意思就是说:只要相信耶稣就是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这样的人,就是上帝的儿女。当基督徒说他爱上帝时,也必定会爱上帝的儿子。耶稣基督就是上帝的独生子,如果说爱上帝,必定会爱耶稣基督。

另一方面,如果所有的信徒都是上帝的儿女,那么,说爱上帝的人,也必定会爱上帝的儿女,也就是所有的信徒,就是从彼此相爱着手就对了。

第2至3节,约翰一书的作者一再强调信仰的一个基本观念,就是把爱上帝的信仰付诸行动,这种行动就是从爱我们身边的兄弟姊妹开始。因此,他在这里又说一个真正爱上帝的人,就会遵行上帝的命令,听从上帝的旨意去行事。作者说上帝的命令「并不难于遵守」,是可以实践出来的。就像前面已经叙述过的,从身边的兄弟姊妹身上开始做起。

第4至5节,作者说凡是上帝的儿女都必能因为信心而「胜过世界」。这句话确实不错,不论是从基督教会历史来看,或是从信徒的信仰经验上来检验,都会看到这样的见证。会有这样的经验,就是因为耶稣基督复活所带来的生命力量,这种超越死亡而复活的力量,绝对不是人类社会任何力量可以阻止的。作者说这是因为「信心」的缘故,而这信心是来自耶稣基督的复活。

「只有信耶稣是上帝的儿子的人才能胜过这世界」,原因是耶稣乃上帝差遣到这世界上来的救主,他用死在十字架上的爱来胜过邪恶的权柄。

在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不是杀人的军事武器,而是爱。只有爱,才能改变这个世界,也只有爱,才能让人将尖锐、杀伤力极强的武器收起来。这就像先知弥迦所说的,上帝的爱要「排解列强的争端」,要把「刀剑打成镰刀」(参考弥迦书四:3)。人类之间若真的依照耶稣基督的教训去遵行,就会使战争消失,会使所有打仗的武器都成为生活的工具。这个世界,是因为打仗而分裂,却可以因为彼此相爱而连结。

第6节,这节可参考马可福音第一章8节。洗礼是用水,因此,「水」,已经不仅仅是一般用来洁净的一种材料,而是在基督教信仰上成为「分别为圣」的一个记号。

「血」,这在圣经中很清楚的是代表着生命的记号,可以用来作为赎罪(参考利未记十七:11)。这里说耶稣基督是「藉着水和血」,这已经很清楚表明他不仅将信靠他的人「分别为圣」出来,而且为了所有信靠他的人,耶稣基督是用他的生命来作为赎罪祭,而这赎罪的方式,就是死在十字架上。所以约翰一书的作者特别指出这血乃是「牺牲的血」,不是一般的血,而是耶稣基督献出了他的生命所流出来之血,作为救赎的记号,这才成就了救赎的功效。

「圣灵也亲自见证这是真实的,因为圣灵就是真理」,这表示圣灵参与了洗礼的行列,因此,圣灵可以为洗礼这件事作见证。因为能感动一个人认识耶稣为生命的救主,不是人的能力,真正能启开人的心灵认识上帝在耶稣基督里的救恩,是上帝的圣灵亲自做工的结果。

约翰一书的作者在这里说「圣灵就是真理」,这句话已经清楚表明圣灵和真理是同一的。圣灵乃是上帝本身,而上帝就是真理。

第7至8节,这里进一步解释就连洗礼用的水,以及耶稣基督的宝血也都会和圣灵同时作见证。见证受洗的人归属于耶稣基督,是上帝的儿女。约翰一书的作者强调「圣灵、血和水」等这三样都是一致的,意思就是没有轻重之分。换句话说,一个基督徒在这世上接受洗礼,就如同接受了耶稣基督的救恩,而这个人就因为透过受洗而蒙圣灵的感动、洁净他的生命,这些都是一气呵成,连在一起,没有分开的。

第9节,当一个人因为听到有人传福音信息给他,受到感动而决定接受耶稣基督作为他生命的主,因此,接受洗礼,就是这里所说的「人的见证」。既然人的见证我们可以接受,若是上帝亲自见证当然远超过人的见证。耶稣基督在传福音的时候,经常遇到有犹太人要他再用神迹来证明自己的身份,耶稣基督很清楚地告诉这些寻求证明的犹太人说,上帝就是最好的证明(参考约翰福音八:17—18)。因为他是在为上帝工作,且依照上帝的旨意去行(参考约翰福音六:38、八:38)。

第10节,这节很清楚说明信耶稣基督的人,和不信者之间是有差异的;作者很清楚地提到信耶稣基督的人必定会为所信的作见证。

第11节,这里提到只要是信耶稣基督的人,必定会得到上帝赏赐的恩典,就是获得「永恒的生命」。相对的,不信耶稣基督的人就是敌对上帝者,这样的人否定了上帝的见证,不认为上帝的所做的见证是真实的。

第12节,这节为前面所说的作了简洁的结语:谁有耶稣基督同在,谁就会获得永恒的生命。相对的,就没有。

第13节,再次强调会有「永恒的生命」赏赐给「信奉上帝的儿子的人」。这是个带有应许的约,也是基督教信仰最终极的目标。约翰福音的作者就一再告诉我们,凡是信靠耶稣基督的人都将得到上帝赏赐给他们「永恒的生命」(参考约翰福音三:15、16、36、十二:50、十七:2、3),耶稣基督也亲自这样告诉所有信靠他的人(参考约翰福音五:24、六:40、47、54、十:28)。

第14至15节,这是含有应许的经文,在这两节中,作者说身为耶稣基督的信徒有两件很好的福气,其一就是可以藉着耶稣基督在上帝面前坦然无惧。其二是上帝会垂听信耶稣基督的人的祈祷。

能在上帝面前坦然无惧,乃是因为有耶稣基督为他作见证,证明信徒们知道彼此相爱。因为只有在真实的爱里,人面对上帝的审判才不会恐惧(参考约翰一书四:17)。

上帝一定会垂听他的子民祈祷,这是整本圣经的信息。但不要忘记,祈求主要的目的,就是学习明白上帝的旨意,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

第16节,就是相对句型,在第16节的上半句说「不至于死的罪」,下半句则说「有些罪导致死亡」。依照摩西的法律,最严重而不可原谅的,就是指亵渎圣灵的罪(参考利未记廿四:16)。耶稣基督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人所犯的罪和所说一切亵渎的话都可得到赦免;但是亵渎圣灵的人永远得不到赦免,因为他所犯的是永远的罪。」(马可福音三:28—29)可以这样了解:一般的错误行为是可以被原谅的,因为人不完全,经常会犯错,特别是人的心思意念中经常会有罪出现,就如同使徒保罗在描述人生命的软弱所说的,应该做的事,没有去做,反而去做那不该做的事(参考罗马书七:19—24)。他强调这种人在不能自主的情况下,往往做出导致生命死亡的罪恶,这种罪恶就是离弃了上帝(参考罗马书六:36)。

第17节,「不义」,这是指和上帝的关系已经破坏了。但作者说这些也有可以修补的可能,就是透过耶稣基督救赎的爱来重新调和。这种方式就是用祈祷来寻求上帝的宽恕。

但若是故意侮辱了上帝的神圣,就是指明明知道不可以拜偶像,却故意这样做。或明明知道在教会中不可以欺骗,却又这样行,这便是藐视上帝的尊严。这样的罪是「会导致死亡」。

	第18节,这节谈到「上帝的儿女不会继续犯罪」,这句话并不是说基督徒都不会犯罪,而是说信耶稣基督的人会知道上帝不喜欢人犯罪,也知道上帝会垂听信徒的祷告,因此在知道自己犯罪之后,就会赶紧悔改认罪。基督徒信仰生活中最大的美德,就是知道悔改认罪,而悔改认罪乃是上帝所喜悦的事。这就是此节所提到的「不会继续犯罪」。这种「不会继续犯罪」,是因为有上帝的圣灵在带领、保守,使他知道保守自己纯洁的心灵好面对上帝的审判。

	第19节,可看到基督徒在每个时代都是很孤独的,因为这个世界都是「处在那邪恶者的辖制下」,但基督徒却是「属于上帝」的,这是因为有耶稣基督救恩的缘故。

	第20节,这节可说这本书信的结尾,也是这本书信最中心的信息要告所有读者:耶稣基督就是上帝的儿子,他来到这个世界上,藉着他认识了信实的上帝而得到「永恒的生命」。

	第21节,所提到的「假神」,刚好第20节的「真神」相对照;真神,带给人「永恒的生命」,相对的,「假神」所带来的是生命的死亡。作者希望所有的读者、信徒都能远远躲避这会带给生命永远死亡的假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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