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 4章13节 到 4章1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二)承受世界的应许,藉信达成  4:13-17 
          1.上帝应许亚伯拉罕和他的后裔要承受世界不是透过律法,而是透过因信
            而得的义。  4:13 
            ◎亚伯拉罕活在摩西律法出现之前,因此这应许 创 18:18 与律法无
              关。
            ●「承受」世界:SG 2818,「法定继承者」。
            ●「承受世界」:「作世界的继承者」、「获得从而拥有世界」。
            ●「因」律法、「因」信:SG 1223,「透过」、「藉着」。   
            ◎旧约中上帝给亚伯拉罕的应许并没有直接提到要他作「世界的继承
              者」,这应该是保罗由 创 12:3  18:18  22:18 的记载总结起来的。
	          或者是保罗使用了当时犹太传统中(如传道经 44:21)将上帝给亚伯
	          拉罕的应许,理解为亚伯拉罕要承受全世界为产业。
	          
          2.若是属于律法以下的人才是后裔,那人的信就没有作用,上帝的应许也
            就无效了。所以不可能是属于律法以下的人(血统上的犹太人)才是后
            裔(所应许的世界继承者)。  4:14 
            ●「归于虚空」:SG 2758,「使之无效」。
            ●「应许」:SG 1860,「承诺」。
            ●「废弃」:SG 2673,「废除」、「使失去能力」。
            ◎因为之前亚伯拉罕是因信得应许的,且 4:4 提到做工的人得工资是
              应当的,守全律法的人,不需要应许,上帝本该给他义人的代价。若
              上帝的应许要靠人的努力来换取,那上帝的应许就是骗人的。自然,
              引发应许的信心也是虚空的,因为还是要自己努力去换取工资。
              
          3.律法是惹动天谴(神罚)的,哪里没有律法,哪里就没有违反律法的事
            。    4:15 
            ●「惹动」忿怒:SG 2716,「致使」、「产生」、「激起」。
            ●惹动「忿怒」:SG 3709,「愤怒」、「怒气」。
            ●「过犯」:SG 3847,「违背律法」。亦即「正面的违反神的成文规
                        定」。比「矢不中的(被造物没有达到造物者设定的目标
                        )」来得严重。
                        
          4.所以人得为后嗣是本于信,因为是本于信,因此就是上帝的恩典,这是
            为了让应许一定会归于一切后裔。这些后裔不单包含属律法的以色列人
            ,也包括那效法亚伯拉罕之信心的人。   4:16 
            ●「本乎」:SG 1537,「出于」、「由....出来」。
            ●「定然」:SG 1510+SG 949,「成为稳固」、「是坚定的」。
            ◎因为没有人能靠行律法满足上帝的要求,所以如果应许必须透过行
              律法实现,那就完全不可能实现了。而上帝是全能的神,因此人成
              为后嗣如果是本于上帝的恩典,就一定可以实现。
              
          5.亚伯拉罕是我们(犹太与外邦基督徒)的父,应验了圣经所说「我立
            了你作多国的父」,这应许是在他所相信的那个生命给死人,使无变
            有的神眼前的。 4:17 
            ●「使无变为有」:原文是「从『虚无』中呼叫『存在』」。
            ●多「国」之父:这个「国SG 1484」的希腊文,保罗常常用来指「
                            外邦人」。「多国之父」意义就是指亚伯拉罕是外
                            邦基督徒的信心之父。
            ◎ 4:17 的「呼叫SG 2564」,与 创 1:3,5,8 等上帝用话语创造的
              记载相关。此处暗示亚伯拉罕相信上帝是「造物者」,那我们真相
              信上帝是「造物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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