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希米记 7章70节 到 7章7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七)奉献记录  7:70-72 
          ●「达利克」:金币名,大约8.5公克重。
          ●「弥拿」:大约等于500克。
          ●「祭司的礼服」:由精绣的麻丝布制成 出 28:5  39:27 。
          ◎此处和  拉 2:1-70  比对只有些许出入,一般认为是传抄过程抄错。
            家谱的部分所记是相同的,可能是以斯拉的家谱被收藏在圣殿的档案
	        室内,所以尼希米可以拿来引用。而不同之处其中最大差别在于「黄
            金总数」: 拉 2:69  计有 500 公斤, 尼 7:70-72  则计为 344 公
            斤,有学者认为如果把 尼 7:70  的五十个金碗(计有160公斤)加上
            去,则尼希米的黄金总数为504公斤,两者资料就相吻合。

    (八)结论  7:73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尼希米记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