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迦书 6章1节 到 6章5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三、神与忘恩百姓争论及将来蒙怜恤的应许( 弥 6:1-7:20 )
    (一)控诉选民忘恩偏离神( 6:1-5 )
          1.要百姓听耶和华的控诉,山岭和冈陵为证人。   6:1-2 
            ●「向山岭争辩」:应作「在诸山岭前诉说案情」。
          2.质问百姓,上帝何处对不起百姓!  6:3 
          3.历数上帝对百姓的恩典―出埃及之事  6:4-5 
            ●「从什亭到吉甲」:指「过约旦河一事」,什亭和吉甲分别是以色
                                列人过约旦河前后所到之地。此处提到的什亭
                                ,应是 书 3:1-17 中的事情,非关于以色列
                                人第一次在那里犯罪的事。
            ◎本段以法庭审讯为背景,神为控方,百姓为被告,山岭、冈陵则为聆
              听审讯的见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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