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太福音 5章31节 到 5章3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四)离婚  5:31-32太 19:9  可 10:11-12  路 16:18 
          1.一般的教导论及「休妻要给休书」。  5:31 
            ●「休书」:SG 647,「离婚证明书」,在当时必须由男方写给女方,以免
                        日后男方又回来干扰女方的生活,或者日后女方被误认为淫妇。
            ◎此处引自 申 24:1-4 。
            ◎当时对于离婚,有两派看法:希列(Hillel)派认为在任何情况下皆可休妻,
              甚至包括「妻子烧焦了饭」这种微不足道的理由。沙买(Shammai)派比较保守
              ,只准为「淫乱」的理由休妻。

          2.耶稣表明:休妻如果不是为了淫乱的缘故,就是导致淫乱的发生。 5:32 
            ●「淫乱」的缘故:SG 4202,「不贞」、「通奸」。
            ●「叫她作淫妇」:SG 4160+SG 846+SG 3431,直译是「使她犯奸淫」。
            ◎当时妇人淫乱的结果应该是遭受「石头打死」的处罚,因此,这里也可能是暗
              示「婚姻到死方休」。
            ◎耶稣在此表明,随意休妻,将导致淫乱的事情发生。上帝心目中的婚姻是「到
              死为止」的,因此随意的休妻,在上帝眼中,这「休书」并不成立。因此,两
              人的婚约仍然有效,导致被休的妇人另外结婚,也等于干犯前一次的婚约。不
              过这一切的责任却应该在一开始休妻的男人身上。
            ◎ 太 19:3-11 耶稣对于休妻有更完整的解说,谈到摩西是因为以色列人心硬,
              才要求写休书休妻(原来是可以随意休妻,又随意叫妻子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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