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 2章4节 到 2章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二)祭司被刑罚,是为了坚固神与利未立的约。神把律法托付给祭司们,
          并要他们与神同行,就可以使人离开罪孽、学会律法。 2:4-7 
          ◎这一段是旧约中说明设立祭司制度之目的与祭司职分,最清晰与崇
            高的地方。祭司应该「说话、行为合宜」 2:6 。
          ●「利未」:指整个献祭制度与祭司体系,而非特指雅各的儿子利未。
                      祭司都是利未支派的人。      
          ◎在旧约五经里除了民数记(参考  民 25:12-13 )外,再也没有其他
	        地方形容利未祭司的设立是一个约。而且民数记那一段的记载,也只
	        是和亚伦的子孙非尼哈所立,不确定是否有指整个利未支派。但是圣
	        经在耶利米( 耶 33:20-21 )与尼希米记( 尼 13:29 )有提到这
	        个约,可见那里假定这个约较早就存在。而且在申命记(参考 
	         申 33:8-11 )摩西的最后祝福中也将教导(藉着乌陵和土明提供引
	        导)的责任交给利未支派,虽然并没有称之为一个约。
          ● 2:4 在大部分的直译中表达出神警告有积极的目标(希望命令
	        是带来悔改,以致于利未之约可以延续下去)而非消极,主要是希望
	        挽回以色列人和他的关系。
	      ◎ 2:4 会被提问的是:玛垃基是否暗示神有可能会背弃他的约?
	        先知书常提到约被破坏,但是每一次都是人先没有守约。 2:8 就提
	        到是祭司先背弃利未之约,而不是神先背弃。可见神不会背约,因此
	        所有的犯罪的祭司都当悔改,不然就会从圣殿中被清除,以便利未之
	        约能够立稳。
          ●「生命和平安的约」:指神与亚伦之孙非尼哈所立之约。非尼哈为
			                    捍卫神的尊荣,杀死一对正在冒犯神的男女。
                                (参考 民 25:1-13 )
          ◎生命和平安的约倒底是两样还是一样,待确认!
          ●「真实的」律法:「稳定的」、「确实的」、「可靠的」。
	      ●「与我同行」:这个片语在旧约圣经中只用在两个人身上:以诺
			              (参考  创 5:22-24 )和挪亚(参考  创 6:9 )。
	      ◎本段表达若祭司处在各方面健全的状态(平安)下,存正直的心态
	        跟上帝同行,这样生活形态,将使许多人回头离开罪孽。
          ●「律法」:直译为「训诲」。这里提出祭司有教导的职分。
          ● 2:7 中提到祭司为「耶和华的使者」,旧约仅有此处用耶和华的
	        使者称呼祭司,「耶和华的使者」这个词常常是指「天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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