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拉基书 2章1节 到 2章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二、对祭司罪行的审判  2:1-9 
    (一)诫命既然是传给祭司,祭司不听从,就要被咒诅、被除灭。 2:1-3 
	  ◎『祝福』和『诅咒』在「耶和华与以色列人之约」的关系中是非常
	    重要的。为何如此说?古代近东国家中,盟约条款都会订定应尽的
	    责任与义务,如果都遵守则没事;如果其中一方「失责」的话,约
	    中的诅咒就「随即生效」了。这并不是说这个『盟约失效』,而是
	    从起初定下的『反面(诅咒)生效』了!因此从神与以色列人之间
	    的关系来看,神和人的约也常有双重的意义,例如出埃及记(参考
	     出 20:5-6 )清楚说明违犯诫命的人要受刑罚,同时也应许那些
	    遵守诫命的人必得着神的慈爱。另外很多例子是出现在申命记,也
	    说明顺服人和背叛神的后果( 申 28:3-6  比对  申 28:16-19 )
	    。所以说,当人不顺服时,『神有责任』要诅咒,并收回人当成
	    『惯常』的祝福。
	  ●「这诫命」:亦作「这命令」。
 	  ●「若」:条件字句,表达神的诅咒必然来临,除非他们立刻再度顺
		    服神。(神给百姓的最后通牒中,还是带着盼望的条件。)
      	  ●「将荣耀归与我的名」:此处的荣耀和 1:6 的「尊敬」为同
      	                          一个字。指他们应该要尊敬神的名。
      	  ●「福分」:原文就是「祝福」。此处的祝福可以有两种解释,第一
		      个是解释为「物质资源」,对祭司来说就是接受百姓的
		      十一奉献(参考  民 18:21 );第二种解释是指「祝福
		      的话」,这是祭司有权的宣告, 可以奉耶和华的名为百
		      姓祝福(参考  民 6:23-27 ),但如今他们的祝福要变
		      为诅咒,这样他们独特的祭司职分非但无益,反而有害。
		      不论是哪一种解释,主要是警告祭司不要既不听从,而且
		      又不把他的话放在心上,后果将是失去祝福与职份。
          ●「斥责」:「责备」、「使败坏」。
          ●「种子」:「后裔」的意思(参考  耶 31:27 ),也有可能指「田里
		      的出产」,这是参考申命记28章(参考  申 28:18-19申 28:21申 28:23-24 上下文),不过多数人认为
		      这种看法不太合理。一般认为此字在七十士译本与拉丁文
		    译本做「膀臂」较为合理,因为「膀臂」的原文与「种子」
		      相近,就本段上下文来看也比较合理,因为祭司的手臂是举
		      起用来宣布祝福的,「斥责种子」译成「败坏膀臂」,就是
		     「除去祭司的职分」。
          ●「牺牲」:原文指祭典中用来供神的祭品。
          ●「牺牲的粪」:参考  出 29:14利 4:11-12  8:17  16:27 ,即
			  献祭活动中产生的排泄物。此字在圣经中只出现七次,
			  纯粹就是指粪便,这边并没有含内脏的意思。通常献祭
			  后的剩下的废物(包括祭牲的排泄物和内脏)。这些不
	 		  洁之物要从圣所清除,搬到圣所(营外、城外)的某一
			  处烧。
          ●「与粪一同除掉」:就是搬到城外烧掉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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