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章9节 到 11章12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2.水生生物的饮食洁净条例  11:9-12 
            ◎水生动物中有翅有鳞的列为一类,无翅无鳞的列为另一类。前者
              可吃,后者不可吃。包括虾蟹等甲壳类动物与贝类,都是不能吃
              的食物。
            ●「翅」:SH 5579,「鳍」。
            ●「鳞」:SH 7193,「鳞」。
            ●「一切水里游动的」:SH 3605+SH 8318,「一切成群的事物
                                  」。
            ●「可憎」:SH 8263,「可憎的事物,」、「可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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