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章46节 到 11章4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8.订定洁净条例的总结  11:46-47 
            ◎圣经中禁止吃的十二种食物是:
              a.血( 利 17:11申 12:23 );
              b.动物的盖脏脂油( 利 7:23,31 );
              c.被野兽杀死的牲畜( 利 7:23-27 );
              d.以腐尸为食的动物( 利 11:13-19 );
              e.动物的内脏( 出 29:13,22 );
              f.无鳞无翅的水中生物( 利 11:9-12 );
              g.不分蹄而又倒嚼(反刍)的走兽( 利 11:3-8 );
              h.除了蝗虫、蚱蜢之外的昆虫( 利 11:22-23 );
              i.迦南地初收的农产( 利 19:23-24 );
              j.失雏的母鸟( 申 22:6-7 );
              k.屋内有死尸而没有盖好的饮食( 民 19:11-22 );
              l.用母羊的奶煮的山羊羔( 出 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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