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记 11章46节 到 11章4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8.订定洁净条例的总结 11:46-47 ◎圣经中禁止吃的十二种食物是: a.血( 利 17:11 ; 申 12:23 ); b.动物的盖脏脂油( 利 7:23,31 ); c.被野兽杀死的牲畜( 利 7:23-27 ); d.以腐尸为食的动物( 利 11:13-19 ); e.动物的内脏( 出 29:13,22 ); f.无鳞无翅的水中生物( 利 11:9-12 ); g.不分蹄而又倒嚼(反刍)的走兽( 利 11:3-8 ); h.除了蝗虫、蚱蜢之外的昆虫( 利 11:22-23 ); i.迦南地初收的农产( 利 19:23-24 ); j.失雏的母鸟( 申 22:6-7 ); k.屋内有死尸而没有盖好的饮食( 民 19:11-22 ); l.用母羊的奶煮的山羊羔( 出 23:1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