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书亚记 7章16节 到 7章2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4.上帝由以色列民中指出亚干来,亚干也认罪。 7:16-23 
            ◎大部分人认为此处形容的是一种「抽签」的过程,用抽签的方式
              标定上帝心目中的人。
            ◎约书亚领受了神的命令( 7:13-15 )后便顺服而行,所以在
               7:16-18 叙述进行的经过所用的经文之用词和命令相当接近,
              显示出他们执行命令非常认真。
            ◎ 7:19 约书亚称呼亚干为「我儿」,并不表示父子关系,而是以
              长辈的身份劝谕晚辈。
            ◎ 7:19 「将荣耀归给耶和华」的说法,别处从未出现过。不过,
               玛 2:2 有一个类似的句子,那里劝勉祭司要「一心荣耀我的名
              」,因为神会信守与他们所立的约。前面已经提到,亚干的罪是
              触犯了神的约( 7:11 )。这时,亚干惟一该做的事,就是把自
              己所犯的罪一五一十的讲出来。
            ◎ 7:20-21 亚干的回答,首先是一句认错的话( 7:20 ),然后才详
              述细节。
            ◎亚干的犯罪过程有四个阶段动作(罪的联贯性及步骤):
              我看见、我贪爱、我拿去、我隐藏(收藏)。
            ◎「看见一件美好的」:和 创 3:6 夏娃犯罪、 撒下 11:2-3 大卫
              在阳台闲来无事看到貌美的拔示巴犯罪的动机一样。
            ●「美好」的示拿衣服: 「令人愉悦的」。
            ●「示拿」:Shinar,字意是「两条河流的国家」,指「巴比伦」。
                        参 创 10:10 。
            ◎「示拿衣服」,这种由外国进口的衣服应该是特别好看、质料好
              又贵重。不过以色列人能够一眼认出衣服的出处,表示当时的巴
              比伦衣服是相当出名的。
            ●「贪爱」这些物件:「渴望」、「喜欢」。与十诫中的「贪恋」
                                原文相同 出 20:17  申 5:21 。指对不属于
                                自己的事物之渴望。
            ● 7:21 记载亚干拿取的金银已经规定属于圣所所有,二百舍客勒
              银子大约2.267公斤(价格约2600美金,以白银每盎司32.5美元计
              算),半条金子(重量是50舍客勒、0.57公斤,以每盎司1700美
              元计算,大约值33982.5美元)。这大约是一般人工作两年的所
              得。
            ●「放在」耶和华面前:原文作「倒在」,可能指银子从盒子倒出
                                  来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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