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5章31节 到 5章4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4.耶稣的见证  5:31-47 
            (1)若自己为自己做见证则见证无效,但耶稣有另一个真见证。 
                5:31-32 
               ●「见证」:SG 3140,「作证」、「成为证人」。
               ◎ 申 19:15 说明一个人的见证是不能定案的。
               ●「另有一位」:有一些学者认为原文是指「同质的另一位」,
                               就是指「天父上帝」,而非指「施洗约翰」。
                               但另有一些学者认为新约圣经中并没有这样的
                               意义存在,这样的话就是指「施洗约翰」了。
            (2)施洗约翰是另一个见证,也是点着的明灯。 5:33-35 
               ●「真理」:SG 225,「真理」、「实情」。
               ●「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直译是「我不从人领受见证」
                                               、「我不必依靠人的见证」。
               ●「灯」:原文指中东一带使用的「油灯」,须要依赖不断的添油
                         才能发光。这种灯虽可照明,却无法自力长久发光。
               ●「喜欢」:SG 21,「兴高采烈」、「极度欢欣」。
               ◎其实耶稣的见证非从人来,提施洗约翰是要让人容易接受,可以
                 得救。由这个角度来看,施洗约翰的「开路先锋」角色十分称职
                 。
            (3)耶稣所做的事成为见证。 5:36 
               ●「事」:SG 2041,「行动」、「作为」、「任务」。原文是
                         复数型态。
            (4)天父上帝也是见证:也许指在受洗时的见证,或是指天父的本质。
                5:37-38 
               ●他的「道」:SG 3056,就是「logos」、「话」。
               ◎犹太人的不信,正证明他们心中没有天父之道。
            (5)圣经(旧约圣经)也是见证:犹太人以为其中有永生,却不肯接近
               生命的源头。 5:39-47 
               ●「查考」:SG 2045,「查考探究」、「研究」。
               ●「你们查考圣经」:或作「你们应当查考圣经」。
               ◎ 5:43-44 说明追求自己的荣耀却不求上帝来的荣耀,这样的人
                 没办法信耶稣。想想我们现在的许多「信徒」,是不是也追求
                 自己的荣耀、彼此荣耀,以致所传的「福音」并非「信耶稣」
                 。
            ☆犹太人不信之故:
               a.情愿暂时喜欢灯光  5:35 
               b.没有神的道在心中  5:38 
               c.心中没有神的爱    5:42 
               d.互相受荣耀,不求由神来的荣耀  5:44 
               e.不信摩西所写的书。
                 ◎犹太人以依附摩西为荣。(参考 创 49:10申 18:15 )
            ◎特点:每提一些见证之后,就加上一个定罪(不信即带来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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