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世记 6章1节 到 6章4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三、人类毁灭  6:1-9:29 
    (一)洪水的起因:人类犯罪,世界都败坏了  6:1-10 
          1.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子结合,生出英武有名的人,上帝决定自己的灵
            不永远住在人里面,人的寿命减为 120岁。 6:1-4 
            ●「世上」:原文是「地面上」。
            ●「又生女儿」:前文多半重视儿子的出生,此处却是着重于女儿
                            的出生。
            ●「神的儿子们」:指的可能是「塞特的后裔」、「法官、统治者
                              」或「堕落的天使」。
                               彼前 3:19-20  彼后 2:4-5  犹 1:6 可能是「
                              堕落天使」解释的支持,这种解释也是最早与
                              最多学者的看法,犹太史学家约瑟夫、哲学家
                              斐罗、死海古卷也都支持这个看法。
            ●「看....美貌....娶来」:与 创 3:6 「见....好....摘下」的原
                                      文一样,创世记的作者恐怕也是故意以
                                      此表达「神的儿子」也犯了跟夏娃一样
                                      的罪,越过了上帝设定的界线。
            ●「娶来」为妻:「取」、「拿来」、「结婚」。
            ●「属乎血气」:「是血肉之体」。
            ●我的「灵」:「灵」、「气息」。
            ●「住」在他里面:「管理」、「审判」、「争辩」。不过这跟上
                              下文难以结合,因此有人认为这个字应该是源
                              自「居住」这个字,而且七十士译本等都采取
                              「居住」这个意思,因此许多译本都取「居住
                              」这个意思。
            ◎「我的灵就不永远住在他里面」:与 创 1:2 上帝的灵运行相反
                                            ,上帝撤回他的灵。
            ◎有人推测人的女子愿意与神的儿子生下小孩,可能是为了要生出
              「永生」的后裔,所以 创 6:3 上帝采取行动来缩减人的寿命。
              不过这仅仅是推测。
            ●「一百二十年」:指的可能是「上帝决定收回自己的灵到洪水的
                              时间」,也可能是指「人类寿命普遍缩短」。
            ●「伟人」:「巨人」、「伟人」。 民 13:33 此字用来形容身材
                        高大的亚纳族人。 创 6:4 说明当时已经有「伟人」
                        或「巨人」在地上,神的儿子与人的女子之后裔就产
                        生「英武有名的人」或「另一些巨人」。
            ●「交合」:原文是「进入」、「进去」,不是 创 4:1 用的「认
                        识」,原文时态是「未完成式」,这种时态有时表示
                        「习惯」或「过去常做的动作」。
            ●「英武」有名的人:「强壮的男子」、「勇敢的男子」。
            ◎「神的儿子」如果解释成「人」,主要的困难是这个词主要是解
              释成天使。但如果解释成「天使」,则不知道「天使」跟「人」
              如何「交合」。而且这算起来是天使的错,怎么处罚在人头上?
              不过这段经文中也没看到人类抗拒天使的记载,而且圣经没记,
              也不表示上帝没处罚天使。
            ◎跨种族的通婚明显是违反神的心意,旧约圣经明文规定此举不讨
              神喜悦。 创 1:11 ,神在创造时,要万物「各从其类」;
               利 19:19  申 22:9-11 规定牲畜异种不可交配,土地不能洒两
              样种子,衣服也不可混织; 利 20:16 规定人兽不可交合;
               申 7:3 甚至规定以色列人不得与外族通婚,许多经文都表明
              神希望万物「各从其类」,更别说是本章灵界的天使竟然与人通
              婚生子。或许律法中的规定有其时代性的背景,不能说今日我们
              就不能穿混纺的衣服、不能吃基因改造的食物,但我们应该可以
              理解天使和人类的通婚是上帝所不喜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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