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3章1节 到 3章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伍、教会领袖应有的品德及教会的性质  3:1-16  
    ◎本章 3:1-7 论及监督的职责, 3:8-13 则是执事, 3:14-15 保罗更说明他
      写信给提摩太的目的,然后以一首赞美诗( 3:16 )结束。

  一、论监督的资格  3:1-7    
      ●「人若……善工」:大概是当时的流行语。
      ●「想要得」:指伸出双手,引伸有希求、争取、意欲做某事。可见当时候
                    受假教训影响,很多人想要当教会领袖,并且传讲错误的教
                    训。   
      ●「监督」:原指一般管理的职位。新约时代教会内的监督工作由长老负起
                 ( 徒 20:17,28  多 1:5,7 ),这包括管理教会( 提前 5:17 
                 ),教导、牧养、惩治信徒( 徒 20:28  彼前 5:2 ),坚守真
                 理( 多 1:9 ),甚至管理财务( 徒 11:30 )。此字原意为
                 「从上俯视下来」,故有监察之意思。
      ◎ 多 1:5,7 ,长老与监督的名称混着用,故一般学者的一些结论:长老与
        监督应该是同一组,且以管理和教导为主要工作,比较是团队的领导方式
        呈现,这是雏形的教会体制。
      ●「羡慕」:「渴望」、「向往」。
      ●「无可指责」:「无可责难」、「人格与行为没有明显的瑕疵」。
      ●「一个妇人的丈夫」:即只结过一次婚,或只有一妻。
      ◎保罗在此列出担任监督的条件有两个焦点:「个人品德的成熟」与「教导
                                              能力」。
      ●「节制」:「头脑清楚」、「有自制力」,与「自守」同义。
      ●「端正」:即「有规律」。
      ●「善于教导」:参考 多 1:9 ,特别是对长老与监督的要求。
      ●「不因酒滋事」:由「不」与「沈迷于饮酒」组成的。
      ●「好好管理自己家」:「管理」原文为「站在前面」,有「指引」、「带
                            领」的意思。
      ●「初入教的不可作监督」:意思就是「初信者不可当监督」。 多 1:6 
                                中论及担任监督的条件,就没有这项。这是
                                因为革哩底教会刚刚成立,不可能找到信主
                                较久的人当监督。
      ●「魔鬼所受的刑罚里」:魔鬼将来要受的刑罚(见 太 25:41  启 20:10 )
                              。此处或指魔鬼所施予的刑罚,不过较不可能。
      ●「教外」:「从外面来的人」。
      ●好「名声」:「见证」、「证言」。
      ●「教外有好名声」:监督对「从外面来的人」,要有「好见证」。
      ●「魔鬼的网罗」:指「魔鬼所设的陷阱」。
      ◎选监督时,不单要考虑那人的素质与恩赐,还得注意魔鬼对教会的破坏,
        不称职的监督,会让教会有破口,导致魔鬼有攻击教会的机会,一定要谨
        慎处理。
      ◎我们是否具备上述担任监督的资格呢?选举教会长老的时候,是否考虑上
        述的资格呢?
重新查询 专卷研经 提摩太前书系列
错误回报,请联系comm[@]fhl.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