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摩太前书 1章8节 到 1章10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三、律法设立的原因是为了要阻挡恶行  1:8-10 
      ●「律法」:指「摩西律法」。
      ●「合宜」:「合法」,即与律法的设计相符。 
      ◎人如果没有先了解律法设计的用意与背景,所教导出来的律法将违背原意,
        有误解圣经的严重问题。
      ● 1:9-10 列举违反十诫(见 出 20:3-17 )的昭彰恶行。
      ●「义人」:指「已经遵守律法的人」。
      ●「不法和不服的」:「没有法律、无法无天的」人,违反第一诫:「不可有
                          别的神」。
      ●「不法和不服……恋世俗」:乃悖逆神的罪行。
      ●「不虔诚」:积极的活在一个没信仰的生活里。违反第二诫:「不可拜偶像
                    」。
      ●「圣洁」:一切在神设计下万物的生存和生活的方式,违反第四诫:「守安
                  息日」。
      ●「恋世俗」:原文是「亵渎神的」。违反第三诫:「不可亵渎神」。
      ●「弑父母」,违反第五诫:「孝顺父母」。违反第六诫:「不可杀人」。
      ●「亲男色」:即同性恋。违反第七诫:「不可奸淫」。
      ●「抢人口」:拐卖人口的。违反第八诫:「不可偷盗」。
      ●「说谎并起假誓」:违反第九诫:「不可作假见证」。
      ●「正道」:原指「健全的教训」、「纯正的教训」。包括了第十诫:「不可
                  贪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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