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以利的两个儿子随意夺取祭肉,藐视祭物,又行奸淫的事。虽经父亲劝告
,还是我行我素。而撒母耳却是忠心服事神得上帝和人的喜爱,父母也疼
爱撒母耳,上帝也赐福给哈拿,让她另外生了一些后裔。 2:11-26
●「恶人」:「没用的」、「卑鄙的小人」。
●「认识」:「知道」,「藉由经验中体认」,圣经以此字来描述「性行
为」。
●「不认识耶和华」:「没有与上帝建立合宜的关系」之意。
●「规矩」:原文也指「审判」、「正义」,此处的意思是「惯例」。原
文是单数,表示两个儿子是同一个惯例。
◎ 利 7:28-36 申 18:3-5 有明确的规定献祭中祭司当得的份,主要是胸
和腿肉。
●「煮肉」:「烹煮肉」。圣经其他地方没有提到过这种献祭方式,可能
是早期的献祭方式,也有可能是士师时代,百姓礼仪混乱,
自己衍生的献祭方式。
●「三齿的叉子」:「祭祀用的一种工具」。
●「罐」:「锅」、「盆」。
●「鼎」:「锅子」、「瓶子」、「篮筐」。
●「釜」:「大锅」。
●「锅」:「平底锅」、「有柄盖的锅子」。
●「看待」:「对待」、「处理」。
●「抢去」:原文是「用力取去」。
●「藐视」:「藐视」、「蔑视」。 2:17 后半译为「他们藐视耶和华的
祭物」比较合乎文法。
◎这里的记载清晰的让人看出神职人员的堕落是怎样让信徒痛苦,让上帝
愤怒。只要想到那些敬虔的人怎样节省自己的生活开销,奉献金钱或时
间给教会或机构,我们就可以知道接受奉献的人随意乱搞,是怎样的伤
害信徒的心。
●「以弗得」:「祭司的服装」。
●小「外袍」:「祭司所穿的长袍」。
● 2:19 应该是指撒母耳的母亲为他做了一件小外袍,每年来献年祭的时
候带来给他。不一定每年都做一件给他,而是例行献年祭的时候带来给
他(不过如果是正在成长中的小孩,一年换一件外袍也是很正常的)。
●「赐」你后裔:「设立」、「建立」,但是七十士译本与昆兰4Q Sama
都作「偿还」、「回报」 。
●「眷顾」:「注意」、「观察」、「拜访」。神注意或拜访他的百姓,
就会带来审判或福气。
●「听见」他两个儿子:原文的时态显示这是「不断地听见」。
●「苟合」:「躺卧」、「睡」,也就是指「发生性关系」。
●「又听见他们与会幕门前伺候的妇人苟合」:七十士译本与昆兰4Q Sama
没有这句话。
●「使耶和华的百姓犯了罪」:原文是「跨越、带来」、「百姓」,因此
翻译为「由耶和华的百姓传来」比「使耶和
华的百姓犯了罪」妥当。
● 2:24 应该翻译为「我儿啊,不可这样!我所听见耶和华的百姓传来的
风评不好」。
●「士师」:原文是「上帝」、「神明」、「审判官」的意思,此处是复数
型态,但是后面的「审判」却是单数型态。所以此处应该是尊
贵的复数,指「上帝」。
● 2:25 前半段就应该翻译为「人若得罪人,有上帝调停,人若得罪耶和华
,谁能为他祈求呢?」。
◎ 2:25 后半段显出上帝「任凭」的行事惯例,他就任凭这些祭司继续犯罪
,准备要一次以死亡报应他们。
◎对照堕落的神职人员,卑微而忠心的撒母耳却让我们侧目,觉得他活出了
令人羡慕的生命,在他身上看到了神的恩典与生命。我们是否认知到自己
真的是一台戏,给世人和天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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