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王纪上 10章14节 到 10章17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六)所罗门的财富  10:14-29代下 9:13-24 
          1.所罗门每年取得六百六十六他连得的金子,并做了许多金盾牌
            用以展示国威。 10:14-17 
            ●「六百六十六他连得」:约22644公斤,约等于12.4亿美金(
                                    以黄金每盎司1700美元计算)。
            ●「杂族」:「混合物」、「混杂的人」。 代下 9:14 说这是
                        「阿拉伯」。这样「杂族的诸王」就是阿拉伯的众
                        酋长。
            ●「国中的省长」:原文是「当地的省长」,可能是指阿拉伯的
                              省长而非以色列的省长。            
            ● 10:15 直译是「另外还有商人,货品的交易,和杂族的诸王
              与当地的省长」。            
            ●「锤出来的金子」:这用语在圣经中只用于描述所罗门制造的
                                盾牌与挡牌,这些器具应该是用于重要典
                                礼中,且有展示所罗门财富的作用。「锤
                                出来的金子」可能是指「金子的薄片」。
            ●「挡牌」:「大盾牌」,指能够遮蔽全身的长方形盾牌。
            ●「六百舍客勒」:6.8公斤。不过原文仅有「六百」。舍客勒是
                              一个推测,因为舍客勒是最普通的重量单位
                              。
            ●「三弥那」:1.7公斤。
            ◎ 王上 14:25-28 记载埃及王示撒劫掠耶路撒冷的事迹时,曾
              经提到示撒夺去这些盾牌,又提到罗波安王制造铜盾牌取代
              它们。这些盾牌应该是用木头制造再包上金箔。
            ◎此处列的金子应该就是所罗门每年收的贡物,还有经商所得。
              有些人怀疑所罗门所取得的金子数量,不过当代的文献记录
              其他君王每年取得的金子数量也都有相当于十公吨以上的规
              模,因此掌握经商管道的所罗门王,的确是有可能收集大量
              的金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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