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圣经里因信称义的证据 4:1-25
(一)亚伯拉罕因信称义是与行为、割礼无关 4:1-12
◎以色列人以 创 26:5 为根据,认为亚伯拉罕是唯一的完全人
,完全符合上帝的心意,是一个完全的义人。而保罗在此讨论亚伯拉罕
的义,认定他也是因信称义,保罗在 加 3:6-9 对亚伯拉罕的称义已经
有简略的描述。
1.若因信称义是上帝的救赎方法,那以色列人所尊敬的祖先亚伯拉罕
又如何了呢?难道他的称义与行为无关? 4:1
● 4:1 应翻译为:「我们肉身的祖宗亚伯拉罕....」。
2.若亚伯拉罕是因行为称义,就可以夸口,因为他靠自己达到上帝的
标准,然而根据旧约圣经的记载可知他也是因信称义。 4:2-3
◎ 4:3 引自七十士译本的 创 15:6 。
● 4:3 前面有一个SG 1063,「因为」,和合本没有翻译出来。
●「算为」:SG 3049+SG 1519,「数算入」、「计算入」。这字在
罗 4:1-25 出现十一次,意思是「算入其帐内」,可做
「断定」或「归为」。
◎犹太拉比把 创 15:6 解释为:亚伯拉罕的信是一种「义行」,换得
上帝把他当义人的奖赏。而保罗在此把「算为」解释为上帝把「本
不属于亚伯拉罕的义归给他」。其实不管由希伯来文原文或亚伯拉罕
的人生纪录,都是保罗的解经比较合理。
3.做工的人得工资是他应得的,不算是恩典,人如果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
准,上帝本该称他为义,没有恩典可言。对于那些没有做工,但是那信
靠「称人为义的上帝」的人,上帝要因他的信(而非行为)称他为义。
4:4-5
●「工价」:SG 3408,「工钱」、「工资」。
●「该得的」:SG 3783,「债」。
●「罪人」:SG 765,「不端正」、「不敬虔」。
◎要注意的是前面三章已提到,人没有办法靠自己达到上帝的标准。
亦即没有人能用「做工得工资」的方式得救,此处保罗也清楚的陈明
他的立论:「信神」不是「功德」。
4.引圣经证明因信称义是存在的,而且是有福的。 4:6-8
◎经文引自 诗 32:1-2 (七十士译本的 诗 31:1-2 )。
●「在行为以外」:SG 5565+SG 2041,「与行为无关」。
◎保罗认为人的称义等于是罪被赦免(不算人的罪)。
◎基督徒的义是「替代」(Substitution)和「被归入」(Imputed)
的,亦即耶稣替基督徒死、基督徒被归入「义」。
5.圣经是说:「亚伯拉罕信上帝,就算为他的义」,经文并无「割礼」
一字,那称义的福气难道仅限于受割礼的犹太人能获得? 4:9
●「如此看来」:SG 3767,「因而」、「所以」。
◎此处重复 3:29-30 的观念和思考方式。
6.保罗再用亚伯拉罕的经验来证实割礼与称义无关。 4:10-11
●「印证」:SG 4592,「指标」、「记号」、「表徵」。
◎亚伯拉罕被称义是在受割礼前,因此他的称义就与后来的割礼无关。
创 15:1-6 亚伯拉罕被称为义,到了 创 17:10 才受割礼,这段期
间约有二十九年的时间。
◎可见割礼只是一个记号,做亚伯拉罕因信称义的印证。
7.结论:亚伯拉罕是所有信而被称义之人的父亲,不论是不是受过割礼
。 4:12
●「按....去行」:SG 4748,「遵循」。
●「踪迹」:SG 2487,「足迹」。
◎根据 约 8:56-58 ,可知亚伯拉罕也仰望耶稣。
◎当日的割礼成为人自夸的藉口,今日的洗礼、方言、浸礼....会不
会在我们心目中成为另一种割礼,使我们失去信而被称义的机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