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以色列人说:事奉神是徒然的,遵守神所吩咐的无益处,恶人反而得以
被建立、脱离灾难。 3:14-15
●「徒然」:「虚空」、「虚妄」、「无价值」。这个字和十诫第三诫
( 出 20:7 )的「妄称」是同一个字。
●「苦苦斋戒」:原意是「穿着丧服、悲哀的行走」。
●「益处」:简单的说就是「利益」、「一份利润」,「不义的获利
」,「用暴力取得的获利」。
是一个专门术语,指织工将一块布从织布机里割下来。
这边是反面的含意。表示人期望/要求他的「分一份羹」。
就像非法取钱财的人或歹徒为了他的恶行而要求他的那「
一份」。(需参考 创 37:26 )
这也显示以色列人在上帝面前「顺服」、「苦苦斋戒」的目
标居然是获取「利益」,并非是出于真诚。所以只要没有获
得所图谋的利益,就心存不满,嫉妒起那些根本没有「顺服
」、「斋戒」的恶人。
●「狂傲」:「傲慢自大」。
●「建立」:「建造」、「重建」。
◎这段跟 2:17 意义相近,但讲的是集中在人与上帝的关系上,而非只
是「行善行恶」。我们事奉上帝是否也只为了「利润」?还是因为我们
真心觉得事奉神是应该的?如果事奉神没有利润,反而导致损失,我们
会不会也赌气说「不事奉神的人比较懂得获取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