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福音 1章12节 到 1章13节 背景资料 上一笔 下一笔 |
(五)接受光,也就是信光之名的人就有权柄作上帝的儿女。 1:12-13 ●「接待」他的:SG 2983,应该是「接受」、「领受」。 ●「信」他名:SG 4100,「相信」、「信赖」、「信靠」。 ●「名」:在希伯来文中,名字代表一个人的本质,特徵和人格,而且按照 我们对他的认识或他向我们启示的程度而定。 ●「权柄」:SG 1849,「权利」、「能力」。 ●「血气」:SG 129,「血」、「血统(血脉)」。 ●「情欲」生的:SG 2307+SG 4561,「肉体的意愿」、「血肉之体 的意向」。 ●「人意」生的:SG 2307+SG 435,「丈夫的意愿」、「男人的意 向」。 ●「不是....生的」:不包含任何人的因素,也不在人的能力范围内, 不是出于情欲,也不是因为人的意愿而生。 ◎此处清晰的描述「作上帝儿女」这件事情,是来自接受耶稣与信耶稣 ,与人的因素无关。 |